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共11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共11页).doc(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商丘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12176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建设,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
2、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二、基本原则“大创计划”遵循“兴趣驱动、学生自主、导师指导、学研联合、服务社会”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实行过程管理。学校以过程为导向,建立并逐步完善从实施过程到结果均能得到客观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三、主要内容“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
3、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7人),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 四、申报评审 1.申报条件(1)申请者为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2)申请者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3-5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
4、下,优先予以立项。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指导教师 “大创计划”实施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有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奉献精神,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1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为校内导师,另1名为校外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每年指导项目限1项。如上年度指导的项目获优秀项目,则增加1项指导名额;如上年度指导的项目未能结题,取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 3.项目来源 (1)学生自主确定的选题; (2)源于学校教师科研项目,研发项目而衍生的新项目; (3)源于产学研合作产生的新项目; (4)
5、源于社会需求产生的项目 。 4、项目选题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鼓励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时需提交创新成果相关证明材料。5、项目申报
6、立项申请只对团队,需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或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注:本方案中所有表格、细则等均可参见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材料汇编,请在校团委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由各相关院部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支出预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6、项目评审“大创计划”立项评审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学院负责本院各级别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学校负责校级项目立项终评,并对校级项目审核备案。 (1)各学院在初评时应集中组织答辩,并对学生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按规定汇总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按结果排序)上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有下
7、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主体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申请项目经费超出资助限额(如超出部分有其他经费来源不在限制之列)。 (2)学校专家组(包含校内专家、校外专家和企业管理高层)对项目进行终评,主要审查项目前期条件、实施方案、创新点或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以及经费预算等。终评分项目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到场并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按照评分高低拟定校级项目星级等次和名单,并拟定各级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 7.评审办法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
8、审两部分。 (1)书面评审 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实施手段以实验为主; 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有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的科学精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选题科学、内容新颖,具有挑战性和前景价值,有助于增强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项目方案条理清晰,实验设计合理,方法可行,实验条件能满足要求; 预期目标明确。以知识拓新、技术创新为主的项目要有可视化的实验过程和数据,以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项目有量化的对比结果; 项目实施过程确实可以使学生得到创新能力的训练。 (2)答辩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项目申请者陈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
9、新点、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的问题。重点评审选题是否科学、内容是否新颖,方案是否条理清晰,项目设计是否合理,方法是否可行,项目团队成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3)项目评定 项目书面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名单,经学校公示、批准后立项。 五、项目管理 立项结果最终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发文公布立项名单。项目一经立项,可入驻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并提供相应的学习、研究场所及设施,根据项目具体情
10、况给予3000-5000元的项目经费, 每年12月份,学校召开立项启动及实施指导会。学校将颁发立项通知书,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订承诺书,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辅导。 项目立项后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及时填写进程记录本,其中进程记录本记录次数不得少于15次。 指导教师应随时监控项目组的活动过程,尤其在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阶段给予细心指导,并在进程记录本上签署指导意见,据此作为工作量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9月份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组应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学校选派专家参与检查。主要查阅中期检查报告和进程记录本、听取项目组汇报,
11、提出改进建议,并给出评价结论(通过、未通过)。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指导教师等,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前提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报学校审批。 项目组因无法克服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未办理中止手续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中止项目的成员不得再申报新项目,并视情况收回已使用的项目经费。 学校每年对各学院实施“大创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效果好的学院,下一年度增加立项指标;对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数量多的学院,减少下一年立项指标。 六、项目结题 每年5月份,学校开
12、展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结题工作,项目组应在征求指导老师意见后自行决定是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应的研究成果。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是指:调查报告、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相关获奖证书等。创业训练的成果是指: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是指: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市场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财务报表、法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大创计划”的结题验收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所有创业项目进行验收,并对推荐评优的项
13、目进行复核。 各级项目结题验收可参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检查评价表执行。 因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或没有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而不能提交结题书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以及指导教师和学院签署的意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我校开展“大创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学校享有持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或其它处置权。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须注明“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校组织项目成果展示,编印出版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集,促进优秀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应用。 七、激励机制 学校于每年5月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由专家组评选
14、出“大创计划”优秀项目。1.学校对结题项目和评优项目,分别为项目组和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2.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对结题项目授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学院年终考核和专业评估;在学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3.项目结题后,对校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分别给予20个课时工作量补贴。对未结题的项目不给予课时补贴。职称评定和岗位考核时,对结题或评优项目的指导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项目经费 学校设立“大创计划”专项资金,校财务处和创新创业中心共同管理“大创计划”经费。项目经费由学生在预算范围内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经费,学校及学院不
15、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为:1.业务费:指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计算、分析、测试费,会议、差旅费,文献检索费,成果出版费等费用。2.仪器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研究确需购置的设备,应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经创新创业中心、国资处、财务处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通过国资处进行政府采购。 3.实验设备试制费:指新产品在研制过程中,进行小试、中试所发生的人工、物料、检验、制造、管理等费用。 4.材料费:指用于研究所必需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材料,实验动植物的购置费、加工费、包装运输费以及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费用和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九、其他事项1.各院部应为立项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使参与训练的学生优先使用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等。2.立项项目执行中有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的,学院将取消已立项项目,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取消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资格。3.本实施方案由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4年9月1日 专心-专注-专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