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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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精品文档.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of building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20040301发布 200406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联合发布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2、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of building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GB 503432004主编部门:四川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4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 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第5.1.2、5.2.5、5.2.6、5.4.1(2)、5.4.10(2)、7.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3、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年3月1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本规范主要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根据建设部建标200
4、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款。本规范由四川省建设厅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归口。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条文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四川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供修订时参考。四川省建设厅(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 中南建筑设计院四川省防雷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中国电信集团湖南电信公司铁道部科学院通信信号研究所北京爱劳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事达艾力科技有
5、限公司武汉岱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德言 李雪佩 宏育同 李冬根 刘寿先 蔡振新 邱传睿 熊 江 陈 勇 刘兴顺 郑经娣 刘文明 王维国 陈 燮 郭维藩 孙成群 余亚桐 刘岩峰 汪海涛 王守奎 目 次1总则12术语23雷电防护分区5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5 3.2雷电防护区划分5 4雷电防护分级74.1一般规定7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74.3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防护等级7 5防雷设计 95.1一般规定95.2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95.3屏蔽及布线105.4防雷与接地12 6防雷施工196.1一般规定196.2接地装置196.3接地线196.4
6、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206.5浪涌保护器安装216.6线缆敷设22 7施工质量验收237.1验收项目237.2竣工验收24 8维护与管理268.1维护268.2管理26附录A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和NC的计算方法27附录B雷电波参数30附录C验收检测表32附录D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43 本规范用词说明 451 总 则1.0.1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
7、防雷。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1.0.5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0.6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防直击雷)和内部防雷(防雷电电磁脉冲)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图1.0.6)。1.0.7 建筑物电子信息
8、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综 合 防 雷 系 统 外 部 防 雷 措 施内 部 防 雷 (防LEMP)措 施接 地 装 置等 电 位 连 接安装浪涌保护器(SPD)合 理 布 线屏 蔽 ( 隔 离 )共 用 接 地 系 统屏 蔽引 下 线接闪器(针、网、带、线)图1.0.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系统2 术语2.0.1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
9、机系统。2.0.2电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的其他设备和系统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2.0.3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穿透的屏蔽。2.0.4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的统称。2.0.5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2.0.6内部防雷装
10、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2.0.7共用接地系统 Common Earthing system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2.0.8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EB)设备和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位基本相等的电气连接。2.0.9 等电位连接带 Equipotential bondin
11、g bar(EBB)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缆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10自然接地体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2.0.11 接地端子 Earthing terminal将保护导体,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如果有的话)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排。2.0.12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Main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ME
12、B)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2.0.13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Floor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FEB)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作等电位连接用。2.0.14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Local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LEB)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端子板。2.0.15等电位连接网络 Bonding network(BN)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2.0.16 浪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
13、tive device (SPD)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按照浪涌保护器在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可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天馈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2.0.17 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 Voltage switching type SPD采用放电间隙、气体放电管、晶闸管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元件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开关型浪涌保护器。2.0.18 电压限制型浪涌保护器 Voltage limiting type SPD采用压敏电阻器和抑制二极管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限压型浪涌保护器。2.0.19 雷电防护区 Lightning protecti
14、on zone (LPZ)需要规定和控制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2.0.20综合防雷系统 synthelical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system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雷系统。2.0.21雷电电磁脉冲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LEMP)作为干扰源的雷电流及雷电电磁场产生的电磁场效应。3雷电防护分区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3.1.2 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强雷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天及以下的地区;2多雷区
15、: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0天,不超过40天的地区;3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天,不超过60天的地区;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天以上的地区。3.1.3 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见附录D。3.2雷电防护区划分3.2.1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3.2.2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图3.2.2),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2直击雷防
16、护区(LPZO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3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B)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4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5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LPZnLPZ0ALPZ0BLPZ1LPZ2LPZ0BLPZ0B接地装置LPZ0ALPZ0BLPZ0ALPZ0A接闪器埋地线缆、管道注: :表示在不同雷电防护区界面上的等电位接地端
17、子板 :表示起屏蔽作用的建筑物外墙、房间或其它屏蔽体 虚 线 :表示按滚球法计算LPS的保护范围图3.2.2 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4雷电防护分级4.1一般规定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4.1.2 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1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2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1.3 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条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应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2.1按建筑物年
18、预计雷击次数N1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1+N2(计算方法见附录A)。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C可按下式计算:Nc=5.810-1.5/C(次/年)。(计算方法见附录A)4.2.3将N和 Nc进行比较,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1当NN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2当NNc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4.2.4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的计算式E=I-Nc/N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1 当E0.98时 定为A级;2 当0.90E0.98时 定为B级;3 当0.80E0.90时 定为C级
19、;4 当E0.80时 定为D级。4.3 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设备宜按表4.3.1选择雷电防护等级。表4.3.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表雷电防护等级电 子 信 息 系 统A级1. 大型计算中心、大型通信枢纽、国家金融中心、银行、机场、大型港口、火车枢纽站等。2.甲级安全防范系统,如国家文物、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3. 大型电子医疗设备、五星级宾馆。B级1.中型计算中心、中型通信枢纽、移动通信基站、大型体育场(馆)监控系统、证券中心。2.乙级安全防范系统,如省级文物、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3.雷达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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