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印刷版)【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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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监理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印刷版)【最新】.精品文档.监理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神东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基本知识1第一节 工作制度1第二节 监理人员应掌握的名词术语及相关说明50第三节 监理人员职责64第四节 工程中的有关程序及规定67第二章 土建部分70第一节 基础工程70第二节 砌体工程78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工程84第四节 钢结构工程97第五节 屋面工程107第六节 建筑地面工程111第七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15第八节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125第九节 智能建筑工程132第三章 矿建部分135第四章 安装部分151第五章 安
2、全部分165第一节 安全的特点及重要性165第二节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66第三节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职责173第四节 桩基工程177第五节 土方工程182第六节 模板工程188第七节 起重吊装198第八节 拆除工程201第九节 脚手架及高处作业203第十节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规定219第十一节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225第十二节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227第十三节 小知识点229第一章 基本知识第一节 工作制度一、管理制度及办法(一)安全监理制度安全教育根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3、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司经理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
4、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公司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
5、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专业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6、(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等。 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专业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专业组级的安全培训。 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分为公司和监理部两级管理体系。公司设置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质办”),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具体事务。安质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落实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监理的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公司安全监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三)负责公司本安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工作;(四)负责公司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和
8、完善;(五)负责对所监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六)负责督促各监理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意见;(七)收集、汇总各监理部上报的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资料;(八)检查各监理部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资料;(九)负责公司综合考核工作;(十)负责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十一)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监理部职责(一)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制度等,对所监理的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管;(三)落实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
9、市【2006】248号)中的要求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对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五)按监理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工程施工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及时撤人,并报告建设单位;(六)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七)督促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和上报安质办;(八)健全安全管控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审阅;(九)按照
10、“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及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十)落实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安全监理内容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
11、、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
12、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3、(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4、(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
15、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公司安全监理管理办法一、检查办法(一)定期检查由安质办制定月度检查计划,根据计划对各监理部所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情况进行检查。(二)不定期检查安质办将不定期对各监理部现场安全监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考核按照监理公司月度考核安排进行考核。(四)组织专项检查。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二、问题处理(一)安质办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监理部,总监理工程
16、师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安质办,以便复查。(二)针对安质办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承包单位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安质办,以便复查。(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对安质办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承包单位仍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三、奖罚办法(一)针对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整改落实及时的监理部或监理人员,给予100元-300元奖励。(二)针对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的监理部或
17、监理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已进行整改,但监理部未及时回复安质办的,每次处罚100元;2.承包单位对存在问题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每次处罚200元。3.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承包单位仍没有对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时,总监理工程师未及时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告的,每次处罚300元。事故管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8、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
19、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监理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作用,做好“三控三管”的动态跟踪管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其主要有:1、第一
20、次工地会议;2、监理规划交底会;3、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批会;4、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研讨会;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会;6、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7、每周监理例会;8、每周一次的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业务会。(三)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类,监理单位应保留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归监理档案。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的对设计进行的修复与变更,需要经过设计单位审查同意。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送
21、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共同签认;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完成以下工作;(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类似工程项目之间的难易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或总价;(3)工程变更后对工期的影响;(4)工程变更后对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影响。3、项目监理机构如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在与承包单位工程变更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一致后,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变更文件上签认。4、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重大或复杂的设计变更应出设计变更图纸,不
22、得仅以文字说明代替)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审核,同意后交承包单位施工。工程洽商:工程洽商是对施工中的工程做法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临时用电等问题,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1、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1)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则在工程洽商文件上签字,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凡不涉及设计单位的,承包单位应将工程洽商文件直接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2)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洽商文件进行审核并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共同签认工程洽商文件,交承包单位实施;(3)承包单位应将由于实施此项工程洽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书面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然后再报建设单位审批。2、
23、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文件与设计单位(涉及设计单位时)、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并办理签认手续,处理步骤参见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3、设计单位提出工程洽商:(1)不构成设计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洽商文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并办理签认手续,处理步骤参见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2)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洽商文件的执行情况,在总监理工程师未签认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文件之前,承包单位不得施工。(四)砼及砂浆试块的制作及管理制度1、砼及砂浆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试验等,均应按有关的专业的技术规程执行;2、砼及砂浆试块制作时,监理人员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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