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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
2、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全和稳定。(二)工作原则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
3、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乡镇(场)、各街道办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依靠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必要时组织全县救援队伍增援。三、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一)启动条件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
4、措施。(二)启动程序1、中央、省、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乡镇(场)、街道办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3、有关乡镇(场)、街道
5、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县公安局长成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工业经济发展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气象局、电业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河南省通信公司商水
6、分公司和各乡镇(场)、街道办、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3、职责分工(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
7、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
8、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4)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5)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6)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8)县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
9、、食品运输。(9)县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10)县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11)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1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质、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以及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14)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导
10、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6)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五、应急救援行动(一)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
11、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二)救援要求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
12、治措施。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六、事故后期处置(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三)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
13、措施。(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二)各乡镇(场)、
14、街道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中央、省驻周、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非煤矿山企业,由各乡镇(场)、各街道办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控和管理。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
15、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三)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八、相关事项(一)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二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一次评审,经过实际演练后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四)本预案由商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