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2017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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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兴庆区2017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当前,兴庆区环境污染治理形势严峻,特别是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距离自治区、银川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有很大差距。为全面做好2017年四季度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攻坚年。全力抓好四季度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是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农田退水等清净补水大幅减少等不利因素,加之兴庆区当前大气和水污染治
2、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工作措施不到位,环境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等问题突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冬季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贯彻自治区、银川市生态立区战略,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兴庆区冬季大气和水污染状况,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实施大气和水污染严控措施,坚持严字当先,突出重点、细化目标、明确职责,协同联防联控,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通过严管、严查、严惩等严格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预防重污染
3、天气发生和水环境质量恶化现象,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确保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5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2016年同期下降15%、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步持续下降,力争不发生重度污染以上雾霾天气;全面完成水十条2017年考核任务,鸣翠湖等重要湖泊与湿地水质稳定在类,三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较2016年有所改善。三、重点任务及分工(一)集中攻坚完成年度任务1.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落实要求和时间节点,对
4、各项工作进展落实进行认真梳理,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城管局、国控公司。2.取缔工业企业直接入河湖排污口。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兴庆区燕鸽湖石油城等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截流收集工作,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流、湖泊、排水沟的废水直排口,确保黄河水环境安全。废水确实不能实行间接排放的,必须达到城市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中较严值,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排放。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水务局、住建局3.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染。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废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责任单位:商服中
5、心配合单位:环保分局4.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治理工作,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5.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水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城市段黑臭水体。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完成对水源地内现有污染企业、规模养殖场等的搬迁工作,保持保护区内自然属性。责任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水务局、掌政镇人民政府7.防治地下水污染。完成加油站地下储油罐
6、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建设。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发局配合单位:安监局(二)严控燃煤污染1.开展煤炭经销企业排查整治。对兴庆区城市建成区(石中高速公路以西)煤炭经营企业和露天储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排查整治。对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燃煤经营销售单位煤质检测报告灰份、硫份达不到控制要求的,一律不得销售;对经营销售的煤质进行抽检,抽检率达到30%以上,对销售不达标煤炭的单位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确保销售煤炭硫份小于0.8%,灰份小于15%。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兴庆一、二分局配合单位:大新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加强用煤单位储备煤质
7、监管。2017年10月15日起,对兴庆区城市建成区所有用煤单位储备煤进行检查,对购进的每批次煤质、销售单位逐项核实,并抽样检验;对煤场扬尘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储备不合格煤炭的责令限期清运更换,并由市场监管局追究煤炭销售单位法律责任,确保用煤单位储备煤炭煤质达标。对煤场扬尘防控不到位的由环保分局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兴庆一、二分局、环保分局3.完善用煤单位网格化管理。配合银川市环保局、银川市住建局对辖区每个燃煤锅炉房的煤质、烟气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扬尘防控、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所有网格化管理人员2017年10月20日前到位,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
8、位:各街道办事处4.严格管控散煤污染。组织对兴庆区城市建成区(石中高速公路以西)流动商户、集贸市场、城中村、城边村等使用散煤户进行排查整治,对已接通集中供暖的商户、集贸市场,一律严禁散烧原煤供热;取缔的散煤销售单统一纳入兴庆区洁净煤配送中心。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各类市场全面推广使用电炉采暖;城中村、城边村等无集中供热设施的,取暖用煤一律使用无烟煤,严禁使用劣质煤炭。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兴庆一、二分局配合单位:大新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三)严管扬尘污染1.严管建筑施工扬尘。立即组织开展各类建筑工地集中整治,所有建筑工地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
9、措施的,立即实行停工整顿。对违法建设单位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案处罚,10月底前必须完成集中整治;11月1日起,除重大民生项目外,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土方开挖拉运、拆迁、建筑垃圾拉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12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停工后,再次组织开展检查,所有停工工地全面达到扬尘防控标准要求。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城管局2.严管渣土堆场扬尘。10月底前,所有堆场全部落实严密遮盖抑尘措施,对采取清运措施的,清运后场地进行临时硬化。11月16日起,现有堆场严禁拉进拉出新的渣土,建成区内不得形成新的渣土堆场。已收储未开发土地严禁新的渣土进入,确保渣土数量只减不增。责任单位: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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