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工管理标准资料(共1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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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Q/CHD-* *-2007 *发 电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B2007-*-* 实施2007-*-* 发布*发电公司 发 布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专心-专注-专业目 次前 言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制的需要,对本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 提出。本标准由 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 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设备分工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
2、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在*发电公司工作的检修维护及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Z8702004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中国华电生20061387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Q/CHD*2007 点检定修管理标准3 管理内容3.1 定义3.1.1 生产设备、
3、设施是指为完成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建筑物和构建物。3.1.2 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点检定修制时,以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主管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当主设备为锅炉设备时,锅炉主管为主工序人,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主管为主工序人。3.1.3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管理方法,对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3.2 管理内容3.2.1 设备、设施的分工管理。3.2.2 新机投产、设备异动和技术改造的设备、设施分工管理。4 管理目标通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全面分工管理,
4、界定生产设备、设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1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5.1.2 生产设备按专业分工管理,由设备维护部主要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6 管理流程6.1 设备、设施分工管理6.1.1 公司生产设备按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燃料等专业进行划分,外围系统的设备分工参照主机组的分工原则执行。6.1.2 根据生产设备分工规定(见附录A),设备维护部进行设备分工,汽机、锅炉、电气一次和燃料专业按A、B角进行设备分工,设备分工表见表1;各点检员和维护人员的设备分工由专业主管负责,将
5、分工结果汇编成设备分工清册,由部门主任初审,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6.1.3 对分工不明确的设备,由设备维护部专业主管报设备维护部主任重新进行分工,生产技术部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将设备分工通知单(见表2)下发至相关专业,同时报发电运行部备案。6.2 新机投产、设备异动和技术改造后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按6.1执行。6.3 每年1月5日前由设备维护部将全年设备分工通知单汇总,对生产设备专业分工清册进行修订。6.4 每年1月5日前由各专业主管将设备分工清册修订一次。7 报告和记录7.1 设备分工表见表1。7.2 设备分工通知单见表2。7.3 生产设备分工规定见附
6、录A。表1 设备分工表序号专责设备(系统)名称设备维护部专责人(A角)设备维护部专责人(B角)承包商备注备注:主要设备由承包商指定专责人,专负责人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表2 设备分工通知单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分工原因:详细分工内容:设备维护部专业主管: 年 月 日设备维护部主任审核: 年 月 日生产技术部主任会签: 年 月 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年 月 日送达: 设备维护部接收人签字: 发电运行部接收人签字:注: 本表一式三份,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各一份。附 录 A(参考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规定A.1 总则A.1.1 本规定将生产设备划分给六个专业管理,但设备是一个有机统
7、一的整体,因此各专业必须顾大局识大体,主动协作,积极配合,按照工序服从原则,树立服务意识,当好设备主人,在自己的工作和配合别人工作发生矛盾时首先完成配合工作,把公司的设备管理好。A.1.2 根据火力发电厂多年运行经验结合电厂实际,将全厂生产设备划分为汽机(含化学)、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锅炉(含除灰)、热控与燃料六个专业。A.1.3 本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以设备维护部各专业为划分单位,适用于全厂生产设备、设施的分工。A.1.4 设备分工的原则是以专业性和系统性为主要依据,各专业间连接系统的划分原则上以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所划区域划分。A.1.5 电气升压站内与电网相连部分设备的划分,按电网规定执行。A.
8、1.6 两个专业间的连接管道,一般按介质流向以流入的所属专业的厂房墙为界,穿墙孔部分归厂房所属专业管理,汽机、锅炉厂房隔墙部分归介质流来方向所属专业管理。A.1.7 燃料专业与锅炉专业以原煤斗入口为界,入口以上归燃料专业管理。A.1.8 以厂房为界时,均以外墙面为分界面;以端子排为界时,端子排的检修维护由端子排所属专业负责。A.1.9 使用临时电源时,截面积在25mm2以上(包括25mm2)的电力电缆由电气一次专业提供,截面积在25mm2以下的电缆,动力电缆谁用谁负责,信号电缆谁送谁负责。A.1.10 转动设备的联轴器找中心工作,由机械部分所属专业负责。电气一次专业应保持螺帽、电侧联轴器、垫片
