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共10页).doc
《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共10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共10页).doc(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1458号为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我校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指导思想第一条 正确引导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大学生创新的积极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激发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良好教风学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创造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育。
2、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应用型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第二章 竞赛类别与范围第二条 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本办法所指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竞赛。第三条 学科和技能竞赛分为以下几类:A类赛事: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竞赛项目、省教育厅认定和批准的其他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B类赛事: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安徽省级政府部门(省科技厅、
3、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以及省教育厅参与举办的其他重要省级赛事。C类赛事:A、B类竞赛以外的其他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组织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生工作部以及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一)组委会主要职责:1.负责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审批、立项和管理工作。2.指导各类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奖励等工作。3.负责年度竞赛活动评优。4.负责审核全校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经费的预算。5.指导与服务
4、竞赛活动承办(组织)单位开展各项工作。6.负责各竞赛结果的公布及相关资料的存档。(二)承办(组织)单位主要职责:1.根据竞赛组委会的要求,负责相关竞赛活动的方案制订以及组织、宣传与报名等工作。2.负责竞赛培训方案的制订,落实指导教师、遴选参赛选手及组队,开设相关专题讲座或选修课。3.根据竞赛规模与指导教师工作量等,拟定年度竞赛活动经费预算,及时报销参赛费用。4.负责组织校级各类竞赛命题、评审以及竞赛活动场地、设施等工作安排。5.负责竞赛文件资料(包括上级来文、竞赛报名表、竞赛结果、获奖证书、作品等)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6.完成学校竞赛组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第五条 各类竞赛类别和获奖奖励范围
5、由承办(组织)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提供相关材料(含以作品等成果形式参加的竞赛),填报巢湖学院大学生竞赛申请表(附件1),由学校竞赛指导委员会组织认定,否则不予以认可和奖励。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参加竞赛。第六条 教师在各类竞赛过程中给予学生指导的工作量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体现并经批准,工作量对应的酬金在项目经费中支付。第七条 竞赛经费来源有学校年度预算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及其它捐赠等。主要用于:各类竞赛的报名费、资料费,竞赛所需的材料费,竞赛期间学生和教师的食、宿、交通费,教师辅导讲课费、指导费等,以及必须开支的组织、宣传费与专家酬金等。第八条 承办(组织)单位在竞赛活动开展
6、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处理相关问题,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第四章 成果管理与运用第九条 承办(组织)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总结与竞赛相关的材料并备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媒体材料(照片、视频)、以及过程材料和工作总结等要按时报送教务处。第十条 竞赛中所取得的物化成果,由承办(组织)单位登记造册,拍摄照片、视频等归档,并妥善保管,部分成果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归档。第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竞赛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努力使竞赛和专业教学相结合,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融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提高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第五章 奖励与表彰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每年的竞赛成绩
7、,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以及承办(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一)学生奖励在校外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依据项目申请表获奖奖励范围认定,学校给予参赛队(或组、个人)一定的奖金奖励(见附件2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学生获奖奖励标准)并根据获奖情况给予评优表彰。如一队有多名学生参赛,承办(组织)单位可参考指导教师意见进行奖金分配。(二)指导教师奖励在校外竞赛中指导获奖的指导教师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结合项目申请表获奖奖励范围认定,学校给予指导组(或个人)一定的奖金奖励(见附件3巢湖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指导教师获奖奖励标准)并根据指导获奖情况给予评优表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巢湖 学院 大学生 学科 技能 竞赛 管理办法 修订 1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