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讲解(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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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5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二、申请条件: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三、申办材料:(一) 申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从业人员资格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许可的项目和理由加盖企业原印章,注明日期)。(二)资阳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申请表(
2、此表可在www.ZY或www.ZY网站上下载)。(三)从业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健康体检表。(五)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六)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注:1 、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时,申请人不是被许可人本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每份申报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手印。3、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每套附资料目录,按目录装订成册,并用A4纸打印。四、审批流程:专心
3、-专注-专业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初审人悦红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1个工作日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委托专家评审组织考试、考核、(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不需现场检查的必须现场检查的,审批负责人(李文学)立即派人(或通知单位派人)到现场检查(限5个工作日)审批负责人(李文学)作出审批决定(限2个工作日)制证人悦红制证、发证(或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决定文件),对窗口进行满意度评价(1个工作日)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培训费用报市物价局审定七、联系电话:(一)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联系电话:0832;(二)投诉电话:0832;(三)网址: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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