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电厂2#吸收塔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00518)提交集团公司版资料(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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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能金陵电厂二期2103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2吸收塔“5.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二一年五月专心-专注-专业华能金陵电厂二期2103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2吸收塔“5.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华能金陵电厂二期2103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二)业主单位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三)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四)主要承建单位1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是本工程的安装承包单位;2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3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EP形式承担设计、设备供货,以及吸收塔的安装和防腐施工。(五)
2、建设简况该项目于2008年6月30日土建工程开工建设。远达公司于2008年7月与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签订EP合同,#1FGD于2009年12月23日与主机同步通过168小时试运。自投运以来运行情况良好,脱硫率达到设计值。事故发生前,远达公司承担的#2吸收塔安装和防腐施工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2吸收塔除雾器冲洗水管外部管道的配管作业。二、事故简况(一)事故起止时间2010年5月2日下午18时05分至2010年5月2日20时20分(二)事故发生部位#2机组脱硫吸收塔(三)事故发生经过5月2日,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的分
3、包单位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排进行#2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冲洗水管配管施工。当日下午,施工人员朱加明、刘春祥2人在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在#2吸收塔外侧标高28.5m平台处,动用气割和电焊配接除雾器冲洗水管外部碳钢管道,电火焊产生的高温焊渣和熔融的铁水引发大火。18时05分,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工作负责人丁恩来发现#2机组脱硫吸收塔顶部烟道冒烟着火,立即向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安质部报告,电厂接报后立刻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电厂消防队员、职工和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因消防水压力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势,火势越来越大。18时40分时左右,消防车
4、到达现场,开始进行灭火。19时10分,明火被扑灭。20时20分,待吸收塔降温冷却后,确认已无火源,消防车撤离,灭火工作结束。(四)远达公司应急处理情况5月2日18时左右,远达公司本部接到火灾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由总经理、分管工程和安全的副总经理、工程部、安全质量部、配套部和财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工作小组,于5月3日凌晨1:00时到达现场,积极配合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事故的取证、调查和分析工作。(五)事故损失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勘查,吸收塔内防腐层、喷淋层、喷嘴和除雾器全部烧损,与吸收塔相连的膨胀节、衬胶管道和阀门损坏,除雾器、喷淋层和氧化空气管道支
5、撑梁、净烟道支撑杆、吸收塔原烟气入口烟道贴衬C276合金、吸收塔壳体过火,外保温护板不同程度损坏。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00万元至700万元。三、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分包单位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朱加明、刘春祥在重点防火区域#2吸收塔上擅自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现场监护,未落实有效防火措施情况下,违章作业,动用电火焊配接除雾器冲洗水外部碳钢管,产生的高温焊渣和熔融的铁水经过未关闭的气动阀门内部挡板,引燃阀门内部橡胶密封面、橡胶膨胀节和PP管,沿着除雾器冲洗水管进入吸收塔内,引发除雾器、喷淋层等内部件燃烧,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
6、原因1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陵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未对除雾器冲洗水管安装施工进行危险源分析和评价,未制定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不详细、不全面,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违规动火,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2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金陵项目经理部安全意识淡薄,对其所属分包单位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陵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对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主、监理协调会有关决定和部署执行和落实不力,对除雾器冲洗水管配管作业未提出办理“动火工作票”管理要求,未落实现场监护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3江西诚达工程咨
7、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在吸收塔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未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制度,监理工程师现场巡查时发现吸收塔上有人违规动火而未予纠正和制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4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随着工程接近尾声,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存在松懈倾向,对在吸收塔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未对吸收塔内部件安装后,在其安全距离内实施动火作业提出重点防火要求,存在管理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四、责任认定(一)施工人员朱加明、刘春祥在重点防火区域#2吸收塔上违规动火,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二)扬
8、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陵项目经理部未对除雾器冲洗水管安装施工进行危险源分析和评价,未制定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不详细、不全面,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三)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作为本工程的安装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扬州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陵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对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主、监理协调会有关决定和部署执行、落实不力。对除雾器冲洗水管作业未提出办理“动火工作票”管理要求,未落实现场监护人,对本次事故负有间接管理责任。(四)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不到位,现场部分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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