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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修订版内容.精品文档.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修订版)内容王礼仁一、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修订版)后记我的拙著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初版问世后,先后印刷四次,理论界和司法界反响尚好。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推出的第三种书籍,即由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中国刑法学会会长、刑法学博士导师赵秉志教授主编的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一书,对拙著的有关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如该书在分则篇(四)卷第242244页、258259页,对拙著关于“部分盗窃未遂”的认定、“盗窃情节的二重性”等内容, 大篇幅采用。广大读者和
2、司法部门的同志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不少同志来信、来电,对于书中关于从“财物的三属性”(经济属性、物理属性、法律属性)界定盗窃罪对象的特征和范围,以及“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 等内容,予以肯定评价。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太原市的吴女士自己家里被盗后,司法机关对盗窃者是否构成盗窃罪发生争议时,吴女士从书店购买了我写的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一书,并与我取得联系,多次与我商讨后,她认为盗窃者已构成犯罪,然后反复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的理由,并将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一书购买了10余本送给公检法有关办案人员。司法机关终于采纳了吴女士的意见,盗窃者被判处了刑罚。吴女士拿到判决书后,专程到我那里对我表示感谢。这
3、件事不仅使我感到自己写的东西能为他人服务而欣慰,也激励我要继续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这次修订,从形式到内容对初版进行了全面修改:1、修订版增加了盗窃罪的一罪与数罪、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的认定两章。2、将初版中的有关章节进行调整、合并、修改,增加了若干新内容,仅从文字上看,修订版比初版增加13万余字。除初版第一章“盗窃罪的起源与发展”,只是作了一些文字和技术修正外,其他各章都进行了全面修改。3、为了与时具进,反映时代特征,在这次修订中,确立了以“三新”为标准,即吸收最新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反映最新理论研究成果;采纳最新法律信息和司法资料。4、修订版采用了大量新型或典型案例。5、修订版对问题的研
4、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坚持以现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理论为媒介,着力解决现实与法律之间的嫁接问题。即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中的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家落户”。期冀这种努力能对司法有所裨益。但由于盗窃犯罪情况复杂,理论“博大精深”,它囊括了刑法总则中的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犯罪既遂、未遂、预备和中止等所有重大理论问题。仅盗窃犯罪的一罪与数罪,就涉及到想象竟合、法规竟合、牵连犯、转化犯、连续犯、接续犯、吸收犯等诸种罪数形态以及各种罪数形态并存的情形。如果要把它们研究透,都可以出一本专
5、著。对于其中有些问题,我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有些问题才刚刚涉入,今后尚需继续努力。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错误在所难免。尚祈理论先辈和司法同仁予以批评斧正。最后,我要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博士。感谢他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以来,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及时给我解答有关问题。在本书初版写作过程,他为我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并指导和审阅了部分书稿内容。人民法院出版社范春雪女士和丛书主编鲜铁可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劳动,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鲍遂献 (我国首位刑法学博士后)为本书提供了相关信息数据资料。在此,对他们一并致谢!作者:王礼仁二、2008年2月出版的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修订版)目录第一
6、章 盗窃罪的起源与发展第一节、盗窃的起源与发展第二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盗窃罪一、奴隶社会的盗窃罪二、封建社会的盗窃罪第三节、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盗窃罪一、晚清时期盗窃罪的规定二、北洋军阀时期盗窃罪的规定三、国民党统治时期盗窃罪的规定第四节、历代盗窃罪的共同特点和规律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盗窃罪的立法沿革一、关于盗窃的称谓二、关于盗窃的内容第二章 盗窃罪的特点与危害第一节 盗窃罪的特点一、盗窃犯罪案件数量多1.盗窃犯罪案件多;2。重大案件多;3.重刑案犯多二、盗窃案值额增大三、盗窃犯罪目标或对象范围广四、犯罪手段多样性五、犯罪主体复杂性第二节、盗窃罪的危害一.造成巨大的直接财产损失;二.造成
7、不可估量的间接经济损失;三.容易引发暴力犯罪案件,造成人身伤亡;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第三章.盗窃罪的构成第一节、盗窃罪主体的认定一、盗窃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二、盗窃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第二节、盗窃罪主观要件的认定一、盗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二、盗窃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或牟利目的三、盗窃罪在主观上还应以非法占有数额较大财物为目的四、盗窃对象认识错误的定罪问题第三节、盗窃罪客体的认定一、理论上关于盗窃罪客体的几种主张二、盗窃罪客体的具体认定第四节、盗窃罪客观要件的认定一、窃取行为的概念二、窃取行为的特征第四章、盗窃犯罪的对象第一节、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
