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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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黔建设通2008474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我厅结合贵州实际,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反馈省建设厅设计处(省抗震办)。附件: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二八年九月十六日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暂行管理规定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2、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2006年建设部第148号部令),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地震灾害,加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凡我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和六度以上的地区(以下简称抗震设防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并适用本规定。第一条 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应抗震设防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
3、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和抗震设计,并必须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在一定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经过批准的抗震设防区划提供的地震动参数所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作为设防依据。第二条 省内抗震设防区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大、中、小学)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均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建筑结构类型应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楼面板应为现浇钢筋砼结构或其它较好的结构。采用其他结构形式应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第三条 抗震设防区,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中的多层住宅应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结构。第四条 省内地震基本烈度小于六度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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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 房屋建筑 工程 抗震 设防 暂行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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