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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幸福99”金钱包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本产品:“幸福99”金钱包银行理财计划,属于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类型属于组合投资型,理财期限为5年,产品成立日为 2014年5月27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年5月27日。投资封闭期内(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2日止)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理财产品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
2、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适合机构客户及经销售银行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不向保守型个人投资者发售。2、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可能会受制于金融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信托计划受托人的管理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信托财产及资管计划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固有风险、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等事项的影响而蒙受损失,在极端市场情况下,若估值日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即估值日理财财产净值为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根据杭州银行对
3、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理财本金及实际理财收益率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概率较低,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3、投资者应特别注意本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单户单日赎回份额不得大于1000万份;此外,若遇大额赎回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4、在您签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这些销售文
4、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如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在认购前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提示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保守型 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型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确认人(签
5、字): 日期: 年 月 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杭州银行“幸福99”金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说明书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杭州银行“幸福99”金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期)产品简称杭州银行“幸福99”金钱包(期)产品编号JQB1401备案登记编码C52适用客户机构与个人,适合机构客户及经销售银行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不向保守型个人投资者发售。产品名义投资期限本理财产品将持续运作,期限为5年(实际产品期限将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组合投资类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拟销售地区全国销售渠道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
6、、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产品认购期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产品认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产品成立日2014年5月27日,本理财产品自该日起计算收益。投资封闭期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2日止。投资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封闭期。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27日产品开放期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除投资封闭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工作日为产品交易日,即开放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的产品开放期。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申购/赎回时间本理财产品交
7、易时段为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每个产品交易日北京时间9:00起至15:00止。其余时间(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为预受理。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收益。 产品规模1、 本理财产品最低发行量2亿元。2、 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为200亿元,若产品募集金额超出规模上限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认购或申购申请。3、 杭州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提前终止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产品固定费用本理财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为0.5%,其中包括银行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本理财产品年固定管理费
8、按日计提,按月支付。若理财资产运作实际收益率低于0.5%/年,则杭州银行不收取上述年固定管理费。销售规则1、按1份/元的价格认购本理财产品,客户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超出部分应为1元的整数倍。2、单户最低存续份额为5万份,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元,超出部分应为1元的整数倍。3、单户认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4、单户单日赎回份额不得超过1000万份。对于大于1000万份的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净申购额或净
9、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15%时,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5、若交易日估值时,出现理财单位份额净值小于1的情况,杭州银行将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二、释义(一)产品认购:指在产品认购期内,客户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二)产品申购: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客户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三)产品赎回: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理财产品份额持有
10、人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赎回已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四)收益支付日:指杭州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日期,本产品的收益支付日为每月15日。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五)提前终止:杭州银行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分“产品的提前终止”可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发生提前终止,则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实际到期日。(六)理财日年化收益率:根据理财资产实际运作收益扣除产品固定管理费用后计算得出。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
11、(七)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日期。(八)当日净申购额:指截止产品交易日当日15:00,在当日申购金额大于当日赎回金额的情况下,当日申购金额减去当日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九)当日净赎回额:指截止产品交易日当日15:00,在当日赎回金额大于当日申购金额的情况下,当日赎回金额减去当日申购金额后的余额。(十)产品托管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约履行本产品托管义务,托管本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十一)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三、产品风险评级杭州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极
12、低风险(R1)、低风险(R2)、中等风险(R3)、较高风险(R4)和高风险(R5)五个级别。本理财产品经杭州银行理财产品内部评级,产品风险评级:R2。R1R2R3R4R5风险程度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四、投资管理(一)投资对象和比例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或“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资产
13、支持证券、现金等,并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各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其他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各类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各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不高于70%;其他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比例不高于30%。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上述投资范围和比例内调整具体投资品种,此种情况下杭州银行无需进行信息披露,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产品投资组合及其项下各项资产
14、已由杭州银行独立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已按内部授权获得相应管理层核准评估结果。(二)投资策略本理财产品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以较大比例配置投资级别的债券、回购、存放同业等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三)估值原则和估值方式(1)估值原则:交易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算,持有到期类金融资产按账面成本加上至估值日止的应收利息性收入计算。(2)估值方式:货币市场类工具以估值日的本金及未付收益估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以摊余成本法估值;存放同业、回购、拆借等同业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利息估值;高等级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所投资的
15、资产份额加上自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按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尚未分配的资产收益估值。(3)本说明书未明确约定估值方法的品种,由发行银行和产品托管人共同商定估值方法。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负产品估值与产品终止清算时的复核职责。(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5)在任何情况下,杭州银行如采用上述规定的方法对理财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杭州银行认为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理财财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五、本金及理财收益(一)本金及理财收益说明1、理财收益计算方式