8、的理论探讨一、犯罪对象财物含义二、理论上关于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之争议三、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之界定第二节、财物的经济属性与盗窃对象的认定一、财物经济属性的界定二、财物经济属性的司法认定(一)、盗窃财产权利证书价值的认定(罪与非罪的认定(二)、盗窃人体器官价值的认定(罪与非罪的认定(三)盗窃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罪与非罪的认定第三节、财物的物理属性与盗窃罪对象的认定一、财物物理属性概述(外国刑法关于财物物理属性的规定)二、盗窃对象中动产与不动产的认定(一)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二)不动产能否成为盗窃对象三、盗窃对象中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的认定(1.电力、煤气等能源;2.窃取电话密码,偷打电话;3.窃取技
9、术成果;4,盗窃他人财产上的利益;5 权利能否成为盗窃对象;6、虚拟财产第四节、财物的法律属性与盗窃对象的认定一、财物的所有权与盗窃对象二、非法持有物与盗窃对象三、不构成盗窃对象的几种情况第五章、盗窃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的认定第一节、盗窃预备与盗窃未遂的划分一、盗窃预备与未遂的理论标准二、盗窃预备与未遂的司法认定第二节、盗窃未遂与既遂的划分一、认定盗窃未遂与既遂的一般标准二、各种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第三节、盗窃中止的认定一、 盗窃不能与盗窃中止的问题二、 认识错误的未遂与犯罪中止三、 盗窃未被发现而主动归还财物,是盗窃既遂,还是中止?第四节、盗窃预备、未遂、中止罪与非罪的认定一、盗窃未遂罪与
10、非罪的认定(一)、司法解释关于盗窃未遂的定罪标准及其理论上的分歧(二)、对解释关于盗窃未遂定罪标准的理解(三)、盗窃未遂的犯罪认定二、盗窃预备罪与非罪的认定三、盗窃中止罪与非罪的认定四、对盗窃预备、未遂、中止定罪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第五节、盗窃罪中部分未遂的认定与处理一、盗窃罪中部分未遂的罪与非罪的认定二、正确处理盗窃未遂额与定罪量刑的关系第六章、共同盗窃犯罪第一节、共同盗窃的概念和特征一、共同盗窃的概念和特征二、共同盗窃犯罪的种类第二节、事前通谋销赃形式共犯的认定第三节、不构成共同盗窃的几种情况一、同时盗窃二、二人以上在同一地方先后盗窃三、无通谋的事后销赃,分赃,匿赃行为第四节、盗窃集团的认定
11、一、盗窃集团的特征二、盗窃集团与一般共同盗窃、团伙盗窃的界限第五节、共同盗窃中主从犯的认定一 盗窃犯罪中主犯的认定(一) 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的认定(二) 共同盗窃犯罪中其他主犯的认定二 共同盗窃犯罪中从犯的认定(一) 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的盗窃犯(二) 在共同盗窃中起辅助作用的盗窃犯三 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 应当注意划分多级主犯,克服单级主犯的现象(二) 要划清盗窃从犯与胁从犯的界限( 三) 要克服只划分独人主犯现象(四) 对于可以划分主从犯关系的,应当划分主从犯,对于难以划分主从犯的,可不勉强划分主从犯第六节、共同盗窃刑事责任的确定一、共同盗窃定罪量刑的基本根据二、盗窃
12、实行犯的行为过限,教唆犯、帮助犯的责任如何认定第七章 盗窃罪的一罪与数罪第一节、划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及其类型一 、 划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二、一罪的类型三、数罪的类型第二节、盗窃罪中特殊一罪的主要表现形态一、盗窃罪的法规竞合二、盗窃罪的想象竞合三、盗窃罪的牵连犯四、盗窃罪的转化犯第三节、盗窃罪中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一、盗窃罪中想象竞合犯、法规竞合犯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二、盗窃牵连犯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三、盗窃罪中几种具体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第八章 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节、盗窃数额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盗窃数额与盗窃罪与非罪的一般标准及其适用二、盗窃数额与盗窃罪与非罪的修正标准及其适用三、理论上对修正标准
13、的争议及其澄清第二节、“多次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 一、“多次盗窃”的法定含义和定罪标准二、“多次盗窃”与“数额较大”的定罪界限三、 认定“多次盗窃”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认定一年以上“多次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要正确理解“多次盗窃”时间界限和地域界限第三节、盗窃行为的性质与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民事、治安、刑事三种不同性质盗窃的相互联系与区别二、民事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第四节、盗窃目的与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牟利目的”认定二.使用盗窃的认定三.缺乏共同盗窃故意的不构成盗窃罪四.没有据为已有目的的盗窃,不能作为盗窃罪处理第五节、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盗窃罪与非罪的认
14、定一、家庭成员和亲属盗窃的概念和特点二、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的范围三、家庭成员和近亲属财产的范围四、对“确有追究必要”的理解和适用五、对家庭成员及亲属盗窃构成犯罪的,在处理上要与普通盗窃区别开来第六节、单位盗窃罪与非罪研究一、单位盗窃的概念及特征二、单位盗窃能否构成盗窃罪的理论分歧和司法现状三、高检关于处理单位盗窃的司法解释四、高检解释存在的主要缺陷(一)、解释规定对单位盗窃犯罪按自然人盗窃犯罪处理,没有法律根据,不符合法定原则,属于越权解释(二)、解释关于单位盗窃的定罪与量刑难以适用刑法264条(三)、解释本身的操作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执行五、单位盗窃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程序予以
15、解决第九章 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第一节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一、窃罪与诈骗罪的法律界限二、几种常见的盗窃与诈骗易混案件分析三、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方法第二节窃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一、盗窃罪与贪污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二、“监守自盗”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三、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第三节、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界限一、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主体方面的窃区别二、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关于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第四节 盗窃罪与侵占、抢夺、抢劫等罪的界限一、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二、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三、
