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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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47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7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 求的。谓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的编纂者是( )。 A.商鞅 B.子产 C.邓析 D.李悝 【答案】D 【考点分析】商鞅,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姓公孙氏,名鞅,又称卫鞅,号商君。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继 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主持秦国变法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改“法” 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说是战国时期最
2、为 成功的一次社会改革,使秦国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封 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子产,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公元前 543 年到公元前 522 年任郑国执政,公元前 536 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 与众,史称铸刑书。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型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拉开了封建成文法的诞生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 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邓析,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曾任郑国大夫,邓析的“竹刑”:即子产铸
3、刑书之后,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 502 年自行修订的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晋杜预于 左传注中说:邓析“欲改郑所铸刑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的“竹 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但由于他私收门 徒、传授法律,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进而成为官方的法律。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 治的思想,重视法律,主张“事断于法”,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魏相李悝为保障变法的顺利 进行“撰次诸国法”即考查各国成为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法经。法经原文早已 经失传,在篇目结构上
4、,法经共有 6 篇: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囚法或者网法,四为 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 在法典之首。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 点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法经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法经的相关知识,从法经体例和内容上看为后世封建法典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 要基础,同时作为战国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同是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因而它成为中
5、国历史上第一 部初具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 35历史上称为“张杜律”的法典是( )。 A.北齐律 B.晋律 C.开皇律 D.九章律 【答案】B 【考点分析】泰始三年(公元 267 年),晋武帝司马炎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共二十篇,620 条。晋律 的主要成就一是新增法例篇目,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二是精简律令章句,“以刑宽禁减而著称”;三是 再度改革而刑制,使刑罚继续朝相对宽缓、人道方向发展;四是增加律注,并与法典本文合为一体,为法典的 适用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改律的主要特点:“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因这部法典的颁行之后,又经两 位大律学家张斐、杜预为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诏颁天下”,与晋
6、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而晋律又称 张杜律。总之,晋律作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一部曾经通行全国的成文法典,对后世影响深远。 北齐律是北齐政权制定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其特点在于,形成与创制了 12 篇的 法典体例;二是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三是确立“重罪十条”,为后世改为“十恶”所本原;四是确立 了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封建制五刑体系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并在中国封建法典发展史上, 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特别是对隋唐时期封建立法尤具影响。 隋朝初年,隋文帝制定了“宽简”为原则的“开皇律”,正式确立封建制五刑,其“宽平”思想表现在进步 废除了前代的酷刑,改以笞、杖、徒
7、、流、死为基本刑罚手段,同时在北朝刑罚体系的基础上,对流刑的距 离、徒刑的年限及附加刑的数额,作了减轻的规定。经过改革,隋朝在开皇律首次正式确立了轻重有序、规范 而完备的封建五刑体系,即:死刑分斩、绞两等;流刑自一千里至两千里分为三等,每等以五百里为等差;徒 刑自一年至三年为五等,每等以半年为差;杖刑自六十到一百为五等;笞刑自十到五十分为五等,每等均以 十为差,这种刑罚体系于奴隶制五刑相比,是历史的进步,顺应了中国古代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发展趋势。 封建制五刑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到明清,成为后世法典一项基本制度。汉朝建立以后,高祖深感“三 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故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
8、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九章 律在秦律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6 篇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 3 篇而成。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考生注意】:晋律又称张杜律是因为张斐、杜预为律文作注,释文与例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不是 改律的主要制定者是张斐、杜预的缘故。 36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唐律 B.阿拉伯法律 C.日本法律 D.阿拉伯法律或日本法律 【答案】A 【考点分析】“化外人”指对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法律称谓,最早见于唐律。唐律疏议名例卷六: “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9、疏议曰:“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 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岂有同类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与百 济相犯之类,各以国家法律论之。”,即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由唐朝司法机关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 属人主义原则;不同侨民之间相犯,或者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由唐朝司法机关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 义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依据唐律规定,适用属地主义原则,应以唐律处断。故选 A。其 余为干扰项,故不选。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唐律关于化外人的规定,除理解此规定的意义之外,应结合实际加以应用。 37开创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先例的是( )。 A.唐律疏议 B.元
