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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版 号: B 生效日期:2014年04月01日编 制:能源环保部(处)日 期:2014年03月25日审 核: 马忠民 日 期:2014年03月28日批 准: 李利剑 日 期:2014年03月31日受控状态: 分 发 号:专心-专注-专业作 业 文 件 更 改 页版号更改次数更改页次更 改 理 由更改单位审核批准生效日期B1全部推行清单式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能环环保部(处)马忠民李利剑2014.4.1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1 目的保障公司煤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煤气产、供、用的协调与平衡,保障生产顺行,做到合理、节约用气。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焦炉煤
2、气、转炉煤气、高炉煤气、混合煤气(以下简称煤气)和民用煤气以及公司煤气管网上所有产、供、用气的单位及所辖设施。3 引用文件和定义3.1 引用文件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AG/GL/ZD135-01钢铁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国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CJJ 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3.2 定义 主管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用户的介质管道。4 职责4.1 能源环保处负责公司煤气的管理。4.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气管理的政策、法规。4.1.2 编制公司煤气平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1.3 制定煤气
3、资源回收利用方案和措施,开辟煤气新用户,推广节约、利用煤气的新技术,并组织实施。4.1.4 审批公司煤气用户用气资格和煤气使用的增、减量及种类变更,提出煤气计量点需求计划。4.1.5 负责煤气管网上各产、供、用气单位管辖范围及产权划分。4.1.6 组织审查煤气设备、管网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立项和设计方案确定,并协助设备和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验收。4.1.7 负责厂际间煤气停送气作业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4.1.8 对煤气产、供、用过程进行评价,对经济运行及合理节约用气进行检查考核。4.2 计量控制处负责煤气产出、消耗计量的管理及维护,对计量数据准确性负责。4.3 动力厂负责公司各单位煤气安全防护,负
4、责煤气供用的过程动态监控与平衡调度,负责管理、操作和维护所管辖煤气设备、设施。4.4 各二级单位负责所辖的煤气设备、设施,保障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4.5 各二级单位进行不牵涉到其它单位的煤气停送气作业,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须报安全处审核,经安全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4.6 各二级单位负责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有关煤气管理制度。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产气管理5.1.1 焦化厂要完成公司下达的焦炉煤气外供量计划,保证焦炉煤气发生量和压力稳定及质量要求。供出的焦炉煤气所含的萘、焦油、硫化氢及氰化物等成分要符合要求,由质量管理处负责测定。5.1.2 焦化
5、厂焦炉检修,要尽量避免多座焦炉同时进行;检修影响外供煤气量时,要将计划检修焦炉的炉号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生产管理处和动力厂煤调。5.1.3 焦化厂要保证转炉煤气储存、除尘、加压等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转炉煤气安全、稳定外送,保障外供转炉煤气流量及压力的稳定。5.1.4 焦化厂供应煤气具体指标要求:普通焦炉煤气,外供压力不低于7kPa,主管网压力810.5kPa,要设定科学的放散压力,并报能源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热值4100100kcal/Nm3;质量:萘0.5g/N m3、NH30.05g/N m3、苯4g/N m3、焦油0.05g/N m3、HCN0.3g/N m3、H2S0.
