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管理规定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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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班组建设管理规定细则.精品文档.青海省电力公司班组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夯实基础管理,实现班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班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班组是公司组织员工完成生产经营管理任务的最基层组织和最基本单位。班组建设以学习型班组创建为载体,以促进班组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为目的,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得以实现。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其他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 班组建设的组织领导
2、及职责第四条 班组建设实行以行政为主,党、工、团分工配合,分级分层管理的领导体系。第五条 公司企管部是班组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班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基层单位班组建设;组织班组评定工作。公司职能部门对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班组专业管理工作。电力工会负责班组建设的竞赛工作。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是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研究解决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企业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班组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及本单位班组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导车间(县公司、工区、中心)开展班组建设工作;组织本单位班组评定工作。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对口指导车间开展班组专业管理工作。基层单位工
3、会负责本单位班组建设的竞赛工作。第七条 车间是班组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车间综合部门为车间班组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上级、本车间班组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组织班组评定工作。车间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整合上级对班组的各种管理要求、精简传达各类信息;承担由班组负责的部分基础管理类、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所辖班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工会分会负责班组建设的竞赛工作。第三章 班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 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作特点以及便于组织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立。班组的设立由车间提出意见,报基层单位企业管理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第九条 班组编制原则上为5-12人,不
4、足5人不能成为班组,可纳入专业相近的班组;超过12人,可另设一个班组(用一班、二班加以区分)。供电营业所视同一个班组。第十条 班组原则设一名班组长,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人数多少决定设副班长或技术负责人。第十一条 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班组依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兼职的技术员、安全员、培训员、资料管理员等,在班长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参与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第四章 班组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工作第十二条 班组的基本任务: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目标,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搞好班组的自身建设。第十三条 安全质量管理(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综合治理”的方针,班长与班组成员之间应通过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其它形式,增强全班人员的安全责任性,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位班组成员。(二)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制)”,认真落实“两措”(安全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生产现场危险点分析和标准化工作,确保现场作业危险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现场作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能控、在控、可控。(四)认真执行国网公司、省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组织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工器具和材料及劳动保护措施不齐备不开工;工作
6、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不开工。(五)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班组的业务技术特点,分析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消除各类设备隐患,形成人人保安全的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安全监督和保障体系。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一)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坚持文明生产,实行现场“6S”管理,做到物放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三)开展勤俭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加强消耗物资和费用定额管理,搞好班组小指标分解和考核,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四)建立健全设备分工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设备
7、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五)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和标准化管理。第十五条 营销管理(一)按照国家颁发的电力营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省公司电力营业标准开展营销工作。(二)严格按报装管理程序和时限,办理用电报装手续;按标准规范进行客户工程设计审查、工程验收,按时供电;按规定周期抄录电量,正确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时足额回收电费。(三)按规定对内开展电力营销业务规范化服务培训与检查;对外开展用户安全用电检查和依法用电检查;认真开展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表计正常轮换和检定工作。依法供电,公平交易,维护电力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营销系统应用
8、能力,提高电力营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第十六条 技术管理(一)严格执行技术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班组长应审定现场作业中的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上级下发的技术方案时,如确需修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二)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标准。严把“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和竣工验收“四关”(项目关、工艺关、质量验收关、检修资料设备台帐关),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检修任务。(三)认真进行设备检修工作总结,对检修质量、安全技术、劳动组织措施的落实、技术革新、提高工效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 技术培训(一)班组应结合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岗位,本着“缺
