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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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精品文档. 目 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投标须知前附表5一、导言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3五、开标14六、评标、定标14七、授予合同18第三部分、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20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1、法人代表授权书312、投标函323、投标函附表334、投标保证金345、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356、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报价表367、预算书378、企业简介389、投标人承揽类似项目一览表3910、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及功
2、能描述401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离表411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4213、安装调试方案、人员培训计划及服务承诺431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4415、其他材料4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电视台的委托,就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2.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2、采购编号:CDZBCG-2015-385三、招标项目简要
3、说明及标包划分3.1、采购内容: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3.2、交货及安装地点:需方指定地点;3.3、交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工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4
4、.7、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4.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 6月03日至 2015年 6月 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来提供类
5、似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行贿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1日09时
6、00分,地点为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开标7.1、开标时间:2015年7月01日上午09时00分7.2、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九、本采购联系事项: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13603813609 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5978331831 201
7、5年6月03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采购编号;CDZBCG-2015-3853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联 系 人:焦先生联系电话:136038136094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电话:0398-6198009 15978331831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采购内容: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8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灵宝市函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2、招标文件每套售
8、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9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需具有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0投标
9、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地址:灵宝市函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单位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账 号:4100 1510 7150 5020 3377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灵宝新华分行1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01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酒店西会议室14现场考察:不组织15
10、交货及安装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工16质 保 期:3年1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18交货及安装地点:需方指定地点19支付条款:中标后协商20采购货物最高限价: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21合同谈判与签约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22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2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由中标单位承担。24投标人应自行完成所需产品的供货以及质量检验等工作,并严格遵循本招标文件“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相关技术要求。25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26在中标通
11、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27投标单位开标时需要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来提供类似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一、导 言1. 项目概况1.1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进行公开招标。1.2采 购 人:灵宝电视台1.3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2、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 招标范围2.1本次设备采购项目为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灵宝电视台演播室用LED屏及配套设备一批。投标人应自行完成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达到可用状态)以及后期维护等工作,并严格遵循本招标文件“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相关技术要求。2.2采购人有权调整中标单位的承包范围,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也不能要求调整各单项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3详细内容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3.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3、捌仟元整。4. 交货期要求:参看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要求。5. 投标资格条件: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3投标人需具有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8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14、; 5.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 投标要求6.1本项目不允许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实质内容的投标文件。 6.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且不对此作任何解释。7. 定义及解释7.1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7.2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7.3采购人(业主):灵宝电视台。7.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7.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6评标委员会:系指按照中华人
15、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7.7日 期:系指公历日。7.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8. 保证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的完成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及服务。 二、招 标 文 件9. 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招标文件中第9.5、9.6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
16、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3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告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9.4招标文件的修正 9.5在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9
17、.6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9.7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9.8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标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0.1.1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10.1.2 投标函 10.1.3 投标函
18、附表10.1.4 投标保证金10.1.5 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10.1.6 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报价表10.1.7 预算书(要求内容完整)10.1.8 企业简介10.1.9 投标人承揽类似项目一览表第二部分、技术标证明投标货物和服务合格文件10.1.10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10.1.1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离表10.1.1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技术人员情况10.1.13安装调试方案、人员培训计划及服务承诺10.1.1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1.15其他材料10.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0.2.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将商务标、技术标按A4 规格标准装订成
19、册,要求使用打印或复印件,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投标单位印鉴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印鉴。10.2.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加盖印鉴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10.2.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单位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以及投标人印鉴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签名。10.2.4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2.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
20、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3投标文件的份数10.3.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如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单位。上述书面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10.5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 天(日历天)。10.6踏勘及答疑 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现场踏勘
21、,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进行踏勘时应自行搞好安全问题。投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 日内,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书面提出(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采购人在收到疑问后在投标截止十五天前给予书面回复。10.7特别说明10.7.1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件可以用英文(进口设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7.2计量: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10.8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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