6、24g/N m3。精制焦炉煤气,煤气柜出口压力不低于6 kPa;供生活精制焦炉煤气压力不低于22kPa;质量:H2S40mg/N m3、萘50mg/N m3 (夏季80 mg/N m3)、苯4g/N m3、焦油0.05g/N m3、HCN0.3g/N m3、NH30.05g/N m3;供1#煤气加压站方向焦炉煤气压力5kpa。转炉煤气加压机出口压力,不低于12 kPa,具体根据动力厂配入要求适时调整;转炉煤气含尘量(电除尘器后10mg/Nm3)。5.1.5 炼铁厂要保证外供高炉煤气流量及压力的稳定。高炉计划检修休风时要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生产管理处和动力厂煤调。因事故休风,要及时通报煤调。炼铁
7、错开大高炉热风炉的换炉作业。高炉休风时,其热风炉应适当减少煤气用量。调压阀组后煤气压力1416.5kPa,重力除尘器后荒煤气含尘量5g/Nm3。5.1.5 转炉煤气回收单位,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最大程度地回收转炉煤气,保障外供转炉煤气压力稳定,确保转炉煤气安全、稳定的回收。回收量不低于100 m3/t钢,烟气净化后含尘量100150 mg/Nm3。5.2 供气管理5.2.1煤气用户实行四级保障供应制度。一级刚性用户:焦炉、热风炉、民用、汽动鼓风锅炉;二级用户:效益好的轧钢机组、采暖锅炉;三级用户:效益较好的轧钢机组、六万煤气发电机组;四级缓冲用户:效益最低的轧钢机组
8、、缓冲用户(煤气发电锅炉)。遇生产波动,首先保障一级用户的刚性需求,其次是二级用户,然后是三级和四级用户;遇生产事故,首先调整轧钢大用户和燃煤气锅炉的用量,要确保一级用户用量。5.5.2 煤气供应参数。混合煤气压力,1#煤气加压站供应炉卷和中板加热炉节点压力分别是9 kPa和6 kPa;2#煤气加压站供应100t转炉烤包节点压力7 kPa。混合煤气热值,北二混23002500 kCal/Nm3、南二混20002300 kCal/Nm3、南三混22002400 kCal/Nm3、2#煤气加压站机后23002500 kCal/Nm3。5.2.2.3其它。焦化厂供生活区方向焦炉煤气风机出口压力20k
9、pa;供1#煤气加压站方向焦炉煤气压力5kpa;动力厂1#煤气加压站供应二炼、二炼轧切割煤气出站压力0.5Mpa;高炉煤气主管网压力1216kPa,高炉煤气放散压力16.5kpa;焦炉煤气主管网压力810kpa,焦炉煤气主管放散压力12.5kPa。5.2.3 动力厂要保证煤气输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根据煤气供应平衡计划,制定煤气系统运行保障预案。5.2.4 动力厂负责煤气输送设施及附属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网附件应正常启用,保证管网安全运行。如计划检修影响煤气正常输送,须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5.2.5 动力厂煤调是代表公司实施全公司煤气供、用过程中的停、送,增、减量及检修的调度指挥。5.2.6 动力
10、厂煤调要加强动态监控和动态平衡调整,认真执行公司能源环保处和生产管理处下达的煤气平衡计划,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减少煤气放散。5.2.7 第二炼轧厂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回收150t转炉煤气,确保回收合格的转炉煤气供往煤气柜。5.2.8 焦化厂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煤气柜区设备精心操作、维护,加强调平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保障煤气柜的安全、平稳运行。5.3 用气管理5.3.1 煤气发生、供应及使用用户要建立健全煤气设备、设施、输气管道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煤气的用途、种类、用量及压力、热值要求;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的技术参数、设计图纸等。5.3.2 涉及使用煤气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在可行性研究
11、阶段和可行性审查时,须有能源环保处参加,经对所需的煤气进行平衡或提出煤气供应办法后,方能立项;同时由用气单位做出书面报告,报能源环保处审查。5.3.3 使用煤气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要符合合理、节约使用煤气的要求。能源环保处参加设计方案的确定和审查,组织项目投产后煤气消耗达标情况的验收、评价工作;煤气管网的消除静电和防雷接地措施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检测。5.3.4 各单位凡需要增加煤气使用量或变更使用煤气种类,要向能源环保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凡使用公司管网煤气必须安装经计量控制处确认计量要求的煤气计量表,并实行“三同时”。5.3.5 各用气单位不得擅自在煤气
