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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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潮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汇总说明为更好保障潮州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粤国土资规划201612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75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各县区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完成公示、听证、
2、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上报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全市规划指标调整情况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对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15项指标进行调整,各项指标调整情况如下:1、总量指标根据省方案,我市耕地保有量由原65.70万亩调整为47.9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由原56.07万亩调整为40.77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63.60万亩调整为67.3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应增加3.7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
3、原45.00万亩调整为48.70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18.60万亩调整为22.30万亩。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8.60万亩。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结合城市扩容提质的需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原11.64万亩调整为11.90万亩。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根据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确定,园地调整为61.05万亩,林地调整为213.64万亩,牧草地调整为0万亩。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相应增加3.70万亩,由原18.30万亩调整为22.00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根据占用规模与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在原指标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加,新增建
4、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由原15.29万亩调整为18.38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原8.82万亩调整为10.60万亩。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根据占补平衡的要求,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一致,由原8.82万亩调整为10.60万亩。3、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维持现行规划的水平不变,为62平方米。调整后,我市15项规划指标的调整情况详见下表:表1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指标单位原规划指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指标耕地保有量万亩65.70 74.1947.91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56.07 58.17 40.77 园地万亩55.80 71.1861
5、.05林地万亩239.25 216.23213.64牧草地万亩0.23 0.00 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万亩63.60 57.9767.3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万亩45.00 46.0448.7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万亩18.60 13.4322.3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万亩18.60 11.9218.6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18.30 -22.00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万亩15.29 -18.38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万亩8.82 -10.60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万亩8.82 -10.60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万亩11.649.2611.90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62 5162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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