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制度、职责(共2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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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泸沽铁矿职工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总务科工作制度总务科是医院行政、医疗的后勤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病人,一切为了临床”的服务宗旨,做好本职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做好水、电、气等各类管理维修工作。三、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并随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补充、完善。四、做好各项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实行专人采购,库房监督,努力做到质优价廉,节省开支。五、购、管紧密结合,库房根据需要提供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按计划、数量执行,做到入库验收、支出有记载、发放有标准。帐目清楚,帐物帐帐相符,
2、如有短缺,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六、做好物资账目管理,按时报送月、季、年报表,做到帐目准确无误。七、严格奖惩制度,根据职工的德能勤绩,合理分配奖金,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八、做好医院的环境卫生、污水废物的处理工作,净化、绿化、美化医院。九、做好各类资料的登记保存工作。医院环境管理制度一、全院各科室应随时保持本科工作区域和清洁责任区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做到房间内窗明几净,地面清洁。确保院内环境优美,整洁卫生。二、不准在院内乱搭乱建房棚,不准擅自占用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禁止在楼梯过道中堆放杂物或晾晒衣物,并保持干净卫生。三、进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凡乱停乱放者,按有关规
3、定处罚。四、爱护院内花草树木,保持环境绿化美化,不得损坏、采摘花木,违者每次罚款20元;损坏、采摘名贵花木,除按原价赔偿外,再处罚2050元。五、公共区域、办公区、值班室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乱泼脏水、乱倒乱扔垃圾,严禁往楼下抛扔脏物、砖块等杂物重物,违者一次罚款20元。如抛扔重物造成他人受伤者,一切后果概由肇事者承担。六、病区内和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吸烟,违者罚款每次50200元。七、厕所不得有臭气、尿垢、污渍和蚊蝇,保持整洁卫生。八、花园、绿化带由总务科进行检查管理卫生清洁。九、对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评选文明科室和先进个人条件之一,由分管领导、总务科进行考核,并监督检
4、查执行情况。业务用房管理制度一、各科室应在医院规定的房屋内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活动。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占房屋。三、科室需业务用房,应书面报告院领导,并经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四、各科室不得自行转让业务用房,若需互换业务用房,应经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互换。科室不需用的业务用房应交回总务科。五、各科室的业务用房,应认真加以爱护,使用时不得损坏门窗、玻璃、电器及室内其它设施。六、业务用房内的各种设施,使用科室不得随意自行撤除。七、科室的业务用房及室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由科室负责经济赔偿(自然损坏者除外)。八、科室业务用房损坏,应报告总务科,由总务科组织维修。九、各科室在工作结束后,应关
5、闭门窗,关闭应该关闭的电源,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医院用电管理制度一、全院的电力线路设备由总务科统一进行安全规范化管理。任何用电科室及个人,使用高耗电设备,必须征求总务科同意,并在指定线路上使用,否则不予安装、使用。二、电器材料按需求领取,维修、安装科室在领物单上签字认可,公共区域维修材料由总务科认可。三、如需增添新设备,原有线路不得随意移改,如有需要改动的,由总务科决定。四、搬迁时,必须保持原规化线路及设备完好,任何人不得随意撤走,否则除照价赔偿材料设备费外并承担维修材料、人工费。五、电表定位后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迁移、更换,否则给予处罚。六、每个科室或个人不得在供电干线上擅自接线,绕过电表
6、接线和操作电表(取掉挂钩、火板等)一经发现,予以重罚。七、支持查表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或拒绝查表,对无理取闹者,给予处罚。八、基建和大型维修用电应安装电表,按表读数扣缴电费。不乱搭乱接,一经发现由承建单位负全部责任。九、为了安全合理地使用线路,符合全院的建设现状,凡购买功率较大的电器设备,事前应征求总务科的意见,否则不予安装。十、安装的医疗设备,必须以安全为准则,在总务科人员指定地点进行各类电源电路或接地的安装搭接,凡经鉴定的故障设备,在未修复完好前,不得使用电路。 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7、各类设备均需具备、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五、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医院用水管理制度 一、 用水管理 总务科负责对医院范围内的科室用水、生活用水的管理,负责对医院内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减少长流水和漏水等浪费现象,从而达到节约用水,降低水费支出,
8、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二、医院供水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线水表等,由总务科负责更新改造。其他任何用水科室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更换或乱接。三、各用水科室严禁超标用水,杜绝“跑、冒、滴、漏”。如发生供水不畅或设施损坏、失灵等影响正常供用水的情况,须及时报修。四、科室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严格控制长流水或打开水笼头不关。盥洗室及时清洁、男女厕所大小便后要及时冲洗,并关闭水门,防止长流水。 五、医院的供水管路要经常检查,发现管道损坏要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医院范围内供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人员采购。二、采购物资本着公
9、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三、采购人员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四、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五、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比选的形式进行采购。六、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七、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后,由保管人员签字,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报院长审批报销。物资验收制度一、物资验收范围:医院所有采购物资入库的验收,包含器材、器械、卫材、一般耗