12、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不得擅自扩大使用煤气范围;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煤气。5.3.6 各单位进行煤气危险作业(包括用气设备、设施、管道的停送煤气及检修动火等),必须做出书面计划报于安全处、动力厂煤调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特殊煤气作业(或用气单位不能承担的)可由动力厂承担。所辖单位应事先向动力厂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安排实施,申请单位应完成指定的准备工作。若进行煤气危险作业牵涉到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煤气设备时,由公司协调组织实施。5.3.7 各单位严格按安全使用煤气事项及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发生。5.3.8 煤气使用量大的单位(或机组)不得同时
13、检修(因故障特殊情况除外),检修时要考虑生产与节能的需要,做到均衡、计划检修,以防止大量放散煤气。5.3.9 各用煤气单位要严格按能源环保处和生产管理处下发的煤气平衡分配量使用,做到均衡生产、节约使用煤气(特殊情况要及时通报能源环保处和动力厂煤调)。5.3.10 用气单位必须服从动力厂煤调的指挥,在设备小修和因故障停机检修煤气减量时,各二级单位调整煤气用量时,要提前半小时通知煤调。5.3.11 各用气单位必须服从能源环保处的检查、监督,接受检查时,应如实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搞好煤气管理。5.4 推行煤气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清单式”确认管理与三级巡点检工作5.4.1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
14、定“清单式”检查评价标准与三级巡点检制度。严格执行厂级专检、车间巡检和岗位点检的巡点检制度,对照“清单式”巡点检标准化细则,对所辖设备、设施、管网及附件进行逐项检查、确认。5.5 执行标准化煤气停送气作业流程5.5.1 停送气前的准备工作。成立停送气作业领导机构;制定停送气方案并讨论通过;办理动火许可证;停气前安全教育及相关准备工作。5.5.2 停气作业。用户停止使用煤气;可靠切断煤气气源;打放散泄压;通氮气稀释置换煤气;进行煤气化验,煤气化验以煤气防护站签字的动火票为准。若牵涉到受限空间作业,则进行空气置换氮气作业,受限空间内部氧含量检测不低于19%,且需持续通风。5.5.3 动火作业。煤气
15、化验合格后,签发动火证;开始检修作业;检修完检漏;收回动火证。5.5.4 送气作业。氮气置换空气;开煤气阀门送气;进行煤气爆发实验;煤气化验合格,恢复用气。5.6 冷轧方向生产用焦炉煤气与生活区民用煤气管理5.6.1 冷轧方向生产用焦炉煤气与生活区民用焦炉煤气均需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它国家、省相关条例标准进行煤气服务、管理。动力厂负责所辖冷轧方向生产用所辖焦炉煤气设施管理,生活服务公司负责所辖民用煤气设施管理。5.6.2 动力厂针对冷轧方向生产用焦炉煤气建立专项巡点检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市政主管部门的常态长效联络机制;设立24h服务热线,设置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维护、抢修队伍。5.6.
16、3 生活服务公司针对民用煤气应建立健全用户档案,与职工用户签订安全使用协议;向职工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告知,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常识手册,指导职工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有义务对外供户提供安全告知书;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24h服务热线等信息,设置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维护、抢修队伍;定期对职工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入户检查;制定入户检查细则,并将用户签字的入户检查书面告知书存档,职工用户有义务配合入户检查;负责与外租户签订供用协议,约定与外租户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安全职责、管理范围以及收费等其它细节。5.7 煤气设施产权划分5.7.1 焦炉煤气系统5.7.1.1 焦化厂与动力
17、厂间的管辖范围划分:南侧以大水池南DN1500外供闸阀为界,DN1500外供闸阀前(包括闸阀)归焦化厂管理维护,其后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东侧以DN1400外供闸阀为界,DN1400外供闸阀以前(包括闸阀)归焦化厂管理维护,其后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供2#加压站DN900焦炉煤气管道以DN900管道接口为界,接口以后归动力厂负责管理维护。焦化工艺放散管道(包括阀门)归焦化厂管理维护。5.7.1.2 从动力厂所辖焦炉煤气主管上接出的用户以头道阀门(有盲板阀的以盲板阀)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凡从各支管接出的分支管道,头道阀以后(包括阀门)归分支用户管理维护。5.