9、完整无缺。定修时由机械部分所属专业负责拆联轴器螺栓,联轴器由两个专业分别拆装保存一半。临时缺陷处理由处理缺陷的专业负责拆联轴器螺栓。需要更换联轴器时由机械部分所属专业负责加工订货。需要使用厂房吊车进行吊运的电动机,电气一次专业提出吊移电动机时,由电气一次专业拆除地脚螺栓,机械部分所属专业配合;机械部分所属专业检修需吊装电动机时由本专业拆装地脚螺栓,电气一次专业进行配合。A.1.11 各厂房安装起重设备的机械部分由所属专业负责,电气部分由电气专业负责(燃料部分由燃料专业负责)。A.1.12 各专业设备管辖范围内的门窗、玻璃、楼梯、平台、栏杆和建筑物、装饰材料等归各专业负责。A.1.13 电动机冷
10、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的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及法兰归电气专业,其余部分归相关机械专业。A.1.14 流量测量装置拆装归机械专业,设备选型、检测、备件归热控专业。汽水取样管以取样二次门为界,取样二次门以前归设备所在专业, 取样二次门以后一直到取样间归汽机专业。A.1.15 全厂所有热控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设备所在专业与热控界限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归设备所在专业,以下归热控专业。如果没有一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设备所在专业,测点以上归热控专业;压力表直接上在表门上由热控专业负责安装。A.1.16 全厂所有热控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
11、:设备所在专业与热控界限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归设备所在专业,以下归热控专业。如果没有一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设备所在专业,测点以上归热控专业;压力表直接上在表门上由热控负责安装。A.1.17 所有气动电磁阀控制的阀门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汽缸,汽缸上口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气管路都归热控专业。下口所有设备归设备所在专业。电磁阀入口气管路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归热控专业,其它归设备所在专业。A.1.18 设备的加油、补油工作均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A.1.19 所有的电动执行机构(二位)归电气管辖。A.2 各专业管辖设备、设施范围A.2.1 汽机专业A.2.1.1 汽机本体及其全部辅助设备,包括主
12、机的回热系统、主再热系统、抽汽系统、凝结水系统、疏水放气系统、开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润滑油系统、EH液压油系统、发电机密封油系统及氢系统。A.2.1.2 给水泵、除氧器、锅炉连续排污扩容器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A.2.1.3 润滑油补充油箱、贮存油箱、油净化装置、滤油机等设备及系统附件。A.2.1.4 发电机密封瓦、密封油箱、冷油器、密封油泵等设备及其附件。A.2.1.5 开式水系统、闭式水系统及其系统附件。A.2.1.6 凝汽器胶球装置及其系统附件。A.2.1.7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汽、水、油、气等各种管道、阀门及其系统附件。A.2.1.8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汽、水等各种管道、阀门、设备的保温
13、。A.2.1.9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跟锅炉分界以C排墙炉侧墙皮为界)的加热器、水箱、及各种水泵、油泵、风机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A.2.1.10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消防设施及其系统附件。A.2.1.11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起重设备及其系统附件。A.2.1.12 循环水系统:所有转动设备、起吊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次氯酸钠发生装置、加药装置、储存计量;安装在循环水泵房内的汽、水、油、气等各种管道、阀门及其系统附件。A.2.1.13 补给水处理系统:澄清设备、过滤器、离子交换器、酸碱系统、储存计量、转动机械设备。A.2.1.14 凝结水处理系统:精处理系统、再生系统。A.2.1.15
14、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池、过滤器、气浮装置、澄清器、氧化剂发生器、浓缩装置、压缩机、压滤机。A.2.1.16 制氢站:电解系统、冷却系统、干燥系统、配药系统。A.2.1.17 汽水取样加药系统:加药系统、取样系统。A.2.1.18 雨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净水站内设备及系统附件。A.2.1.19 以上所述设备的厂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卫生设备、上下水管道、起吊设备、管道、阀门、油站、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A.2.1.20 汽机专业承担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A.2.1.21 脱硝液氨系统。A.2.2 锅炉专业 A.2.2.1 锅炉本体:汽水分离器
15、及附属设备、受热面管及联箱、省煤器灰斗;空预器及附属设备;吹灰器及其蒸汽、疏水管道阀门。A.2.2.2 燃烧系统:原煤斗、磨煤机、一次风管及插板门、燃烧器、内外二次风挡板;燃油系统的管道阀门、油枪及推进器;二次风箱及其入口调节挡板。A.2.2.3 锅炉转机: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构;给煤机、磨煤机及附属设备。A.2.2.4 锅炉管阀: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消防水系统的管道阀门;安全门、PCV阀及各消音器;省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道;连排扩容器、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锅炉各种水位计。A.2.2.5 锅炉房零
16、米的捞渣机、渣仓、除渣循环水泵、除渣供水泵、高压供水泵、高效浓缩机、板式换热器、排浆泵、排污泵等所有炉底渣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起吊设备、采暖、通风、管沟设施。A.2.2.6 从省煤器及电除尘器灰斗以下仓泵输送系统、输送及仪用压缩机系统、电除尘灰斗流化系统、灰库流化系统一直到灰库卸灰设备在内的所有飞灰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起吊设施、支吊架;罗茨风机房及灰库区内采暖、通风、起吊、消防设施。A.2.2.7 静电除尘器本体、阴阳极振打系统、灰斗及附属设备平台、楼梯、步道。A.2.2.8 灰场内的所有机械、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A.2.2.9 灰池、喷物水管、灰池坝体、深井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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