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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永泰恒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授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甲方为共青城恒昌卓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发起人,现愿委托乙方为其寻找合格机构和投资人作为上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并履行合伙出资义务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义务乙方为甲方寻找投资人(下称:“拟投资人”),订立共青城恒昌卓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提供媒介。具体内容: 1、向拟投资人介绍甲方项目情况
2、; 2、促使拟投资人签订关于甲方项目的有限合伙协议; 3、促使拟投资人完成共青城恒昌卓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第二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2、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必要时提供人员配合与支持乙方工作。3、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的计算:甲方给予乙方募集总金额的20%作为打包点位(含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人之预期收益),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投资预期收益如下:300万投资金额600万 ,客户年化预期收益为12%(年化);投资金额
3、600万 ,客户年化预期收益为13%。服务费为打包点位与客户年化预期收益之差。 2,。甲方于收到本项目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符合合伙协议实缴出资额后,1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3、甲、乙双方之间交接的全部文件,均应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拟投资人签订有限合伙协议前,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拟投资人信息的确认,以便服务费的顺利支付。 第四条 禁止及免责约定 1、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视情况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书面顾问服务文件,在甲方同意或认可并实施以后,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故意行为,则
4、乙方对该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实施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主管、监管机构的管理规定,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乙方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如因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的任何责任和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信息资料的保密及所有权 1
5、、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接受方应承担保密责任,并保证接受方工作人员亦承担相应责任。 2、提供方应限定其知晓有关资料及信息的范围及人员,并保证非经协议双方允许,不向该范围及人员以外的人员和第三方披露有关资料和信息,但一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之规定、本协议有关条款之约定应当披露或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向会计师、律师或有关中介机构和人员所做披露除外。 3、本条所指保密责任在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如该等资料或信息已被公开披露,则保密责任同时解除。 4、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一方应当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5、本协议任何一
6、方依据本协议从对方取得信息、数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的所有权归对方所有,在本次服务工作完成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后,如对方提出要求,应当及时归还对方。6、甲方应对已服务客户的相关信息加以严格保密,并确保各自的员工、董事、关联方和对其进行协助的专业机构对之也加以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并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
7、,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但是,若一方因不可抗力无力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终止和解除后双方交付各自控制或持有的、对方要求归还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服务期限:3个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 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未尽事宜协商的结果以书面记录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本协议项下签订了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于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向协议签署地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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