18、7.1.3 从焦化厂所辖焦炉煤气主管道上接往动力4#锅炉的焦炉煤气管道,以从焦化区焦炉煤气主管道接出的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归焦化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动力厂管理维护。5.7.1.4 冷轧煤气加压站及冷轧方向煤气管道划分。焦化和动力的分限:以从焦化DN1600主管接出的DN1400焊缝后1m为界,之前归焦化,之后归动力;动力和冷轧的分界:以冷轧厂区DN800组合阀的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组归动力,之后归冷轧。5.7.2 高炉煤气系统5.7.2.1 炼铁厂与动力厂间的管辖范围划分:6#、7#高炉区以并入煤气主管盲板阀为界,盲板阀以后(包括盲板阀)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前由炼铁厂管理维护。
19、1#高炉:原则是新建设施及管网归炼铁厂,利旧设施归动力厂;分界是以对接焊缝前500m为界,之前归炼铁,之后归动力;环管喷雾装置及配套设归动力厂;炼铁负责所辖管网吹扫,牵涉到动力所辖管道,由炼铁厂负责操作,动力厂配合,TRT区域停送气归动力操作。2#高炉:利旧设施及管道包括在利旧设施新增附件归原归属单位管理维护;干法除尘出口DN2000管道划分,以进TRT进口DN2000总管前500mm处为界,之前归炼铁,之后归动力;干法除尘出口调压阀和消声器后DN2800管道划分,以进利旧DN2600管道前500mm处为界,之前炼铁,之后归动力;环管喷雾装置划分,在炼铁DN2800管道上与在动力所辖管网上的环
20、管喷雾装置均归动力厂炼铁负责所辖管网吹扫,牵涉到动力所辖管道,由炼铁厂负责操作,动力厂配合;TRT区域停送气归动力操作。1#高炉和2#高炉热风炉:由高炉煤气主管去炼铁热风炉的煤气管道以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头道阀和盲板阀)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炼铁厂管理维护。3#高炉区域:并网高炉煤气以DN3200插板阀前法兰为界,DN3200蝶阀和插板阀之后包括蝶阀和插板阀归动力,之前归炼铁;去TRT的高炉煤气管道以DN2000蝶阀和DN800蝶阀的前法兰为界,之前归炼铁,之后归动力;去热风炉方向高炉煤气以DN2800蝶阀和插板阀后法兰为界,DN2800蝶阀和插板阀之前包括蝶阀和插板阀归动力,之后归
21、炼铁;去喷煤方向高炉煤气以DN700闸阀和盲板阀后法兰为界,DN700闸阀和盲板阀之前包括蝶阀和盲板阀归动力,之后归炼铁;从大灰仓出来供主管网的DN250高炉煤气管道,以并网DN250蝶阀的前法兰为界,之前归炼铁,之后包括DN250蝶阀归动力。供高炉炉前方向焦炉煤气以DN150蝶阀和盲板阀的后法兰为界,蝶阀及盲板阀包括阀门及之前管道归动力,之后归炼铁;供喷煤焦炉煤气以DN100蝶阀的后法兰为界,包括阀门及之前管道归动力,之后归炼铁。5.7.2.2 从动力厂所辖高炉煤气主管上接出的用户以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有盲板阀的包括盲板阀)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5.7.2.3 高炉煤气
22、主管(包括原在焦化厂区现运行的DN1400环管和6#7#高炉联络管),归动力厂管理维护。5.7.2.4 从高炉煤气主管接出去10万m3气柜的支管归焦化厂管理维护。5.7.2.5 从高炉煤气主管接出的工艺主放散归动力厂管理维护。5.7.3 转炉煤气系统5.7.3.1 公司10万m3转炉煤气柜归焦化厂管理,焦化厂与第二炼轧厂之间的划分界限以第二炼轧厂一次风机房水封逆止阀后蝶阀的后法兰为界,蝶阀以前(包括蝶阀)归第二炼轧厂管理,蝶阀之后归焦化厂管理。其中,DN3000流量计归第二炼轧厂管理维护。5.7.3.2 焦化厂和动力厂之间的管理范围划分界限以进1#煤气混合站的转炉煤气DN1400盲板为界,盲板
23、之前归焦化厂管理,盲板阀之后(包括盲板)归动力厂管理。5.7.4 混合煤气系统5.7.4.1 从混合煤气主管道上接出的各用户,以从主管道上接出的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有盲板阀的以盲板阀为界)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5.7.4.2 1#加压站与2#加压站间DN800联络管由动力厂管理维护。5.7.4.3 去第一炼轧厂的混合煤气管道以第一炼轧厂厂房南侧DN700盲板阀为界,DN700盲板阀前(包括盲板阀)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第一炼轧厂管理维护。5.7.4.4 往第二炼钢厂的混合煤气,以从DN800联络管接出的头道阀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第
