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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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精品文档.一个可毁可誉的另类人群-“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之一中国这个超稳定的社会,实际上主要是由两个体系支撑的,一是权力体系,一是伦理体系。这两个体系,被董仲舒统一归纳为“三纲五常”。三纲,既是权力体系,同时也是伦理体系,但它主要彰显的是权力的强迫性和绝对性,君对臣拥有绝对权力(这其中也隐含了臣或官对民拥有绝对权力),父对子拥有绝对权力,夫对妻拥有绝对权力;五常,是依附于权力体系的伦理体系,它以道德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进而潜移默化地塑造人们恪守伦理的自觉性。通过这个权力、伦理双重
2、体系,中国人基本就被一网打尽了。然而,百密一疏,商人却时常会成为实事上的例外。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商人始终属于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根据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做的考证:“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管仲)。”另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还曾说过:“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语言杂乱),其事易。”显然,当时的为政者不仅把商贾定位在了四民之末,而且试图对他们严加限制。事实上,这种定位本身即隐含着深刻的矛盾。在春秋战国时代,国君们都知道商贾利于国家富强,因而争相招挽,以使“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途”。就连把商人安排在四民之末的管仲,也是通过大兴盐海之利把齐国的经济繁荣起来,
3、才让齐桓公有资格争霸天下的。或许,也正是由于管仲对商贾的了解,才清楚了他们的“利害”。在中国,“利”和“害”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统治者都知道了商人的“利”,也都看清了商人的“害”。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个成功的商人。司马迁曾经写道:“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也就是说,子贡坐着四马并辔的车子,带着束帛作礼品,到各国走访,享受诸侯的宴请。而各诸侯国的君主们,对他只行关系对等的宾主之礼(不行君臣之礼,即“分庭抗礼”。)司马迁又说:“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执而益彰者乎。”说句不好听的话,孔子的名声所以遍布天下,都是子贡人前人后吹嘘的,这就是得财
4、势之助,而使孔子的名声“益彰”。在中国政治文化尚处于萌芽阶段的古代社会,商人就成了一个让统治者十分头痛的群体。任何君主都不喜欢“分庭抗礼”,更不希望商贾凭借自己的财富形成声势。他们尤其担心,商人富埒王侯之后,威胁以权力为核心的社会等级秩序。于是,商贾必须成为“贱商”,必须被排斥在权力与伦理体系的边缘。士农工商,四民之末,是将其政治权力边缘化;锱铢必较,无奸不商,是将其在道德伦理方面边缘化。扭曲的历史环境,培养了畸形的、缺少精神支撑的中国商贾,使他们成为可毁可誉、面目模糊的另类人群。商人,在今天普遍使用的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解释的: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这是一种不含褒贬,中性客观的身份描述。
5、然而,历史并非如此。“商人”这个词自它诞生那天起,其实就已经隐含了政治歧视的内容。文史界一个公认的观点是,商人作为一种职业称谓,始于周武王伐纣灭商之后。周公为了巩固政权,禁止殷商族人参政,只许经商,“商人”之名,即由此出。对当时的情况,顾颉刚先生曾做过这样的分析:“商人拥有优厚之田园而不得作政治活动,愚拙者固务其农耕,才俊之士不安于保守,则起而服贾,仗其财力,比于封君,亦得与政权相抗衡。此商人之所以多为贾人,贾人号为商人也欤?”(商人释名)也就是说,商人,是“以一代人之名为一类人之通名”。周人开创了歧视“商人”的先例,从这以后,历朝历代的为政者纷纷效仿,对商人进行各种限制。史记平准书:“(汉初
6、)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史。”从司马迁的这段记载可以看出,汉代不仅沿袭了禁止商人从政的旧例,而且连“衣丝乘车”都不行了,从此也就彻底杜绝了“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的可能,这是“辱”。而更严厉的是“重租税”的抑商政策,这是“困”。到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年)也曾下诏规定,工商不得仕进。唐制工商杂类不得预于仕伍,“依选举令,官人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仕。其旧经职任,因此解黜,后能修改,必有事业者,三年以后听仕。其三年外仍不修改者,追毁告身,即依庶人例。”(旧唐书卷四八食货
