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女性群像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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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水浒传女性群像论.精品文档.水浒传女性群像论作者:王志芳摘 要:水浒传中的女性人物屈指可数,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即“淫妇”与“女英雄”。而小说中对这两类女性的描写走上了两个无法交汇的极端。写淫妇,则写尽其淫、狠、毒;写女英雄,则写尽其行侠仗义,巾帼不让须眉。然而无论是对正面人物的肯定描写,还是对反面人物的否定描写都因带丝刻意性而走向极端化,以至于使女性形象的塑造过于偏激,不是“坏”到极点就是“男性化”到极点,从而失去了女性应有的气质和色彩,只能无力地成为一种装饰品。而这种极端化的女性定位既是一定程度上出自作者叙事建构的需要,也是作者矛盾妇女观
2、的呈现,也是为了服务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的需要。总之,水浒传女性们的命运是一个定局! 关键词:水浒传,女性,极端化水浒传作为一部男人的英雄传奇小说,里面是一个充满着阳刚之气的男性世界。因而许多的读者甚至学者都把目光聚集在小说中的男性人物身上,但他们往往忽视了小说中零星闪过的那些女性形象。本文试图对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进行剖析,尽管书中的女性为数不多,在书中所占的比例也非常的小,而且也不是作品所要表现的重点,但她们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水浒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这几个女性人物的描写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在人物安排上的叙事建构意图以及其自身在新旧思想冲击下的妇女观的矛盾复杂等等。综合种种,水浒传中
3、的女性们别无选择地走进悲剧! 一、极端化的女性定位水浒传中的女性大多数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是可恶至极的坏女人;要么是英雄至极的“女强人”。而纵观小说,很少有中间女性的描写,即使有也写得非常模糊和黯淡,像温柔贤淑且美丽的林冲妻子,虽曾出场,但也只是寥寥数笔没有多加笔墨,所以我们只能听见其声而不见其人,没有更具体的形象可言。小说中的两类女性描写则走上了无法交汇的两个极端:写淫妇,则写尽其淫、狠、毒;写女英雄,则写尽其行侠仗义,巾帼不让须眉。虽然高阳先生在水浒人物论中对女性有较为客观的评论,认为“水浒是现实主义的作品,作者在水浒中创造的女性形象正和男性一样,是有正面和反面的,或者说肯定的和否定的。当然
4、这只是就大体情形而论,水浒所描写的人物性格正和实际上一样,在肯定的人物中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不可避免的也有某些缺点亦即否定的因素;而在否定的人物中也未必就没有丝毫的长处亦即肯定的因素。这就是对历史人物辨证的看法。水浒中被当为主要角色来描写的女性并不多,反面的有潘金莲、阎婆惜和潘巧云等;正面的当然是梁山泊的三位女英雄一丈青扈三娘、母夜叉孙二娘、母大虫顾大嫂。”1然而笔者认为小说中的女性,无论是对正面人物的肯定描写,还是对反面人物的否定描写都因带丝刻意性而走向极端化,以至于使女性形象的塑造过于偏激,不是“坏”到极点就是“男性化”到极点,从而失去了女性应有的气质和色彩,只能无力地成为一种装饰品,最
5、终她们可悲的结局就是很好的证明。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小说是如何极端化地进行女性人物塑造的。 (一)淫妇群像 水浒女性中运用笔墨最多的是几位“淫妇”形象,可以说写淫妇便写尽淫妇;写虔婆便写尽虔婆。而有不少学者也谈到,水浒中很多的女性被写成了淫妇、叛逆、奴隶甚至不像人的样子;作者对付她们的工具是有形无形的枷锁,鞭子,最后则是刀。诚然,小说作者作为一个局外人有自己选择择偶标准的权利,而他最后则选择了站在传统的立场上把这些女性加以否定。然而,笔者认为,她们的淫、狠、毒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道德品质的缺陷,而是在众多因素的综合下导致的悲剧。 1. 潘金莲 潘金莲原本只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年方二十,而