16、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理财收益,每月支付收益(客户每日的理财收益在支付前不计付利息,也不转换为理财产品份额),收益支付日为每月15日。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测算方法如下: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当日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当日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当日理财产品余额365当日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当日理财产品余额*0.5%/365当日理财产品余额=上一日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申购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申购份额)当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赎回份额)2、客户的理财收益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客户上一日持有的理财产
17、品份额客户当日申购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申购份额)客户当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赎回份额)客户当日理财收益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365客户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确认日(或产品成立日)当日(含当日)起至赎回确认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不含当日)止期间相应客户理财收益总和其中,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以杭州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额为准;客户当日理财收益计算结果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客户每日理财收益不计复利。3、测算示例(下列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仅为举例之用,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也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1)客
18、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5万份,若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50%,则该客户的当日理财收益为:50,0003.50%/365=4.79元(2)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情况容易受到所投资资产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客户在赎回或者到期时有可能损失理财本金,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4、信息公告方式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交易日的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
19、(扣除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二)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理财产品收益结转,提前终止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1)若客户未赎回理财产品,杭州银行每月于收益支付日(每月15日)为客户计算上一收益支付日(含)至本收益支付日(不含)的理财收益,并于收益支付日后1个工作日内划转理财收益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2)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杭州银行将客户在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提前终止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2、理财产品
20、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1)全部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当日全部赎回的理财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2)部分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客户申请部分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赎回确
21、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 示例:a、假设客户持有理财产品20万份,若客户在某一交易日申请赎回5万份,则赎回确定日当日,银行将5万元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所赎回的5万份对应的理财收益则在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该部分收益(5万份对应的收益)只计算到赎回确定日(不含当日)。b、假设客户持有理财产品5万份,若客户在
22、某一交易日申请赎回,因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故客户只能选择全额赎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持有的5万份理财产品对应的本金全部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所赎回的5万份对应的理财收益则在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该部分收益(5万份对应的收益)只计算到赎回确定日(不含当日)。(3)理财帐户销户时的收益支付:客户的理财账户销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杭州银行即时将该理财账户已计提但未支付的本理财产品收益支付给客户,然后对理财账户销户处理。3、理财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时,杭州银行将尽快变现非现金类
23、资产,并将变现后的非现金类资产扣除应承担的费用后向本理财产品客户支付。相应的分配方案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六、产品认购的业务规则(一)发售对象本理财产品仅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理财产品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发售。(二)认购手续在产品募集期内,个人客户请带本人身份证件、产品发行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至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或登录杭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机构客户请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杭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三)认购资金的清算客户认购本
24、理财产品,以其“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中指定的杭州银行结算账户(简称“指定理财账户”)为认购或申购资金的缴款账户和到期或赎回款项、理财收益的收款账户;客户在认购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实时冻结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内的认购金额,并于本理财产品成立日前一日日终划至杭州银行指定账户。实际划款金额为客户认购产品的本金金额,自认购日至划款日之间产生的活期利息留存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内。七、产品申购及赎回的业务规则(一)受理时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在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段内(9:0015:00)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的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即时确认和清算。申购当日即可赎
25、回。若客户在非交易时段(包括在非产品交易日)内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的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将在下一产品交易日交易时段内予以确认。非交易时段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以撤销。(二)申购/赎回手续其手续同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手续。(三)申购及赎回份额要求1、本理财产品首次购买的起点份额为5万份,存续份额不得低于5万份;申购份额以及赎回份额均需为1份或1份的整数倍;客户单日单户赎回额不得大于1000万份,对于大于1000万份的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若本理财产品净申购额或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15%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申购或赎回申请。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
26、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5万份。2、本理财产品单户认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四)交易时段内申购的扣款和确定时间客户在交易时段内提出的申购申请为实时确定及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并实时计入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五)非交易时段内申购的扣款和确定时间客户可在非交易时段内申购本产品,杭州银行将实时冻结申购资金。客户非交易时段内申购的份额将在下一交易时段内予以确定、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并计入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六)交易时段内赎回的确定和到账时间客户在交易时段内提出的赎回申请为实时确定,并实
27、时扣减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资金到账时间按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第(二)条“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第2款“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的约定执行。(七)非交易时段内赎回的确定和到账时间客户可在非交易时段内赎回本产品,杭州银行将实时锁定赎回份额,客户非交易时段内赎回的份额将在下一交易时段内予以确定、扣减理财产品份额(锁定期间继续计付理财收益,从赎回确定当日起,赎回部分不再计付理财收益)。资金到账时间按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第(二)条“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第2款“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的约定执行。(八)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
28、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净申购额或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15%时,即为发生大额申购或大额赎回,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九)申购限制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本理财产品实时余额达到理财计划规模上限,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十)兑付及税收1、提前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杭州银行可以通过公告通知客户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支付给客户。2、资金清算:理财产品收益支付日和提前终止日(实际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为资金清算期,该期间不计付利息。3、税费规定:杭州银
