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清查行动实施方案(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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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路北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清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残联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清查行动的实施方案(冀综治办20183号)及市卫计委关于下发的通知(唐卫办疾控函20183号)的通知要求,为彻底摸清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工作,提升报告患病率、管理率和治疗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一)对全区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筛查出的疑似患者以及既往诊断不明确的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确诊病例全部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录入完成率100%;(二)对全区在册
2、患者进行全面梳理,对同意参加社区管理的患者进行随访评估,随访完成率90%以上;对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患者,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管理;(三)完善患者健康档案,档案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二、时间安排3月份,利用一周左右时间,对全区46家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2家,乡镇卫生院2家)1109名在管患者进行清查。三、工作内容(一)市项目办抽调精神科医师组成专家组;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精防医生与医院专家组成工作小组(每小组精防医生1名、精神科医师1名);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根据所辖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数安排2-3个工作组。(二)区疾控
3、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分别对新筛查出的疑似患者、既往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在管患者、非在管患者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梳理,形成人员名册。(三)各工作小组按照基层提供的人员名册,在中心(站)/村精防人员紧密配合下,通过入户走访、集中约见等方法,对所有新发现的疑似患者或既往诊断不明确的患者进行诊断;通过面访确诊在册患者,对病情不清、危险性等级与病情不符、服药管理不规范、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情况,逐一核实;对危险性等级不准的患者进行重新评估;对监护人不能履职尽责的,通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敦促其履行职责,或由所在村(居)委会依法变更监护人。(四)所有确诊病例填写个人信息补充表,危险评估3级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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