16、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四、 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五、盗窃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六、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七、盗窃罪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界限八、盗窃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界限九、盗窃罪与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的界限十、盗窃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界限十一、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十二、盗窃罪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界限十三、盗窃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界限十四、盗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十五、盗窃罪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界限十六、盗窃罪与盗窃非财产性物资犯罪的界限第十章 盗窃罪的犯罪数额第一节、关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性质问题第二节 、数额在盗窃犯
17、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节 、盗窃数额的认定一 被盗物品价值的认定二 有价证券、票证、支付凭证的认定三 盗窃后的销赃数额的认定四、多次盗窃数额的认定五、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计算六 、关于盗窃增值税发票等的数额计算 七 、盗窃移动电话、盗用电信码号等数额的计算八、重复盗窃数额的认定第 四节、认定被盗物品价值或价格应当注意的几个程序问题一、应当委托有评估权的单位进行评估二、应当由具有评估权的人评估三、要严格按照程序估价第十一章 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的认定第一节、计算机盗窃的概念和特点一 、 盗窃方法或手段具有独特性二 、盗窃对象具有局限性三、 客观要件单一性第二节、利用计算机盗窃的范围和主要表现形式一
18、、利用计算机盗窃金融机构的电子货币二、利用计算机盗窃电信服务三、窃取计算机软件第三节、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的认定一、利用计算机盗窃与利用计算机贪污或职务之便侵占罪、诈骗罪的界限二、破密复制使用他人计算机软件或非法考贝软件能否构成盗窃罪三、利用计算机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第十二章 流窜盗窃和“偷开”汽车第一节 流窜盗窃的认定和处理-、流窜盗窃的概念和特征二、流窜盗窃犯罪的认定和处理三、流窜盗窃的定罪与量刊问题四、流窜盗窃犯罪案件的眚薷书共同流窜盗窃犯罪的审判程序同题第二节“偷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认定和处理一、“偷开”盗窃汽车等交通工具概述二、外国关于“偷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立法规定三、我国关于处理“
19、偷开”汽车的规定四、“偷开”汽车的类型及其处理(一)“偷开”汽车的类型(二)“偷开”汽车的定性和处理第十三章、盗窃罪的刑罚适用第一节、刑法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第二节、盗窃“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标准的划分及其在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节、 盗窃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作用及其适用一、情节在量刑中的作用盗窃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作用及适用二、修订刑法关于盗窃情节的规定三、“严重情节”与“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及累犯加重处罚的适用。第四节、盗窃金融机构、珍贵文物的量刑一、盗窃金融机构的量刑(一)、盗窃金融机构的刑罚立法及其缺陷(二)、盗窃金融机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适用问题(三)、盗窃金融机
20、构与一般盗窃数额之和达到特别巨大时如何适用刑罚二、关于盗窃珍贵文物的刑罚适用第五节、共同盗窃的量刑一、要根据共同犯罪成员身份划分各自应承担责任的数额二、要根据各共犯的身份确定各自对责任数额承担责任的大小三、要把各共犯各自持有的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一并考虑四、对共同盗窃犯量刑时,应把为主盗窃和参与盗窃综合考虑五、在同案中,对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上的多名主犯适用刑罚时,可以出现“异罪同罚”的情况第六节、盗窃罪中财产刑的适用一、关于罚金的适用问题二、没收财产的适用第十四章 盗窃罪的附带民事诉讼第一节、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及范围一、必须以盗窃犯罪行为和刑
21、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与刑事诉讼的犯罪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三、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内容必须是物质损失第三节、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认定及范围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问题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四节、处理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适用一般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二、对多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应正确处理其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关系三、正确掌握实际赔偿原则四、要正确处理好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关系五、要正确处理赔偿与量刑的关系第十五章 盗窃罪赃款赃物的追缴和处理第-节、追缴第三人占有盗窃赃物的法律问题一、第三人恶意占有赃物的,应予无条件追缴二、第三人善意占有赃物应区别情况第二节、被追缴赃款赃物实体处理的政策界限问题第三节、被追缴赃款赃物处理的程序问题一、关于赃款赃物处理程序的规定和执行情况二、赃款赃物随案移送是法制原则的要求三、关于完善赃款赃物随案移送的具体操作问题第十六章、盗窃罪的修改和完善第一节、修改和完善盗窃罪立法的必要性一、盗窃罪具有极高的立法价值二、盗窃罪现行立法不适应惩治盗窃犯罪的实际需要第二节、修改和完善盗窃罪的立法建议-、对现行立法自身内容的修改建议二、补充盗窃罪内容的建议三、完善盗窃犯罪的立法形式或体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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