10、材等。二、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到院后验收及验收工作。三、签定合同的物资,必须出具合同或技术协议书、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未签定合同的物资,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内控指标验收。 四、验收时,要认真审核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是否按审定的采购计划执行。 五、对于无检测手段的物资由验收人员进行外观验收,检查合格证、铭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六、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库房保管员必须当日办理完入库手续。 七、现场验收物资时,若出现下列情况一律按不合格品处理,拒绝验收入库。 (1)“三无”产品: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使用说明书。 (2)物资出现破损、残缺、外观差、锈蚀严重等情况。 物资领用管理制
11、度一、物资供应部门正确组织货源,合理分配,确保临床及行政后勤部门的物资需求,有计划不间断供应,保证物资质量。二、物资发放必须按规定正式凭证和手续完整,方可发出。三、各临床部门领取物资应持有领料单,领料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申领数量、领取日期。四、领料单发料库房留存一份,作为结算凭证。五、领发物资时,当面点清,交接清楚。夜间遇有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并作记录,次日补办正式手续。六、各科室要有计划按需领料,科室内不得积压库存,以免损坏。物资报废处理审批管理制度一、物资的报废包括设备科、总务科所管理的电器、仪器、设备等各种物资。二、对申请报废的各种物资,必须提供报废理由或
12、论证依据。三、申请报废的各种物资应按分管的权限逐级审批,待审批终结后方能报废。四、对已批准报废的一切设备和物资的残值处理,应视其情况和领导的批示意见分别对待。对变价处理的物资的议价必须院领导集体定价。五、对报废物资残值的变价处理金额,按规定上交医院财务科。六、凡属报废的一切设备和物资都应及时履行帐务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及时报计财科调帐。物资库房管理制度一、库管人员在总务科领导下进行工作,进行物资合理管理,按规定发放。二、各科室所需物品,先填写物资申请表,经院领导审批、审价后,再采购、入库、发放(特殊物品实行定向采购供应)。三、采购者必须与库管员紧密配合,未经物资需用科室填写申请单、领导审批同
13、意购买的物品,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结帐手续。四、各科室所需物品,由科室填写领物计划单,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交总务科审核后,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否则拒发。五、有关水管、木器、电器等的维修材料,由维修工计划材料后负责统一领取。安装维修好后,由科室负责人验收数量在领物单上签字认可。六、固定资产按规定领用,领用科室和库房同时立帐,报废或交回总务科时下账,废品必须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否则,按丢失处理,照价赔偿。七、各科室所领一切物品,严禁化公为私,分到个人,一经发现,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外包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外包业务管理,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规范和完善医院外包业务活动,降
14、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医疗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医院所有外包业务及业务承包方的选择和管理,作为医院业务外包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第三条 业务外包是指:医院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医院负责的业务(保洁、保安、食堂、洗涤、消毒、装修等后勤服务)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简称承包方)的经营形式。 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四条 医院在开展有关业务但缺乏相应资质、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业务主管部门可提出业务外包申请,经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可对外发包。第五条 业务外包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一、与医疗核心能力关联度低
15、、可控度高、外部市场化程度高的业务。二、此项业务是利用医院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三、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四、此项业务外包能够比自己运作更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等。第六条 对承包方的使用和管理,应本着有序竞争、择优选用,合约管理、制度规范,程序清晰、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使用高效的原则。第三章 职责划分第七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明确外包工作的项目和范围,外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以保证医院安全和质量的相关标准、规程、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第八条 业务主管部门对现场作业安全负责。督促指导外包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措施,严格监督外包业务承包方落
16、实作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运行方案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第四章 业务外包流程第九条 工作流程一、由医院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外包调研,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和要求。二、业务主管部门向医院领导汇报业务外包计划,并通过办公会审议外包方案。三、医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方。四、医院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五、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承包方进场,提供工作条件,负责承包方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按季度对承包方进行评估。六、对承包方建立考核制度,全面管理业务外包工作中承包方的行为,有效监管承包方的履约情况。第五章 业务外包承包方选择第十条 外包业务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方应在指定期限