7、志上,卷四三职官志)按照这个“选举令”,不但工商不能入仕,连已经入仕的官人同居大功以上人员的亲属,也不许经营工商业了。在宋朝,“工商异类”与孝服未除、僧道反俗者一样,都不能混入举子试。“工商异类”,这个称号本身即满含歧视与偏见。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群体像商人这样遭受过如此长期的、有组织的政治打压。这种打压在本质上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是与现实生活充满矛盾的。早在汉初,著名政治家晁错就曾经说过:“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论贵粟疏,见汉书食货志)这种现实生活与权力、伦理体系之间的冲突是具有破坏性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贫贱夫妻百
8、事哀”、“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老百姓以自己的生活经验,早就看穿了权力、伦理体系的虚伪性与欺骗性。所以,尽管在正统话语体系里经商做买卖是让人轻视的,可实际上几乎人人都喜欢经商,也会经商,就连那些农夫村妇也要时不时地挑着担子、挽着篮子去赶集交易,赚点正常收入之外的“活钱儿”。全民经商,是不被官方史家承认的另一种民族传统。到了明、清两朝,随着工商繁荣与捐纳制度的出现,虽然对商人入仕有了许多松动与变通的办法,但是,官方主导的士农工商社会分层并未产生根本性的动摇。由于这种历史性的边缘化,使中国商人始终未能培养出自身特有的职业精神与道德操守,而一代又一代相继发迹起来的商人们,则轮番处于一种“暴发户”的状态。
9、尽管明清时代的各大商帮试图主动依附传统的伦理体系,自命“儒商”,并以“信义”相标榜。然而,从本质上说,他们所依附的主要目标仍然是权力体系。无论是以仕进为目标的“捐班”,还是官商勾结以寻求保护,他们始终无法摆脱权力的阴影。在同一时期的英国,商人与国王的关系已经形成了平等的契约关系,中国的商人却始终处于任人宰割的从属地位。无论如何,正如管仲在数千年前所发现的,商人与威权专制,具有天性的冲突。中国历代统治者重农抑商的历史,不仅造成了政治经济的全面停滞,彻底阻断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而且逐渐引发了社会伦理体系的崩溃。因为,专制政体始终无法解决“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的现实矛盾。在这
10、样的历史背景与现实环境下,中国的商人们或许有过暴发的狂喜,却很难感受到这种职业带来的光荣与快乐。谁是经商从政的鼻祖?-“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之二经商从政的鼻祖当仁不让的是吕不韦。吕不韦,阳翟(一说濮阳)的大商人,贩贱卖贵是他的谋生手段,也是他的特长。在他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可以谋利的商品,其中也包括“人”。一次,他去赵国的都城邯郸贩货,偶然见到了秦国的人质异人(即子楚,秦始皇的父亲)。这次偶然的相遇,让他发现了一个重大商机,回家之后,便和父亲有了这样一段大胆得令人吃惊的对话:(吕不韦)谓其父曰:“耕田之利几何?”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
11、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先秦,大一统的皇权专制尚未确立以前,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想像力的时期。无论是王公贵胄、文武之士,还是布衣商贾、山野村夫各展才智,都不乏奇思妙想。“立国家之主赢几倍”,吕不韦把一个商人的想像力发挥到了极致。而他第一次见到子楚这个活生生的人,就说了一句赤裸裸的商业术语:“此奇货可居。”其实,在秦国太子安国君的二十多个儿子里面,子楚应该算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他母亲夏姬不受宠爱,他本人被外放到赵国当人质,当时秦国又不断对赵国兴兵攻伐,更让他身处窘境。这种窘境不仅是政治外交上,还有经济上的。司马迁说他当时的境况是:“车
12、乘进用,不饶,居困处,不得意。”正是由于子楚“不得意”,吕不韦才有了做成这笔“大买卖”的机会。机不可失,他主动去游说子楚了。吕不韦不仅有想像力,还有几分幽默感,他和子楚的这场交易,在看似玩笑之间开始了。身为布衣的吕不韦对子楚说:我能让你光大门庭。子楚一听就笑了,讥讽道:你还是先光大自己的门庭,然后再来光大我的门庭吧。吕不韦说:你有所不知,我的门庭要等你的门庭光大之后才能光大。就这样,吕不布与“奇货”子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开始了“立国家之主”的商业投资。这项投资计划的启动经费是“千金”,吕不韦交给子楚五百金,让他改善生活环境,结交天下宾客;他自己拿着五百金,买了些奇珍异玩,直接奔秦国去讨好华阳夫
