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钢桥 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ppt
《杨钢桥 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杨钢桥 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ppt(3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杨钢桥 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当前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探讨,汇报内容,目前有关农民权益的方针政策,一,二,三,四,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与外延,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情况,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路径与策略,四,一、当前有关农民土地权益的方针与政策,十六大报告:“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十八大报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1.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十七大报告:“
2、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一、当前有关农民土地权益的方针与政策,2.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十七届三中全会: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当前有关农民土地权益的方针与政策,3.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
3、,2012年中央1号文件: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2014年中央1号文件: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一、当前有关农民土地权益的方针与政策,(1)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2)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必须以家庭承包制为前提和基础;(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越来越丰富;(4)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土地权益主要通过市场实现,但必须有法律的保护才能持续、有序。,4.小结,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与外延,1、限于物权体系的观点 是指农民所享有的物权体系内的土地权益。【如】:是指以农村土地作为财产客体的各种权利的总和,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2、不限于物权体系的观点 是指农民基于土地所享有的全部权益。 【如】:是指农民围绕土地所产生的并且应当享有的一系列民主权利与获得物质利益权利的总称。,(一)现有的两种观点,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与外延,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 (1)土地所承担的绝不仅仅是经济功能,更多的还是生存功能和发展功能。 (2)否定土地的生存与发展功能,
5、会给无止境地征收农村土地提供了一种理论借口。 【结论】:扩展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与外延,十分必要。,对现有两种观点的分析,(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与外延,【内涵】: 应是指农民基于土地享有的权益。 【外延】: 既包括农民基于土地所享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实体权益,也包括农民为保护前述实体权益所享有的程序权益。,1、农民的土地实体权益,(1)农民土地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农民土地承包权、农民土地使用权、农民土地收益权和农民土地受偿权。(2)农民土地政治权益,主要包括农民土地信仰权、农民土地知情权、农民土地参与权、农民土地决策权和农民土地监督权。(3)农民土地社会权益,主要包括农民土地就业权、农民
6、土地生存权、农民土地居住权、农民土地发展权和农民土地环境权。(4)农民土地文化权益,主要包括农民基于土地享有农村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心理文化,以及农村文化产品的权利。,2、农民的土地程序权益,是指因保障农民土地实体权益而自然延伸出来的权益。主要包括:(1)农民土地纠纷行政裁决请求权;(2)农民土地纠纷司法裁判请求权等。,三、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情况,【总体情况】: 农民土地经济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已经普遍认同这一点; 农民土地政治权益、农民土地社会权益和农民土地文化权益,以及农民土地程序权益等,却往往被忽视。,(一)农民土地经济权益受损情况,1、农民土地承包权受损情况(1)村委会毁约
7、,提前收回承包经营权;(2)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串通,强行终止、提前收回农民的承包经营权;(3)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常常被侵蚀。 【如】:第一,出嫁女承包地被村里收回,或由娘家继续承包; 第二, 村里没有机动地或机动地极少,嫁到村里的妇女难以分配到土地,使妇女陷入因婚姻导致两头落空的困境; 第三,离婚或丧偶后妇女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农民土地经济权益受损情况,2、农民土地处置权受损情况(1)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交易,只能通过征收的形式变为国家所有,才可以进入交易领域,集体所有的土地也不得出让;(2)集体所有土地的用途受到限制,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农民建设住宅和兴办乡镇企业,农
8、民不能通过变更土地用途而获得比从事农业生产更高的经济效益;(3)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向城市居民销售;(4)村委会、乡镇政府代替农民流转土地,或强迫农民流转土地;(5)承包经营权抵押受限,农民规模化经营受到影响。,(一)农民土地经济权益受损情况,3、农民土地收益权受损情况(1)农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2)农地非农化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农民无法得到;(3)征地补偿款项不能足额、及时到达农民手中;(4)农地流转价格偏低;(5)农地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6)种粮等政府补贴被扣留,被挪用。,(二)农民土地政治权益受损情况,1、在审批征地方案阶段,针对是否同意征收耕地的问题,农民的决定权未受到尊重。土
9、地管理法第45条:农地征收是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单方批准的,其无需听取农民和农民集体的意见。2、在公告征地方案阶段,针对是否同意耕地征收方案的问题,农民的参与权缺少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46 条:农民仅享有耕地补偿的登记权利,对于耕地征收方案并无参与权和话语权。3、在批准补偿方案阶段,针对补偿标准过低问题,农民的话语权也未受到重视。土地管理法第47 条:耕地补偿标准是由征地机关单方面决定的,农民并不享有参与确定具体补偿标准的权利。,(三)农民土地社会权益受损情况,1、征收农村耕地使得农民失去就业岗位,而影响了农民的就业权。2、征收农村耕地损害了农民的生存保障权。3、征收农村耕地损害了农民的发展权。
10、土地管理法第47 条,耕地征收补偿目标仅是为了“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而未将农民及其家庭的长远生计和今后发展考虑在内。4、征收农村宅基地,损害了农民住房保障权。5、征收农村土地,必将会损害到农民的环境权。 一般而言,农民可以接触到更洁净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更充足的阳光和更美的自然风景。,(四)农民土地文化权益受损情况,1、由于农民对耕地和宅基地都有着深深的依恋和归属等文化性情感,因此当耕地,尤其是宅基地因征收而被铲平时,其心理所受的创伤应该是相当严重的。2、当农民因征收而失去了全部土地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其基于土地而形成或养成的安逸、稳定和安全等心理和吃苦耐劳、坚忍不拔和忍辱负重
11、等性格将受到影响。3、当农村耕地或宅基地被全部征收时,对农民来说,这也就意味着其将彻底失去在农村生活的机会、失去基于土地而养成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五)农民土地程序权益受损情况,【总体情况】:征地程序不是一种完全的参与型程序,而且针对征地纠纷的诉讼救济机制也不健全。(1)尽管农民对征地方案不满意,却始终无力阻挡征收的进程。(2)行政复议法第30 条第2 款:农村集体或农民可以对国务院、省级政府做出的征收土地的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决定却是最终裁决。,(五)农民土地程序权益受损情况,(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 条第3 款:农民对农地征收补偿方案和安置有异议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和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杨钢 教授 华中 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