24、二炼钢厂管理维护。5.7.4.5 关于混合煤气联络管的划分:原归第二轧钢厂管理维护的DN1400混合煤气管道(含4个水封及附件)与DN1200蝶阀和盲板阀(原中板管理)、新建DN1500混合煤气南北联络管(含4个水封及附件)、DN1400联络阀门组(2套蝶阀1盲板阀),归动力厂管理维护;DN1200盲板阀后管道归第二轧钢厂管理维护。5.7.4.6 关于供往混合煤气净化站管道的划分:以DN1000蝶阀为界,之前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含DN1000蝶阀、盲板阀、包括阀后管道及净化站供往热处理炉的DN1000混合煤气管道(含2个阀门组、2个水封及其它附件)归第二轧钢厂管理维护。5.7.4.7 关于净
25、化再生后DN300混合煤气管道的划分:DN300管道、阀门组及附件归第二轧钢厂管理维护,主管道归动力厂管理维护。5.7.4.8 关于供往污泥造球管道的划分:从DN1500混合煤气联络管上接出供污泥造球的混合煤气管道,以DN300盲板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污泥造球厂管理维护。5.7.4.9 去6#、7#高炉富化的混合煤气管道(包括头道阀)归炼铁厂管理维护。5.7.5 精制焦炉煤气系统5.7.5.1 由5万m3焦炉煤气柜接出的通往生活区的DN700精制焦炉煤气管道,以出煤气柜区院墙外的蝶阀为界,蝶阀以前(包括蝶阀)由焦化厂管理维护,其后管道由动力厂管理维护。其中,从此管道上接出
26、的各支管,以头道阀门为界(有盲板阀的以盲板阀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由动力厂管理维护,以后由各用户管理维护。凡从各支管接出的分支管道,以头道阀门为界(包括阀门)由各分支用户管理维护。去钢铁公司宾馆的煤气管道由生活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去汽运公司和建安公司方向的煤气管道由建安公司负责管理维护。生活区各煤气分配站,以出分配站围墙或头道阀为界,出站围墙或头道阀(包括阀门)以前由动力厂负责管理维护,出站围墙或头道阀以后由生活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维护。5.7.5.2 由5万m3焦炉煤气柜接出的通往第一炼轧厂切割用精制焦炉煤气管道,以出煤气柜区院墙为界,院墙以内由焦化厂负责管理维护,之后管道由动力厂负责管
27、理维护。其中,从此管道上接出的各支管,以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由动力厂管理维护,以后由各用户管理维护。凡从各支管接出的分支管道,以头道阀门为界(包括阀门)由各分支用户管理维护。去综合利用开发公司食堂的煤气管道由综合利用开发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凡从此管接出的其它各用户,头道阀门以后(包括阀门)由各用户管理维护。5.7.5.3 由5万m3焦炉煤气柜接出的通往第二炼钢厂和第二炼轧厂切割的精制焦炉煤气管道,以出煤气柜区DN500闸阀为界,DN500闸阀以前由焦化厂负责管理维护,DN500闸阀以后(包括闸阀)由动力厂负责管理维护。凡从此管接出的支管道,以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有盲板
28、阀的以盲板阀为界)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5.7.5.4 由5万m3焦炉煤气柜接出的通往厂区生活的精制焦炉煤气管道,以出煤气柜DN200闸阀为界,DN200闸阀以前由焦化厂负责管理维护, DN200闸阀以后(包括闸阀)由动力厂负责管理维护。凡从此管接出的支管道,以头道阀门为界,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5.7.5.5 由生活区通往厂区各食堂的焦炉煤气主管道归动力厂负责管理维护,从此管道接出各用户以头道阀门为界,头道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以后归各用户管理维护。凡由各用户支管接出其它分支用户,以接出的阀门为界,阀门以后(包括阀门)归
29、各分支用户管理维护。其中,食堂资产归属是:焦化厂负责焦化区食堂所辖设施的管理维护,含主管道及头道阀;炼铁厂负责老炼铁食堂、新炼铁食堂和烧结区食堂的管理维护;第二炼钢厂负责二炼区食堂的管理维护;第一炼轧厂负责一炼轧区食堂的管理维护;第二炼轧厂负责二炼轧办公楼食堂、原中型食堂西侧部分、二炼轧调度楼食堂的管理维护;第一轧钢厂负责一轧西食堂、原中型食堂东侧部分的管理维护;第二轧钢厂负责二轧食堂的管理维护;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安林铁路以南公共事业部所辖钢铁公司宾馆、二生活区食堂的管理维护;其它分子公司负责所辖食堂的管理维护。以从焦化厂、动力厂、生活服务公司所辖民用焦炉煤气管道接出的头道阀的后法兰为界,之前由