13、人了。华阳夫人是安国君的正夫人,深受宠幸,却没有儿子。吕不韦利用她没有儿子这个心病,乘虚而入,通过她说动安国君立子楚为嫡嗣。从此,子楚从安国君的二十多个儿子当中脱颖而出,成了秦国的合法继承人,而吕不韦“立国家之主”的庞大商业计划也取得了初步成功。有两个女人在这场交易当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华阳夫人,另一个就是吕不韦的宠妾,后来成为太后的赵姬。子楚这人平庸而好色,一见到赵姬就被迷住了,涎着脸求吕不韦割爱相让。最初,吕不韦非常愤怒,可转念一想,为了这个“奇货”几乎把全部家当都投进去了,绝不能功亏一篑。结果他出于商人的本性,连自己喜欢的女人也作为本钱押上了。赵姬隐匿已经怀孕的事实,成了
14、子楚的女人。赵姬生下儿子,取名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子楚因此立她为夫人。秦昭王在位五十六年死,太子安国君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一年后,安国君也死了,子楚继位,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经过长线投资,这笔“立国家之主”的买卖果然获得了暴利。子楚(庄襄王)在位三年,年幼的太子政继位,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家僮即有万人之多。“立国家之主”虽能赢利无数,却也是个十分危险的买卖。随着秦王政渐渐长大成人,这种危险性也在不断加强。始皇九年,太后(赵姬)与嫪毒私通事发,吕不韦受到牵连,险被秦始皇诛杀。从此,吕不韦的运势开始急转直下,先是被免去相国职位,后来又要逼他全家离开食
15、邑河南迁往蜀地。吕不韦见大势已去,最终在惶惶不安中饮鸩自杀。作为一个商人,吕不韦或许是成功的;作为一个政治家,吕不韦是失败的,甚至不得善终。无论作为商人还是政治家,他都是一个极端缺乏道德感的人,所以司马迁说他是孔子所定义的那类“闻”者,是色仁行违,大奸似忠的佞人。吕不韦和许多著名历史人物一样,并不真正关心道德操守,也不可能完成个人道德提升。但是作为一名商人出身的“相国”,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在政治上,主张君道虚,臣道实。他说:“君道无知无为而贤于有知有为。”在君权专制的社会,“虚君”是士农工商的共同愿望,也是几千年来中国最优秀分子追求的共同目标。俗话说官不扰民,民自
16、富。君权与官权,一直是中国人的压迫者。在经济上,主张尚农的同时鼓励工商,以致在当时秦国的工商业者“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在文化上,吕不韦召集门客集体编纂了吕氏春秋。这部著作的产生过程虽然有点像目前政府花钱搞的文化工程,却不失为先秦时期的一部重要典籍,它反映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以及它所保留的科学文化史料,都已经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遗产。在吕不韦以商业操作“立国家之主”几十年之后,改朝换代的手段被楚霸王的“取而代之”和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全面取代,中国历史进入了暴力、血腥、屠戮的野蛮轮回!谁是弃政从商的先贤?-“四民之末”:徘徊于社会体系边缘的商贾阶层
17、之三弃政从商的先贤,当算辅左越王勾践称霸诸侯的范蠡。 范蠡,是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史记中的越王勾践世家和货殖列传都对他有过生动的描述。他先是作为一位成功的政治家、军事家出现的,后来他又摇身一变成了杰出的商人。这种人生角色的完美转换用现在时尚的说法是所谓的“华丽转身”,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凤毛麟角,就是世界历史人物中也不多见。因此司马迁说:“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提起卧薪尝胆的故事,一般人想到的往往是越王勾践,进而夸大其所谓隐忍的意志力。其实,主导整个故事发展方向,并且最终使它有个圆满结局的,却是足智多谋的范蠡。如果没有范蠡、文种两人左辅右弼,漫说是“尝胆”,就是勾践一辈子把苦胆当饭
18、吃,也不可能战胜吴王夫差,更别说称霸诸侯了。司马迁是目光锐利的历史观察家,也是叙事大师,在越王勾践世家里,范蠡一出现,就突出了他的睿智。 勾践继位的第三年,他听说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要来报两年前的杀父之仇,便想先发制人,主动兴兵伐吴。范蠡极力劝阻,苦口婆心地对他说:“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可勾践还是一意孤行,结果自取其辱,兵败夫椒,被困会稽山。事到如今,勾践才没了主张,不得不回过头来向范蠡问策了:“因为不听你的话,落到了这步田地,现在怎么办?”范蠡告诉他:“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先用谦卑的言辞、厚重的礼物,如果不