6、且还颇有些姿色。正如小 说中借武松的眼所见: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2 这样的容貌当然会引来大户的纠缠,但她并没有因此屈服,而是坚决地拒绝,并将此事告知了主人婆,由此而保住了自己暂时的清白,然而她却无法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命运,她的反抗只能导致大户加倍的报复。最终潘金莲还是无法摆脱他的控制,只能无奈地接受他报复式的安排。于是大户宁愿倒陪些嫁妆,把潘金莲白白地送给武大。如果武大郎还算得上普通人的话那还能凑合,可惜的是他“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且“人物猥琐,不会风流”,
7、甚至“三分像人,七分像鬼”。3虽说人不可冒相,但是武大在受到别人的嘲弄、欺负时却也只会逃避,这样一个胆小怕事又像“三寸丁谷树皮”的丈夫,潘金莲当然无法对他产生好感,这合乎情理。而武松的出现,使她原本逆来顺受的心开始萌动,开始对现实的生活产生不满。当潘金莲第一眼看到武松时,就把两兄弟进行了比较,“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我直恁地晦气!”4试想一下,如果潘金莲嫁的是武松,那么她应该会安分守己,平平静静地过完此生,可是命运却给她如此的安排。于是她只能选择“承受”或是“反抗”。婚姻既不相称,又没有办法解脱,这
8、对于一个青春年少的女子来说,自是一种不好受的精神折磨。潘金莲不是佛教徒,她不愿以今生受苦待来生的轮回报应思想作自我麻醉与自我欺骗。她是一个具有正常天赋的人,自有正常的七情六欲,而且她不是内向型的人,不大会习惯于默默忍受。于是她主动地投向武松却遭严词拒绝。而此时西门庆的出现,恰巧使潘金莲的这种情感得到了某种转移和补偿。在西门庆与王婆设下的圈套中,她开始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犹如小说中写道:“看官所说,但凡世上妇人,由你十八分精细,被人小意儿过纵,十个九个着道儿。”5于是在王婆的怂恿和挑拨下,潘金莲毒杀了自己的丈夫。在小说中,潘金莲固然不是一个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的女人,固然罪责难逃,然而她并不是从一开
9、始就是一个心狠手辣、淫荡无耻的人,是这个畸形的社会逼得她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而潘金莲她只是选择了错误的反抗方式来实现她错误的梦想。因为在那样的社会,她只能选择这种极端的道路争取幸福和自由,只不过到最后这种所谓的“自由”变成了一种纯肉体的堕落而已。她的这种行为在武松看来是绝不能容忍的,而当时的社会也不允许这样的女人生存下来,最终她的极端行为只能造成她的结局也走向极端死亡。 2. 潘巧云如果说潘金莲因谋杀亲夫要以死偿命有其合理性,那么潘巧云的行为则罪不致死。但小说还是把她也推向了死亡。潘巧云因生于七月七日而得名,是屠户之女。她先嫁了个蓟州小吏王押司,原指望一竹竿打到底,从一而终,怎料不到两年丈夫就身
10、故了,后才改嫁给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杨雄。虽然衣食无忧,但丈夫爱的只是舞枪弄棒,不善嘘寒问暖,而且一个月内有二十几天不在家住,使她夜夜独守空闺,过着守活寡的生活。因而潘巧云实际上也同封建社会家庭中的许多女子一样是男人随时可换的一件衣服,是家庭的一件小摆设。在那个时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只能安心顺从。那时所仅有的那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而潘巧云的婚姻当然也不例外。可想而知,两人夫妻生活并无感情可言。而潘巧云和裴如海可谓青梅竹马,他本是裴家绒线铺里的小官人,是半路出家,文雅知礼,性情温柔,善察人意。较之杨雄,潘巧云与裴
11、如海之间感情的成分较多一些。两相比较之下,她会喜欢裴如海也自然正常。但她最大的错误就是诬陷石秀,离间他们兄弟间的感情。我们可以看到潘巧云虽红杏出墙,不守妇道,违背封建伦理,但却没有像潘金莲一样谋杀亲夫,应该罪不致死。然而小说却让潘巧云的行为走向极端,让她陷害石秀,这对于水浒传中那些讲究兄弟情义重于天的英雄们而言是罪无可恕的。于是石秀、杨雄设计了一整套方案来诱杀潘巧云,而她也只有死亡一个结局可走。 3. 阎婆惜 阎婆惜以卖唱为生,可想而知当然不会是平庸之姿,且看她的容貌: 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星眼浑如点漆,酥胸真似截
12、肪。金屋美人离御苑,蕊珠仙子下尘寰。6 就是这样一个才艺俱佳的女子在随父母投奔郓城县时不料父亲病故,母女二人又无力发丧,幸亏仗义疏财的宋江相助,才料理了父亲的后事。事后,阎婆一方面为了报答宋江的救济,把女儿当做了“报答”的赠品送与他;另一方面,她也情愿把阎婆惜给他,为的是指望她们母女两个下半世能有个依靠。正如高阳先生所认为的,这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买卖婚姻,一桩商业上的交易而已!阎婆惜和宋江两人,非但年龄相貌大相径庭,一个是十八岁的正值妙龄,青春美貌,需要别人的照顾呵护;另一个却是三十多岁的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整天只顾仁义道德、兄弟情义,毫无半点怜香惜玉之情,而且当阎婆说要把女儿“典”给他时,起