30、供气方管理维护;之后以至各食堂调压箱前的前法兰为界,由食堂资产所在单位管理维护;之后,包括调压箱等设施由公共事业部管理维护。动力厂与炼铁厂的分界:老炼铁食堂,以从老炼铁调度楼东侧动力厂DN200主管接出的DN50头道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新炼铁食堂,以从炼铁厂办公楼西侧动力厂DN150主管接出的DN150头道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烧结区食堂,以从动力厂2#煤气加压站北侧动力厂DN200主管接出的DN50头道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动力厂与二炼钢的分界:以从二炼食堂南侧库房房顶DN100头道阀的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
31、厂管理维护。动力厂与一炼轧的分界:以从高线南侧水处理站南侧阀门平台上的DN200阀门的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动力厂与二炼轧的分界:二炼轧西食堂(二炼轧办公楼食堂),以从二炼轧办公楼南侧动力厂DN80主管接出的DN50头道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二炼轧调度楼东食堂,归二炼轧管理维护;二炼轧东食堂(计控处办公楼西侧食堂的西部部分),以从老中型调度楼东侧动力厂DN200主管接出的DN80头道阀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需要说明是,二炼轧东食堂与一轧厂东食堂管道分界(二炼轧东食堂南侧平台),DN50管道分界是以从二炼轧DN50管道上接出的阀
32、门的前法兰为界,之前归二炼轧管理维护,之后包括阀门归一轧厂管理维护;分支DN20管道以三岔口后100mm为界,之前归二炼轧管理维护,之后归一轧厂管理维护。动力厂与一轧厂的分界:一轧西食堂,以原质量处办公楼东侧DN50阀门的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一轧厂管理维护。动力厂与二轧厂的分界:以5#门岗北侧的南二混和南三混联络平台上的DN100阀门的后法兰为界,之前包括阀门归动力厂管理维护,之后归二轧厂管理维护。附企公司与生活服务公司的分界:以从钢花物业院内生活服务公司所辖管道接出的DN50阀门的前法兰为界,之前归生活服务公司管理维护,之后归附企公司管理维护。5.7.6 经能源环
33、保处批准使用的,在分配支管上接出另一用户支管时,原产权归属不变,增加部分的属新增用户单位管理。5.7.7 所有从主管道接出的头道阀门包括后法兰均归供方管理维护。5.7.8 产、供、用单位之间对产权划分有异议时,由能源环保处负责组织裁决。5.7.9各产、供、用气单位,按产权划分负责对所辖的各种气体介质的设备、设施及附属装置定期进行检修维护。5.8 计量与收费5.8.1 各种煤气的产出和使用量,由计量控制处统一报能源环保处和有关单位,作为统计分配和收费的依据。5.8.2 煤气的产、供、用量,应以计量控制处数据为依据,有计量争议时,由计量控制处组织裁决。5.8.3 煤气的产出、供应分配和使用必须安装
34、煤气流量、压力和低压报警装置。使用煤气的单体设备,煤气计量、压力及低压报警装置必须完备,并按能源环保处的配备需求和计量控制处的选型计量要求安装,按表结算。如未按要求安装煤气流量表的按管道管径最大流量计算收费。5.8.4 计量装置应具备清扫等维护条件,并定期检修,保证仪表正常、准确运行。5.8.5 流量、压力和报警装置的分工划分及检定、维护,按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5.8.6 煤气供应主管网上(动力厂辖区)因管道泄漏,检修放散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失量和费用不得向用户摊派。产气和用气单位在单位辖区内造成损失,由本单位承担。5.8.7 各类煤气的收费标准,按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5.9 定额
35、管理5.9.1 为了促进合理和节约使用煤气,煤气使用实行定额管理,煤气定额分为单位小时用量和产品单耗量。5.9.2 煤气定额制定的依据,煤气小时使用量根据全公司煤气的供需状况和各用户生产及工艺要求等条件制定;煤气产品单耗以上年度平均指标为基础,考虑当年影响消耗的各种因素后制定。5.9.3 供、用定额每季度修订一次。用气单位因生产设备、工艺等条件发生变化需修订定额时,须提出申请由能源环保处审查批准后修订。5.10 煤气水封的管理5.10.1 严格执行水封点巡检,每班至少点巡检一次。另外,动力厂针对综合管网水封的运行管理特点,制定专项点巡检制度。5.10.2 建立专项的水封点巡检台帐,对照标准化巡
