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共7页).doc
《天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共7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共7页).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事项编码-001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部门天柱县环境保护局办理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许可数量无限制办理窗口天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下午13:00-17:00网上申请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进入天柱县环保局窗口进行申请设定依据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据描述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
2、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法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据描述第三章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
3、使用。3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据描述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4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依据描述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
4、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申请条件1、 项目经县环保批复;2、 出具有资质的环境验收监测单位开展监测的报告,并监测数据达标;3、 各项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4、 其他环保要求的内容。申请材料序号材 料 名 称材 料 要 求法律依据及描述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1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申请1.提供原件一式2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申请由建设单位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或天柱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表填写符合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6、;(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2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含电子文档或电子光盘)1.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竣工验收调查机构提供,一式2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7、表或调查表;(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3环保设施施工过程中涉及隐蔽工程的: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出具施工环境监理报告1.提供原件1份。;2.需由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 (一)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三)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
8、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四)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七)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
9、,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4原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1.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 (一)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柱县 环境保护 行政 审批 事项 办事 指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