13、初还并不打算答应,后来是挡不住王婆的撮合,才不得已依允了。可见宋江同阎婆惜的结合双方一开始就没有多大兴趣,他同婆惜的结合实际上只不过是对她们母女的一种怜悯和同情,仍然不出他那种“仗义疏财”、“济人贫困”的英雄举动,这其中的情感只能说是同情而不是爱恋。因而两人在婚前婚后都没有感情基础可言。就在这种情形下,张文远的出现则加深了她对自由爱情的渴望。张文远不仅相貌俊秀,而且更会“品竹调丝”等音乐方面的造诣,这使得阎婆惜与张文远之间有了许多共同的相互吸引的东西。他们的交往更接近现代式的自由恋爱,可惜他们处在一个错误的时代,拥有一个错误的身份,从而使原本带有几分真实而纯洁的感情变得与法不容,与世俗所不耻。
14、而且她对宋江不懂得敷衍也不屑于掩饰。水浒传中有一段非常形象化地描写: 那阎婆惜倒在床上,对着盏孤灯,正在没可寻思处,只等这小张三来,听得娘叫道“你的心爱的三郎在这里。”那婆娘只道是张三郎,慌忙起来把手掠一掠云髻,口里喃喃的骂道:“这短命的等得我苦也!老娘先打两个耳刮子着!”飞也似跑下楼来,就塥子眼里张时,堂前琉璃灯却明亮,照见是宋江,那婆娘复翻身转又上楼去,依前倒在床上。7 可见阎婆惜对张三的感情是专一的,没有带丝毫的虚伪,她不愿意强装笑容,迎接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对于宋江,她没有一丝的留恋,但当自己被作为礼物送给宋江后,她已无法摆脱这种婚姻的现状,当时的社会没有赋予她自由选择的权力,而她追求爱
15、情的愿望又是如此强烈,因而致使她的理想和追求变得畸形。于是阎婆惜选择了孤注一掷,利用宋江的招文袋相要挟,想以此来换回自己的自由与生活保障。固然她的行为过于偏激,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她过于极端的性格,难道仅仅是因为她的“淫”吗? 4. 贾氏 作为卢俊义的妻子贾氏,应该说是锦衣玉食,过得很美满才是。然而可惜的是卢俊义平昔只喜欢打熬力气,舞枪弄棒,不亲女色,对于贾氏当然也没有太多感情,因而总管李固的介入就不难理解。比较卢俊义和李固的身份、地位,贾氏居然会选择后者,并且更极端的反戈一击,告自己的丈夫谋反,可以想像他们的婚姻是何其的脆弱,不堪一击。贾氏的选择岂一个“淫”字了得? 潘金莲、
16、潘巧云、阎婆惜、贾氏,她们或与丈夫缺乏感情,或与丈夫同床异梦,她们都想追求婚姻以外的补偿,结果都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她们作为女性却无法实现人本质上对自由和情感的追求,只能在绝境中挣扎,盲目地以错误抗争错误,以极端攻击极端。然而当她们在追求中逐渐走进黑暗的鬼火中,迷失原本纯真的自我本性时,传统的社会文化观念又无情地将她们推到受人谴责的位置上,因为传统的礼教认为她们应该安于社会指定的位置,否则绝没有好下场。 (二)女英雄群像 在小说一百零八位水浒英雄中,作者只塑造了三位女英雄的形象,她们是“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一丈青”扈三娘。她们成了走向梁山浩浩荡荡队伍中的积极分子,具有侠肝义胆、
17、“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感和男性的刚毅果敢。然而小说在塑造她们的性格、行为时却走向了女性的另一个极端。笔者认为三位女英雄身上的阳刚之气带有了明显的男性化倾向,不仅如此,而且她们一个个都显得少年老成,从不涉及爱情婚姻的态度,也不提及她们婚前婚后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女性身上那些真正属于女人的成份被掩盖了,真可谓但求阳刚不及其余。这样的女强人形象已经缺乏作为女性应有的特质,或许她们只有这样才能在全是男性的梁山上生存,但这对于身为女性的她们而言无疑是一种悲哀! 顾大嫂 顾大嫂与丈夫孙新起先就是以开酒店兼杀牛开赌为生,拥有一身好本事,二三十个人都近她不得,连孙新都不是她的对手。这样一位身手不凡的女英雄
18、,小说却对她的外貌作了这样地一番描写: 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有时怒起,提井栓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8 由此可见,女人穿针引线的活儿她全然不会,又不怎么会打扮,有的只是同男人一样的蛮力和暴躁性格。属于她的女性特质被淡化了,其女人的情态早已被她仗义救人、两次深入虎穴,又指挥着一大群男人营救解氏兄弟的大胆举动所掩盖。顾大嫂在举手投足间全没有了女性的矜持与温柔,所有人甚至她自己都不当其为女人,且完全用男人的标准来衡量她的行为。比起潘金莲这类女性,顾大嫂则更像男人的影子。 孙二娘 孙二娘与顾大嫂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与丈夫菜
