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共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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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垫江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礁、搁浅、浪损、触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为科学应对、及时处置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应急预案。1.3工
2、作原则1.3.1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演习,最大限度地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求,有效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发生。1.3.2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3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3.4统一领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在
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事发地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种社会力量及时进行援救,对施救船舶及相关设施、设备、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和调用。1.3.5分级负责。按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1.3.6就近保障。在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县水上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救援方案,根据各乡镇救助力量分布情况,采取就近原则,迅速组织力量,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财产。 1.4水上交通安全现状 我县属封闭式水域,通航河流(湖泊)有高滩河、大沙河、长寿湖,共计178.37公里。涉及通航、有
4、船乡镇共计20个,船舶400余艘,其中客渡船53艘,共计客位1631客座。虽说属内河封闭式水域,但是水路运输对我县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船舶种类多,流动分散,渡口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加上船舶受客观自然条件影响大,一些难以预测的水上交通险情时有发生,超载、违规驾驶航行等屡禁不止,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不利因素, 我们必须积极认真制定、落实应对方案和措施。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政府应急办的统筹协调下,成立垫江县水上
5、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上交通事故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行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电信局、县总工会、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地方海事处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县水上交通事故指挥部下设水上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信息收集和处置工作。2.2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县安监局: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调查。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水上搜救和水上交通管制
6、措施。调集本系统的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器材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直接原因的调查工作。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水上交通人员和船舶搜救,提供必要的搜救资源和技术支持,勘划事故图,调查事故详细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制定事故报告,参与应急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调用、利用事故水域的其他营运船舶参与搜救。划定警戒水域、提供事故水域短期水情报告,提出抢险救灾建议、协助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县农委:做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监管和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应急资源的准备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直接原因调查工作。县水务
7、局:负责实施水库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提供水库设施设备、人力物力支持。县气象局:负责收集和提供事故或险情发生区域的气象信息资料。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空气、水质等监测资料,负责水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环境监测,组织实施对污染危害的控制,参与水上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调查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旅游船舶、水面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施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落实事故或险情现场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县消防大队:负责船舶灭火工作,防止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
8、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中上述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县总工会: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乡(镇)政府: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事故处置程序,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后勤保障。2.3组织体系图(见下页)组织体系框架图县政府应急委 县政府应急办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9、参加善后工作组:事发乡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总工会、有关保险公司参加。调查评估组:县政府或指定部门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交通局、县海事处、县总工会等部门及调查评估专家参加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参加。下设医疗专家组。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县安监局、县交通局、有关乡镇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抢险救援组:由县交通局和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海事处、县农委、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医疗救护队伍、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参加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3. 监测和预警3.1预防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水上交通事
10、故灾难的预防工作,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预案、方案和工作要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海事处、渔政、水利、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船舶经营准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工作,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方案。在汛期、船运高峰时段,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应加强对船舶航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气象恶劣条件下,要及时通知管辖船舶观察通行或停航。3.2预警分级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分别以蓝
11、色、黄色、橙色、红色为预警标识。级水上交通事故(蓝色):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的事故或险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水上事故。级水上交通事故(黄色):是指一次造成39人死亡的事故或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较大面积污染,造成水上环境污染的事故或险情。级水上交通事故(橙色):是指一次造成1029人死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重大面积污染,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险情。级水上交通事故(红色):是指一次造成30(含30人)以上死亡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或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特大水上事故或险情。对特殊的事件、事故,可
12、能演化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灾难的不受上述分级标准的限制。3.3信息监控对船舶航班出发、航行状态等实行适时监控,收集、掌握事故线索的有关动态信息,为科学决策、高效处置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创造条件。加强与我县相邻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通报监管信息。3.4事故报告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船舶)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县交通局(报警电话:)、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报警电话:)、县地方海事处(报警电话:)、县农委(渔政)(报警电话: )、县安监局(报警电话:)或110、119、120等联动报警电话报警。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地方海事处、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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