9、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二)培训计划实施按照5W1H的要求进行。建立培训效果评价机制,提高培训质量。第十八条 现代化管理(一)结合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班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班组信息化管理。(二)结合班组技术特点,开展小发明、小改革、小创造、合理化建议及QC活动;“6S”管理、目标管理、同业对标等现代化管理方法。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一)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教育员工爱岗敬业。(二)贯彻“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员工的法纪教育,培养员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
10、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思想觉悟,保证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四)围绕班组成员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活动,形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讲文明礼貌,讲勇于奉献,树立好的班风。 (五)积极开展有益于增进员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充实生活,陶冶情操;提倡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第二十条 民主监督管理(一)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会议内容和决议,结合班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职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二)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听取班组长的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评议班组安全生产、内部管理等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三)认真落实厂
11、务公开向班组延伸的各项制度,对班组奖金分配和有关员工生活福利、评优推先、晋级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坚持“三公 ”(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第二十一条 基础管理(一)班组应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与专业相关的国家、行业颁布的有效技术标准、政策法规、规程规定,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实现班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二)对公用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应采取集中定置保管,并按时进行校核和试验,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准确。(三)加强班组基础资料管理,按照减轻班组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所需记录和各类台帐,确保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等资料完整; 对各类技术报
12、告、总结、图纸等进行整理和规范的归档,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管理规范,使用方便。(四)班组应具备的通用记录1.班组长工作日志记录当天(当班)所发生的主要工作和事件,包括员工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班组记事、班前班后会等内容。周期1次/天。2.安全活动记录记录安全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简报、重点要求、安全文件、领导讲话的学习;消防检查和消防知识学习等。周期4次/月。3.学习记录记录政治学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业务培训等。周期1次/月。4.综合记录记录民主管理(班务会议)、员工小家建设、经济责任制考核及内部管理工作开展等。周期1次/月。5.创新活动记录记录班组提升创新水平而进行的
13、小发明、小改革、小创造、合理化建议及QC活动、目标管理、同业对标等工作。是否设置不做硬性要求。(五)班组应具备的专业记录(附后)(六)班组应具备的标准、制度、图表、资料按照青海省电力公司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青电企管2007248号)文件执行。(七)班组应具备的台帐1.班组管辖设备台帐、设备大修、技术报告等。2.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台帐和材料消耗台帐等。(八)公司根据班组情况变化,定期公布班组应具备的记录、台帐等目录。公司专业部门、地市公司、车间原则上不得增加或减少班组记录、台帐。因工作需要增加班组记录、台帐时,必须向各级企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方可增加。否则,班组拒绝接受。第五章 班组
14、长的产生、职责与权利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为班组各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重视班组长的培养、任用、考核,要把思想品德好、业务技术精、有管理能力的员工,选拔到班组长岗位。第二十三条 班组长的产生,实行竞争上岗或由民主选举产生,由车间聘任,并报基层单位企管部门和人资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班组长的职责(一)组织带领员工搞好本班组的生产、经营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二)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时事政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养员工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组织开展班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班组核心成员的作用,做好班务公开,群策群力搞好班组工作。(三)根据班组成员劳动工时和工作质量,建立
15、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四)认真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做到个人无异常,班组无障碍,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五)组织文明生产,搞好设备管理工作,使所辖设备完好、标志齐全规范,责任区域整洁卫生。(六)结合班组工作和技术特点,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竞赛和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技术业务、文化修养、职业道德等素质。(七)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促进班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二十五条 班组长的权利(一)全面负责指挥和管理班组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调整劳动组织,调配生产性物资、机具、材料等。(三
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生产的各种安全隐患,提出各种建议和措施。(四)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针对性地制定班组的管理制度等。(五)在组织班组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向上级提出对班组成员的奖惩建议,推荐班组优秀员工的学习深造、提拔和晋级。(六)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班组成员进行考核。(七)根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维护班组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六章 班组检查与评定第二十六条 班组检查标准原则上按青海省电力公司学习型班组考评细则执行,其他标准必须统一到该标准上来。第二十七条 公司、地市公司、车间要加大对班组的服务与指导,防止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各专业部门开展的各项
17、活动,如涉及班组时,只提出量化要求,不另行下发检查标准。确因工作需要,要简化内容,检查条款要与青海省电力公司学习型班组考评细则相衔接,并向各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下发检查标准。否则,班组拒绝接受。第二十八条 班组评定等级分为“十佳班组”、优秀班组、合格班组三个等级。“十佳班组”由省公司命名、表彰;优秀班组由地市公司命名、表彰;合格班组由车间命名、表彰。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青海省电力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青海省电力公司班组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青电企法2005278号)同时作废。班组应具备的各种记录 一、班组应具备的通用记录(附格式)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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