19、园子张青在孟州道的十字坡卖人肉包子,从来都是杀人不眨眼。对她的形象描写这样写道: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金钏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9 光凭这样的描写,就让人感觉凶神恶煞,而她的为人处事则更证明了这一点。她就因武松说了一些“风话”,戏弄了她,于是就为了讨回一口气就在酒里下了蒙汉药,还想把武松开剥了做黄牛肉卖。比起潘金莲同别人合谋杀死一个武大,孙二娘不知已杀害了多少无辜的过往客商,而她的罪也应要大好几倍。只因她的杀人与情爱无关,加上她拥有与男人们一样的义气阳刚、粗犷雄壮、豪爽慷慨的性格。固然她在生理上是个女性,
20、然而小说并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来叙写,她俨然已成为一个男人婆。因此她的杀人行为已被作者视为一般男人们的行为,在那些英雄豪杰们看来,杀人不足为奇,而孙二娘的剪径行为之所以被视为正常,正是由于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男人”。 扈三娘 身为扈家庄的小姐,不仅有着犹如海棠似的美貌,而且能使两口日月刀,这样一个集地位、美貌、武艺于一身的女人,应该拥有一个幸福完美的人生。她原本与祝家庄的祝彪已定亲,可以称得上郎才女貌,非常般配,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归宿。谁知造化弄人,三庄联防竟会被各个击破,祝家庄主被满门尽灭,她本人被俘,一门老幼又被李逵两把板斧砍瓜切菜般杀了个一干二净,只跑了哥哥扈成。身遭如此灭门惨痛,但
21、她却认了宋太公做义父,又被宋江当作先前承诺的一个礼物,许配给了她的手下败将猥琐不堪的王矮虎。翻看王矮虎的履历表,我们可以发现,这矮脚虎原本是车家出身,因为半路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他就越狱跑了,于是就此蹿入绿林。王英上清风山为寇后,色心极重。第一次将清风寨刘高的老婆拿住后,他就命人抬到自己房中。清风山老大燕顺听了,先是大笑,随后不过对宋江说了句“这个兄弟诸般都肯向前,只是有这些毛病”10便丢开不管了。由燕顺的反应不难推断,王矮虎如此作为绝非一次两次,山寨对他这些毛病也相当纵容。待到清风山将陷害宋江的蛇蝎心肠的刘高老婆第二次捉住后,王矮虎又想让她作个压寨夫人,而见燕顺一刀杀了那个女人
22、,竟然要拿刀和山寨老大拼命。以他这种为人,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是“严打”的对象,然而他却也上了梁山,成了响当当的梁山好汉。这位“好汉”在攻打祝家庄与扈三娘阵上交手时,竟还色心蠢动,不三不四起来,结果只十余合便被扈三娘阵上活捉。可见两人无论是人品、武功、相貌都相差甚远,但最后扈三娘竟被宋江极“仗义”地配给了这条色狼“好汉”王矮虎。而扈三娘却只因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便答应了。孰不知此时她家人还尸骨未寒、她的未婚夫也刚刚被杀,可她却又马上接受了另一桩婚姻而没有怨言。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扈三娘愚忠盲义,只是一截没有思想的木头。可见,身为梁山女英雄的她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婚姻。因为就宋江
23、来说,扈三娘现在已无家可归,而宋太公是义父,他就是义兄,自然而然地他就有权力操纵扈三娘的命运,俨然扈三娘的婚姻成了他实现诺言的筹码。他只注意到婚姻必须从“理”,这“理”有激于义气的成分,更多的是封建伦理中的“三从四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他们却忘了作为一个人最起码应有的“情”,可在扈三娘身上,“情”完全屈从于“理”,作为女性的她又是何等的悲哀。 小说让三个女人成为了女英雄,然而却摆脱不了礼教的束缚,她们的命运仍掌握在男人们的手中,依旧无法摆脱男人的形象模式,只能成为一群完全缺乏女性气质的卤莽、急躁、勇武、凶狠的李逵型人物,她们只知道“重义”,打家劫舍、除暴安良,只知道她们是造反的义军
24、头目,然而却完全忽略了自己作为女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独特的存在面。或许她们在那样的社会里能成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值得自豪,值得被颂扬,因为她们能够在男人们的世界里占有一席之地,能与之并排而坐。但是作为代价,笔者认为她们在成为“绿林好汉”的同时,却已失去了作为巾帼英雄的独立的个体价值。这样的女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事业有成了,然而她们却为此成了大虫、夜叉,甚至是没有思想的木头,或凶狠或木讷,没有了女人特有的思想、个性,在女人的世界里,她们的行为因缺乏女人味而走上另一极端。 水浒传中的几位主要女性,在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其性格和行为的异化成为必然。在男性强权的压抑和严惩下,女性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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