17、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第十一条 业务主管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评估承包方的综合能力,评估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承包方资格认证和信誉。二、承包方类似项目的经验和服务能力。三、承包方的性价比。第十二条 医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开标、评标,报医院办公会定标。第六章 外包业务履约管理第十三条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政策制度。第十四条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协作条件,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第十五条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要求,规范工作内容,
18、履行合同约定,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合理安排,确保外包业务工作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第十六条 承包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并提供特殊工种相关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承包方应重视成本的控制。未经同意,不得再次分包;合理安排劳务人员,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不得浪费、转移或挪用医院提供的材料,造成医院的成本上升。第十八条 合同中约定保密要求的,承包方应严格遵守。第十九条 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产品(服务)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第二十条 与承包方就最终产品(服务)达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业务
19、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付款凭证,按照医院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承包方费用。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承包方索赔。一、指定专人对承包方认可的赔偿事项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二、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长期未决赔款。三、若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备案。第二十二条 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形成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意见,上报分管医院领导。第二十三条 根据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意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提出替换不再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方建议,避免外包业
20、务造成医院的损失。第七章 外包业务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一、对于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的,要求承包方按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二、业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三、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归医院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医院相关领导同意,擅自将固定资产挪作他用的承包方,相关部门应对其采取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措施。第二十五条 流动资产管理一、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维修材料和消耗品等流动资产,承包方必须遵循医院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如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二、对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业务主管部
21、门有义务责成承包方赔偿。三、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等资料,业务主管部门有义务监督承包方做好保密工作。第八章 外包业务考核管理第二十六条 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承包方来院生产(服务)进行日常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承包方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合同内容,履行合同责任义务,是否按照作业标准进行安全作业。第二十七条 考核人员如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是未按照合同作业等情况应当立即汇报科室负责人,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并要求承包方停止作业或者终止外包合同。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如
22、未按照要求作业,并对医院设施或是财产造成损坏,应要求照价赔偿,并处罚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对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时,应同时要求承包方出示医院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考核结果,对出现的违规应予罚款的,需到财务科完成罚款缴付后,方可按医院付款程序提请审批。第三十条 如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生产(服务),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未及时发现情况,出现问题要由承包方负主要责任,医院根据情况,酌情对相应科室及相关人员要按照医院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三十一条 如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是医院内部问题未能按照合同完成任务,可由外包业务申请
23、科室或部门汇报分管领导后,相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第九章 其他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科负责制定和解释。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一、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二、医院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医务、病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三、应急物资和设备由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帐,由专人管理。四、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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