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宅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共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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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住宅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征求意见稿)(制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起草) 年 月专心-专注-专业住宅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1.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的住房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有效证明: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资质证书情况: 。1.2装修施工地址: 市 区(县) 路 号(单元) 层 室。1.3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1.4装修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应正确、简明扼要说明主要工序,见装修施工内容表(附件1)。1.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
3、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4)乙方以每平方米元单价包干。1.6 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 材料费: 元;(2) 人工费: 元;(3) 拆除费: 元;(4) 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5) 设计费: 元;(6) 管理费: 元;(7) 利润: 元;(8) 税金( ): 元;(9) 其他费用: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发生设计变更或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1.7 开竣工时间及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
4、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节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 设计图纸3.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方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也可另行协商约定设计委托事项,设计费用单列。3.2本工程图纸由 单位设计,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
5、四条 材料供应4.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4.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乙
6、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4.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4.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如
7、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4.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建筑装修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第五条工程变更5.1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5.2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以及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4)后,方能进行施工。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
8、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第六条工期延误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高考、重要会议、活动)等;(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
9、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7.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住宅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7.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7.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5),并由甲方按照约定
10、付清全部价款(甲方向乙方预留工程总价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除外)。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修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7.5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
11、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7.6工程保修:埋设在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 八 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部位;其他装修部位的保修期为 两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出具住宅装修工程保修单,详见工程保修单(附件6),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等(含各类管线)资料。7.7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
12、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8.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拆除、改动公共设备管线。第九条工程价款及结算9.1双方同意以工程预算清单(附件7)、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13、附件8)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9.2 工程款付款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工程款按下表支付: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30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元工程过半(已完成石材或瓷砖等饰面板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前 20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天内12元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满 天内3%元(2)工程款付款由双方协商约定: 9.3支付担保(1)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2)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9.4履约担保(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14、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5工程结算:见工程结算单(附件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第十条施工配合10.1甲方义务:(1)在装修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2)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15、。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若甲方不腾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物品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4)工程开工时,甲方应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或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5)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装修押金和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费用,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前述押金或费用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6)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
16、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甲方负责到政府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7)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10)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10.2 乙方义务:(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网络通信、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早上6点前及晚上22点后,中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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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住宅 装修 施工 示范 合同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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