36、点检清单,做好点巡检记录,将点检内容、时间、位置、溢流/补水、运行情况、隐患与整改情况等项记录清晰。5. 10.3 加强管网压力波动情况下的检查,尤其是对转炉煤气、高炉煤气、混合煤气水封,凡由于管网压力波动较大并正常运行范围后,要及时对管网沿途水封一/二/多级缸进行检查,确认水封是否发生煤气缺水、泄露等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5.10.4 要加强对水封缺水情况进行检查,要定期检查水封有效高度,确保水封可靠运行。5.10.5 凡两个/多个单位共用补水水源,因检修需关闭补水头道阀的单位要提前告知其他单位,其他单位做好补水的备用准备工作;凡操作头道阀单位未告知其他单位,造成其他单位水封缺水,一次处罚操
37、作单位1000元;若操作单位告知其他单位,其他单位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水封缺水,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5.10.6不得对管辖的水封进行私自改造,若需改造要及时与设计院联系并征得设计院同意,改造后的水封不能影响安全运行。5. 10.7 要悬挂醒目的水封标志牌、警示牌,标明煤气种类、归属单位、管理人、点检时间、运行/停运、联系电话等;凡缺失、污损的要及时增补、更换。5.11 煤气水封凝结水回收、处置的管理5.11.1 及时抽取,确保凝水池不外溢。5.11.2 高炉煤气、转炉煤气水封凝结水送至高炉循环水泵站。5.11.3 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水封凝结水抽送至焦化厂酚氰水处理站。5.11.4 煤气水
38、封凝结水抽取、输送单位应有抽取、输送纪录,煤气水封凝结水接收、处理单位应有接收记录。5.11.5职责划分5.11.5.1 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各自所管辖的水封运行进行点检、管理、维护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水封凝结水管理、处置制度。5.11.5.2各二级单位(焦化厂除外)的水封凝结水由动力厂负责抽取。各二级单位对水封汲水池的运行状况加强监管,设专人负责联系;对需要抽水的汲水池应提前一天通知动力厂煤调,由动力厂煤调安排相关抽水事宜。5.11.5.3 各二级单位完善抽水通道条件,保障抽水车的通行顺畅。5.11.5.4 凡动力厂管辖的水封汲水池,动力厂应及时抽取,不得溢流污染环境。5.11.5.5焦化厂无条
39、件接收动力厂所运送的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凝结水,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5.11.5.6公司主管部门对煤气水封凝结水回收、处置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各单位水封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5.11.6 处罚规定5.11.6.1 二级单位因监管不力、不及时通知动力厂煤调抽水,致使汲水池溢流造成环境污染,扣罚相关单位200元/处。5.11.6.2二级单位及时上报动力厂煤调,动力厂煤调没有及时安排抽水事宜,致使汲水池溢流造成环境污染,扣罚动力厂200元/处。5.11.6.3焦化厂应为接收水封凝结水创造条件,凡因推诿扯皮耽误接收工作的,扣罚焦化厂200元/次。5.12 煤气放散塔的管理5.12.1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煤气放散塔管理的制度。5.12.2 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煤气放散塔的运行点检与维护,确保放散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动力厂要加强对管网压力的动态监控,制定合理的放散参数,实时平衡调节高炉煤气放散,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5.12.3 高炉煤气放散塔的检修管理。如需检修,动力厂要制定完善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关相关部门批准。高炉煤气放散检修期间,各煤气用户要加强信息沟通,按照煤调要求,调整煤气用量,停止、增加煤气用量需提前通知煤调。6 记录6.1 Y35-06-01 钢铁公司煤气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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