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原理第二讲学习教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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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物权的基本(jbn)特征u物权法的基本(jbn)原则u物权的变动u物权的体系u所有权u用益物权第1页/共30页第一页,共31页。u物权的基本特征u u 1、物权是支配权,权利的行驶无需他人的行为(xngwi)。u 2、物权是绝对权,权利主体只有一个,义务主体是u不特定的第三人。u 3、物权是财产权u 4、物权的是排他性的权利:一物一权、物权的优先效力、追及效力。u 5、物权的客体是有体物。第2页/共30页第二页,共31页。u物权法的基本原则u 1、物权法定原则(类型强制 类型固定)u 2、公示(n sh)公信原则u 3、一物一权员原则(一个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u 第3页/共30页第三页,
2、共31页。 所有权和他物权的并存(bn cn)关系 所有权、所有权 所有权、他物权 抵押权、抵押权 抵押权、质押权 质押权、质押权 抵押权、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 第4页/共30页第四页,共31页。u物权的变动(bindng)u 什么是物权变动(bindng)u 物权行为理论u 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变动(bindng)的规定u 公示公信与物权变动(bindng)第5页/共30页第五页,共31页。 什么是物权变动 物权变动,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即物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 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物权的变更: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 物权的消灭:抛弃、转让、混同、物的消 灭、被
3、征收(zhngshu)证用等等。 第6页/共30页第六页,共31页。 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理论 什么是物权行为?什么是物权行为? 例例1:1:甲与乙在甲与乙在3 3月月1 1日签订一份日签订一份(y fn)(y fn)买卖买卖彩电合同,彩电合同,3 3月月2 2日乙交付日乙交付50005000元,元,3 3月月3 3日甲将日甲将彩电交付给乙。彩电交付给乙。 交易交易= =债权行为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第7页/共30页第七页,共31页。 设例1中,3月2日甲没有把彩电交付给乙,而是已6000元的价格卖给丙,谁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 乙仍然有取得彩电的所有权,因为乙和甲之间的债权合同成立在先
4、。 (意思(y s)主义) 丙取得彩电的所有权,乙可以要求甲赔偿。(物权形式主义) 第8页/共30页第八页,共31页。 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变动的规定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变动的规定(gudng)(gudng) 物权法的立法选择:债权形式主义物权法的立法选择:债权形式主义 意思主义与登记或者交付的结合。意思主义与登记或者交付的结合。 第9页/共30页第九页,共31页。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物权变动必须以债权物权变动必须以债权(zhiqun)行为的有效为前提。行为的有效为前提。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zhiqun)行为行为+登记登记 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变动=有效的债权有
5、效的债权(zhiqun)行为行为+交付交付 对于船舶、飞行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对于船舶、飞行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地役权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地役权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人。第10页/共30页第十页,共31页。公示公信与物权变动 公示原则:物权的变动必须按法定的方式(fngsh)让社会知晓。当事人和第三人可以直接从外部认识物权的存在与变动状态,使物权法律关系得以透明。第11页/共30页第十一页,共31页。 公信原则,依法进行物权公示,具有社会公信力。即使公示错误,
6、因相信物权公示而与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交易的善意(shny)第三人的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第12页/共30页第十二页,共31页。 例例2 2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管局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管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了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甲背着乙将房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了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甲背着乙将房屋屋(fngw)(fngw)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丙返还房屋丙返还房屋(fngw)(fngw)。问:法院该如何处理。问:法院该如何处理。第13页/共30页
7、第十三页,共31页。解析: 房屋的真实权利状态为甲乙共有,公示的权利状态为甲一人所有(suyu)。 第三人丙信赖了公示的权利状态,为善意且无过失。 甲、丙之间转让不动产所有(suyu)权的行为已经进行了登记。第14页/共30页第十四页,共31页。u物权的体系(tx)u 自物权(所有权)u u 物权 用益物权u 他物权u 担保物权第15页/共30页第十五页,共31页。 所有权: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所有物进行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chfn)并排他性的全面支配的物权。 用益物权:指依法对他人所有物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力。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8、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第16页/共30页第十六页,共31页。u所有权u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u 共有(n yu)u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17页/共30页第十七页,共31页。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全民)所有权 *矿藏、水流、海域 *城市市区的土地(td) *国防资产 *无线电频谱集体所有权 *农村集体所有的物,属于本集体成员 集体所有。 *城镇集体所有的物,依法由本集 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第18页/共30页第十八页,共31页。共有 共有是指两个(lin )以上的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是多个主体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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