10、典章 C.大明律 D.大清律例 【答案】B 【考点分析】元典章全称大元国圣政国朝典章,是元代地方政府对元世祖以来约 50 年间有关政治、经 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画、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共 60 卷,分为 10 类,前集和 后集两部分,元典章最早附载“五服图”,其后被大明律所承袭。(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 提供) 唐律疏议原称永徽律疏或者律疏。唐高宗李治永徽二年(公元 651 年),长孙无忌等人在贞观律 的基础上撰定律令,同年完成 12 篇 500 条的永徽律,颁行天下,永徽 3 年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又制定律疏, 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目的在于说明法条的精神
11、及专门术语的概念,以期各级执法之吏通晓律文,准 确适用援引,永徽 4 年完成,共 30 卷,附于律文之后,于律文同时颁行,附予律文同等的法律效力,称为永 徽律疏,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它是我国到目前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成为中国封建法典 的标志,表现高超和成熟的立法技术,具有典型性,对后世封建各个王朝的立法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作为中 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对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各国产生重要影响。唐律疏议的特点“一准乎礼”继承和发展以 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是法律内容“一准乎礼”,真正实行了礼与法的统一。全面贯彻礼的核 心内容三纲五常,但其后不附载“五服图”。大明律和大清律例是封建后期,
12、中国封建法典高度 发展的标志,遵循元典章的先例,其后都附载“五服图”,故本题选 B。 【考生注意】元典章最早附载“五服图”,其后明清基本法典均沿袭此体制。 38“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诉讼类别出现于( )。 A.秦朝 B.汉朝 C.三国两晋南北朝 D.唐朝 【答案】A 【考点分析】秦时的诉讼方式根据犯罪的性质和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区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睡虎 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凡“贼杀人、盗他人”为公室告,即杀人、伤害或盗窃罪可以向官府告发,官府必 须受理这些案件,但法律又作了另外规定:“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非公室 告”:秦律中“公室告”的对称,法律答问
13、:“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子告父母,臣 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即家主擅自杀死、刑伤其子或奴婢成为“非公室告”不予受理。如仍控告,控告者 有罪。子控告父母,奴婢控告主人属于非公室告,不予受理。秦律中的诉讼制度的区分的规定其实质是维护 封建尊卑和主奴关系,反映了人民在诉讼制度上的不平等。汉朝司法制度中,其起诉形式分两种:一是“告 诉”,指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而是“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虽汉承秦制,但无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划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诉讼制度的变化是上诉和直诉制度的改进,无上 述划分。唐朝的告诉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也无此种形式的区分,
14、本题故选 A。 【考生注意】秦朝法律提倡官吏主动去纠举犯罪和鼓励罪犯投案自首,故有此种划分。 39清朝入关后编制的第一部大清会典是( )。 A.顺治会典 B.雍正会典 C.康熙会典 D.乾隆会典 【答案】C 【考点分析】为实现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纳入“有典有则”的规范化、制度化,清朝政府仿效明朝,致力于 会典的编纂和修订工作。先后出现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统称 大清会典或者五朝会典。在内容上,大清会典详细记载清朝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 与有关的制度,在编纂上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不仅 是中国封建时代立法的完备形态
15、,也是清朝立法上的成就。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清朝行政立法的基本知识。 40唐朝法定的徒刑分为( )。 A.三等 B.四等 C.五等 D.六等 【答案】C 【考点分析】隋朝初年,隋文帝制定了“宽简”为原则的“开皇律”,正式确立封建制五刑,其“宽平”思 想表现在进步废除了前代的酷刑,改以笞、杖、徒、流、死为基本刑罚手段,同时在北朝刑罚体系的基础上, 对流刑的距离、徒刑的年限及附加刑的数额,作了减轻的规定。经过改革,隋朝在开皇律首次正式确立了轻 重有序、规范而完备的封建五刑体系,即:死刑分斩、绞两等;流刑自一千里至两千里分为三等,每等以五百 里为等差;徒刑自一年至三年为五等,每等以半年为差;杖刑自
16、六十到一百为五等;笞刑自十到五十分为五 等,每等均以十为差,这种刑罚体系于奴隶制五刑相比,是历史的进步,顺应了中国古代刑罚从野蛮走向文 明的发展趋势。封建制五刑自此正式确立,唐承隋制。 【考生注意】唐律中徒刑以半年为等差,分为五等。 4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中华民国刑法 D.暂行新刑律 【答案】B 【考点分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1 年 1 月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原称 钦定大清刑律,它与大清现行刑律相比较,前者在形式和内容上有较大的改动,它大量的吸收借鉴和采用 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刑罚制度
17、和立法形式,摒弃了以往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而采用西方的刑法典 的体力,以罪名合刑法等专属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并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因而使其 成为一部纯粹的刑法典,但其后附有体现浓厚封建色彩和维护封建专制的暂行章程五条。大清现行刑律 是清政府变法修律过程中一部过渡性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尽管对婚姻、田宅、钱债、析产、继承等纯属 民事的条款予以分出,不再科刑,以示民事与刑事有别。但仍然包含了民事、商事、诉讼等内容,只是从形式 上将大清律例进行局部修订,无论是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都不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 典的性质。大清律例是清朝的封建基本法典,代表封建法典的最高成就。暂
18、行新刑律是民国北洋政府对 大清新刑律的修订称为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作为刑事基本法加以适用。其篇章体例一如大清新刑 律,并无改变。中华民国刑法于 1928 年 3 月 10 日正式颁布,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刑法为名称的刑 法典,它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共 34 章,387 条,从改刑法的内容体系看,它是资本主义的刑法典,但仍包含 者不少封建性的内容。1935 年 1 月 1 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后的中华民国刑法即人民通常称这部刑 法为新刑法,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共 35 章,357 条,从具体内容看,与 1928 年刑法基本上一脉相承,其主要 特点有维护南京国民政府的稳定,并对“首谋者”从重打击
19、,实行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确立“保安处分”原 则,保护私有财产权,此外,继承封建主义的法律传统。(请尊重知识产权,本文由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中国近现代史上几部著名的刑法典,注意其中的历史沿革。 4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 A.1841 年 B.1842 年 C.1843 年 D.1845 年 【答案】C 【考点分析】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另一国领土之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 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1843 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随后签订 的虎门条约,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为了行使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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