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工业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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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宝山工业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园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有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园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确定。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园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三)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园区
2、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四)会议的主要内容: 1.总结上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工作汇报,按时上交报表、检查记录及其他文字材料,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4.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5.安排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社区应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定期向宝山区食安办报送相关信息。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监督检查(抽查)信
3、息、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有关统计报表等。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为必报内容,每季度上报一次;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区食安委报告。 三、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凡在园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地方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对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失职渎职性
4、质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化管理。按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级相关职能调整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相关责任。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同监察部门报请区委、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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