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精品文档.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一、申请材料1、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2、书面申请书(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公路边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材料目录)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评估报告5、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6、安全与管理承诺书(注:申请非公路标志需要)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办需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申请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涉路施工方位图二、许可项目及依据(一)涉路施工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
2、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5、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6、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二) 在公路沿线设置非公路标志或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三)更新、砍伐护路林。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四) 铁轮车、履带车或者其它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依据:公路法第四十八条三、许可期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四、其他3、4项联系人为: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5669907 0351-5669908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69号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351-7072606地址:太原市许坦西街88号山西省诚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永祥 联系电话:13653419765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厦5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 一次性 告知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