29、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杭州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若根据法令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客户承担的税费时,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八、产品的提前终止1、提前终止事项发生以下事项时,杭州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提前终止权:(1)若本理财产品当日规模持续10个工作日(含)低于20000万元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2)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
30、前终止的;(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4)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5)杭州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2、提前终止的信息公告如遇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杭州银行将提前3-10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予以关注。九、风险揭示及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一)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不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兑付。本产品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实现情况根据所投资资产组合的运作情况而定。资产
31、组合运作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所投资标的资产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变动、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方面的影响,由此产生本金损失和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等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客户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管控措施:(1)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尽职履行资产投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义务,建立健全理财资产投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信用风险管理人员,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风险管理;(2)对每一项拟投资资产进行事前的信用风险评估,设立授信额度,并限制所投资资产规模在授信额度内;(3)对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政策、所投资资产的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并做好
32、发生信用风险时的应对准备;(4)合理配置资产比例,科学设置资产组合结构,尽可能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二)市场风险:客户面临两类市场风险,一是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在市场利率变动的情况下会引起市场价值的变动,在出清资产时则发生实际收益或损失,从而对客户本金和理财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二是在产品存续期间如遇市场利率提高,其他资产收益率上升,使得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的机会成本增加,从而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 管控措施:对第一类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尽职履行资产投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义务,对相关资产实施逐日盯市,在充分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预判市场价格走势,最大限度降低市
33、场风险;对第二类风险,在保证资产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资产运作,提高资产组合收益水平,为客户带来良好回报,降低客户的机会成本。(三)管理风险:由于杭州银行或产品投资组合项下相关的管理方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对本理财产品或投资资产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杭州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的内部流程、架构、制度,加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理财资产运作效率;审慎选择合作机构,建立和健全合作机构的准入机制。(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单户单日赎回份额不得大
34、于1000万份;此外,若遇大额赎回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五)再投资风险: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杭州银行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执行提前终止权,客户将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管控措施:若遇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杭州银行将提前3-10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客户予以关注。(六)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
35、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杭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管控措施:若遇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杭州银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当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客户予以关注。(七)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公布本产品信息的方式代替向客户提供账单,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录杭州银行网站()查询。若因客户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不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的盈亏
36、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杭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杭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杭州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管控措施:敬请客户按照本说明书有关约定,及时获取本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八)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
37、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九)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安全。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及上述风险因素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十、重要提示(一)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应风险揭示书、杭州银行“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简称“产品协议书”)、杭州银行“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及银行打印、客户
38、签字确认的业务受理单构成杭州银行与客户就客户购买杭州银行“幸福99”金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期)事宜的完整理财计划交易合同。(二)杭州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杭州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三)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
39、产品,在此情况下,杭州银行有权取消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或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将已认购资金及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退回客户授权指定账户。取消本理财产品发行或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公告将在杭州银行网站()上发布。(四)杭州银行网站()为杭州银行公布本理财产品各类信息的唯一指定网站。杭州银行将在产品存续期内在每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产品的上季度运行报告。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对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应风险揭示书等的条款进行补充、解释、说明、修改等,以及发布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请客户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
40、息。更新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自更新日后下一个工作日生效。客户继续申购本理财产品或未全额赎回的,则表明客户认可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内容。(五)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杭州银行不向客户提供所持有产品估值及对账单。杭州银行于每个交易日上午9:00前通过网站()公布上一交易日的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若期间有非交易日,则非交易日的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一同公布)。(六)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涉及的所有时间(如产品交易时段、理财年化收益率公布时间等)均以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北京时间为准。(七)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若交易日估值出现理财单位份额净值小于1
41、的情况)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但因申购申请超过产品规模上限造成的申购暂停情形除外。(八)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应风险揭示书、杭州银行“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简称“产品协议书”)、杭州银行“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及银行打印、客户签字确认的业务受理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作为个人资产情况的证明。本理财产品不纳入杭州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内。若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出现不一致时,优先效力从高到低顺序如下: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若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的业务受理单与协议书不一致时,则以业务受理单内容为准。(九)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杭州银行负责解释。若您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向杭州银行专业理财业务人员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23(浙江省内) 400-8888-508(全国)。(十)本理财产品可通过杭州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十一)本理财产品投诉电话为:0571-96523(浙江省内) 400-8888-508(全国)。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