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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气瓶管理制度为规范气瓶的收发、充装、运输、储存、使用、定期检验及报废安全,满足生产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气瓶收发管理1、对入库前的气瓶必须严格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并做好气瓶数目登记,同时对入库重瓶进行定点或不定点定时的抽检纯度和余压。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必要时可以用肥皂水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发给用户,并将检验结果、质量证明书使用,保管运输有关事项通知用户,做好售后服务。3、及时收集用户的各种反馈意见和建议,对成绩应以保留,对存在的问题注意在今后工作中给与改进。4、禁止接收非本充装站的气瓶,避免串
2、站充装。 二、充装气瓶管理(一)充装前的检查气瓶在充装之前,必须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气瓶投入充装,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1、气瓶是否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属于制造单位或有关主管安全监察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2、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要求。3、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气瓶的铅印标记上的内容应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质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4、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
3、期限内。5、气瓶上标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规定如下:气体在基准温度下(20)的充装压力(盛装压缩气体的气瓶);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温度为60时介质压力(液化气体);限定充装量下,温度为60时瓶内乙炔气的压力(溶解乙炔)。6、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7、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8、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9、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有油脂。10、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11、瓶体有无裂纹、严重锈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二)充装时的安全1、实行充装复检制
4、度,严禁过量充装(超过气瓶的安全充装量)。2、称量衡器应保持准确。3、充装时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4、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5、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三)充装后的检查1、瓶壁温度有无异常。2、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或充装前检验的缺陷。3、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是否齐全完好。4、颜色标记和检验色标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5、取样分析瓶内气体纯度及杂质含量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6、实测瓶内气体压力、质量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气瓶运输管理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必须配戴号瓶帽、防振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
5、滚或碰;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气瓶一起运输;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爆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超市、重要机关等附近停靠;车辆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9、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6、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10、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11、驾驶员和押运员会按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处理运输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四、气瓶储存管理1、气瓶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3、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4、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垛高,不宜超过五层,并配有灭火器材;五、气瓶使用管理1、气瓶的颜色和标记应严格执行GB7144的规定,不准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
7、颜色标记,不准随意改装气体;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距明火10m以外,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5、夏季要防止气瓶被日光爆晒;6、严禁敲击、碰撞气瓶;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8、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使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罐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准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1、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
8、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12、禁止自行改装气瓶使用介质。13、氧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14、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15、减压装置前后用设置压力表,开启气瓶阀门时应缓慢的进行,气流速度不应大于规定流速,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六、定期校验管理1、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查规程中的定期校验制度;2、氧气瓶的校验周期为3年;3、氧气瓶的定期校验必须委托有相应检验资格并授权的检验单位承担;4、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校验;5、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校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
9、校验。七、气瓶维护、保养管理为确保气瓶在充装、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气瓶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各岗位责任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气瓶、瓶阀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维护、更换。1、气瓶按气瓶监察规程定期检验。2、已检验的气瓶是否按规定作出各种标记,实际检查结果与记录填写是否相同。3、对瓶阀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4、检查气瓶的颜色和标记是否符合GB7144的规定。如不符合的及时更改。5、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或充装前检验的缺陷,如有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定期对气瓶进行防腐维护。八、气瓶报废管理1、对气瓶的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面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不予充装,按报废
10、处理。2、颈圈松动且无法加固或更换的气瓶,或原有颈圈用焊接方法加固的气瓶按报废处理。3、瓶口螺纹有裂纹的气瓶按报废处理。4、瓶体有肉眼可见裂纹的气瓶按报废处理。5、瓶体存在弧疤、焊缝或受火烧而变形的气瓶按报废处理。6、瓶身存在凹凸缺陷且深度超过2mm的气瓶按报废处理。7、音响重而短,并伴有破壳声的气瓶按报废处理。8、内外表面存在严重腐蚀,其面积超过20,深度超过原壁厚20的气瓶按报废处理。9、气瓶的现重低于标记重量,且差值大于5的气瓶按报废处理。10、气瓶的现容积大于标记容积10的气瓶按报废处理。11、气瓶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12、对于气瓶检验单位确认为报废的气瓶,由气瓶检验单
11、位对其破坏性处理,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为压扁或将瓶体解剖。九、气瓶建档、标识管理1、必须对每只气瓶进行内部编号,并在瓶颈处打印充装单位钢印(川W充001)和相应内部编号。2、每次定期校验时,必须在每只气瓶上打印校检时间。3、气瓶充装时必须在每只充装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4、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登记制度。5、必须严格执行气瓶收发登记管理制度。6、必须采用计算机对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包括气瓶的出厂编号、内部编号、充装介质、制造单位代码、制造日期、公称工作压力、气瓶重量、瓶体壁厚、最后一次校验日期以及下次校验日期,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更新。十、气瓶检查登记制度为了加强公司气瓶充装站气瓶检查登记管理,规范检查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气瓶收发人员严格执行气瓶收发制度,认真填写气瓶收发登记表。2、气瓶充装人员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和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认真填写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表和气瓶充装记录表。3、生产部严格执行气瓶建档登记制度,实时或定期更新气瓶档案。4、气瓶销售人员严格执行气瓶销售制度,认真填写气瓶销售登记表和客户气瓶登记表。5、各种气瓶登记表格的记录人应对登记的真实性负责,表格不得任意撕页,应归类完整、妥善保存三年。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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