19、行,你就以身相许,主动去给人家做随从。对范蠡的话,身陷危局的勾践再也不敢怠慢,立刻打发大夫文种去吴国送礼求情了。而范蠡那简单的两句话,成了后人所说的“定倾危之计”。 范蠡、文种作为勾践身边的两位重臣,“苦身勠力”二十余年,终于灭掉了吴国,尽雪当年会稽山之耻。对越王勾践和大夫文种来说,算是功成名就了,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他们生命中最光辉的顶点。而对范蠡来说,这不过是他人生转型的开始。 在多如繁星的著名历史人物当中,并不缺乏越王勾践这样的“明君”,也不缺少大夫文种这样的能臣。然而,如范蠡这般对君主的残暴本质有着穿透性认识,因此能够急流勇退,远离权力核心,同时,又对人生有着积极的追求,因此退隐而不避世
20、,转战商场,靠智慧发家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却是十分罕见的。 范蠡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奇人。他出走后,时而自称“鸱夷子皮”,时而自号“陶朱公”隐姓埋名,都为他的后半生蒙上了一层浓重的传奇色彩。范蠡那次急流勇退的出走,实际是躲避杀身之祸的逃亡。就此,司马迁通过范蠡写下的两封信,让我们看清了整个事件的真相。在勾践称霸诸侯之后,范蠡也成了上将军。然而,“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于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所以,他的第一封信是写给越王勾践的,核心内容是“臣请从会稽之诛”,说白了就是主动负担当年勾践受辱会稽山的责任,要求勾践按照“主辱臣死”的逻辑杀了自己。他当然并不想死,不过试探勾践罢了。而勾践的回复
21、表面上看似对他敬重有加,其实已经含了杀机:“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有史以来,普天之下,哪个君王肯与自己的臣子分享国家,共有政权?若此,还称什么“孤”,道什么“寡”?显然,“分国而有之”是假,“将加诛于子”是真。范蠡一听这话,急忙收拾细软,带上家人亲信“乘舟浮海”,落荒而逃了。 范蠡安全到达齐国之后,变名易姓自称“鸱夷子皮”,然后他又发出了第二封信,这封信是写给昔日同僚大夫文种的。他对文种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子何不去?”文种见信后,没有像范蠡那样在第一时间出逃,而是“称病不朝”,结果被越王赐死。文种以自己的死,证明了范
22、蠡的断判,也造就了“兔死狗烹”这句著名的成语。 在刚刚说过了“狡兔死,走狗烹”之后,紧接着,范蠡又为后人留下了一句成语:计然之策。从“兔死狗烹”到“计然之策”,揭示了范蠡人生转型的内在逻辑。 计然,相传是范蠡的老师,曾提出过“六岁穰,六岁旱”的农业循环学说和贵出贱取等经商致富的“积著之理”,是中国古代为数不多的经济学家之一。当初越王勾践受困会稽山,任用范蠡、计然管理经济,修之十年而国富。 在看清了“兔死狗烹”政治前景之后,范蠡满怀感慨地说:“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计然之策,可以富国,也能兴家。过去范蠡已经将其行之于国,现在,那个国家再也和他没有关系了,他要将其行
23、之于家了。从此,计然之策在汉语里成了生财之道的代称。 在越王勾践世家里,司马迁先后两次把“苦身戮力”这个词用在范蠡身上。前一次是这么说的:“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而后一次则是这样写的:“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称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同是“苦身戮力”,前一次是为越国为勾践,后一次是为家为自己。 以范蠡的智慧,再加上一番“苦身戮力”的经营,没过多久就“致产数十万”。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他刚刚过上安定富足的日子,麻烦又来了。“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接到这个消息,自然很有几分得意,而更主要还是对官场的恐惧,所以喟然叹曰:“居家
24、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赶紧退还相印,散尽家财,随身只带了些珍宝,又一次走上了逃亡之路。这回范蠡把自己的隐居地选在了陶(山东定陶)。与那次从越国匆忙之间“浮海出齐”只顾逃命不同,他此番选择隐居地又多了一层生意上的考虑。在当时的地理概念里,定陶是天下的中心,也是万商云集的贸易枢纽。范蠡认为在这里落脚谋生,可以迅速致富。于是他自谓陶朱公,再次艰苦创业,父子一道耕垄亩,牧养牲畜,同时贵出贱取,“候时转物”,以逐什一之利。没多久,他又成了家资巨万的富翁。过去的范蠡、鸱夷子皮,如今又以陶朱公的名字广为人知了。 范蠡住在定陶期间,曾经有过一段安稳舒心的日子,还在这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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