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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上海市越江桥隧设施安全运营管理指引.精品文档.上海市越江桥隧设施安全运营管理指引目 次1 总则12 检查评估22.1一般规定22.2经常性检查.22.3常规定期检查.42.4结构定期检查122.5特殊检查153 设施安全运营技术综合报告.173.1一般规定173.2斜拉桥173.3拱桥183.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183.5钢桁梁桥183.6隧道19附录.201 总 则1.0.1 为保证上海市越江桥隧安全运营,编制本指引。1.0. 2 本指引依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技术规范(附录)编制而成。1.0. 3 适用范围1 越江大桥
2、:斜拉桥 杨浦大桥、南浦大桥、徐浦大桥;拱桥 卢浦大桥;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 奉浦大桥;钢梁桥 松浦大桥。2 越江隧道:盾构法隧道 大连路隧道、延安东路隧道、复兴东路隧道、打浦路隧道;沉管法隧道 外环线隧道。1.0.4 主要内容本指引用于指导越江桥隧运营期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包括其检查评估、养护维修及建立档案资料。1 确定越江桥隧的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周期。2 确定越江桥隧安全运营技术综合报告的形式及主要内容。1.0. 5 由项目公司或业主负责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越江桥隧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1项目公司或业主应每年向专门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维护资金,确保越江桥隧的正常运营。2项目公司或业主
3、应保证越江桥隧的安全运营资料的投入,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等资金投入。3专门管理机构应根据越江桥隧具体情况分析、研究,设置必要的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机具、设备等,实施越江桥隧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4项目公司或业主应根据本指引,自通车之日起3-5年内,逐步建立、完善各越江桥隧独立的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设施管理的信息化。1.0. 6 上海市其他新建越江桥隧遵照本指引执行。2 检查评估2.1 一般规定2.1.1 越江桥隧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掌握其基本状况,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2.1.2 检查评估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 检查并记录设施当前状况;2 统计车
4、辆类型和交通量,分析其变化程度给设施运行带来的影响;3 跟踪结构与材料的使用性能变化;4 对设施状态评估提供相关信息;5 给养护、设计与建设等部门提供反馈信息。2.1.3 越江桥隧的技术状况应根据常规定期检查的结果确定该设施的技术状况。2.1.4 越江桥隧的检查评估应根据其内容、周期、评估要求分为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查、结构定期检查、特殊检查。2.1.5 结构定期检查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2.1.6 越江桥隧的技术状况经检查评估后,设施有损坏或危及结构安全的,应对设施进行结构检查或特殊检查,并查明原因,尽快安排修复。2.2 经常性检查2.2.1 一般要求1 经常性检查
5、是对结构变异、设施及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情况检查,及对通行区域、限载标志、交通标志、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日常巡检。2 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并有三年以上检查经验的专业工程师负责。3 经常性检查以目测为主,并现场填写日常巡检报表,登记所检查设施的缺陷类型、维修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4 经常性检查应按设施不同专况、不同部位、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巡检周期,在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大雪等特殊情况,应适当增加巡检频率。特殊情况下可设专人看护。5 经常性检查资料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评价意见。巡检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维护措施或安全保护措
6、施,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2.2.2 斜拉桥斜拉桥经常性检查应上海市斜拉桥养护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2.2.3拱桥1 拱桥经常性检查分日常巡检和日常巡查,日常巡视应每日一次,日常巡查每月至少一次。2 日常巡视是对桥面车行道范围内各种病毒、障碍物、扬物和保护区域范围进行巡视,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3 日常巡查是对桥面铺装、人行道,泄水孔、伸缩装置、栏杆、拱上人行观光扶梯、钢构件表面、桥墩、桥台、挡土墙、吊杆与水平拉索、消防箱,监控仪器设备与系统、大桥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缺损,以便进行保养。2.2.4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的经常性检查分日常巡视和日
7、常巡查,日常巡视应每日一次,日常巡查每月至少一次.2 日常巡视是对桥面车行道范围内各种病害,障碍物,飞扬物和保护区域范围进行巡视,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3 日常巡查是对桥梁外观、构件表面、桥面铺装、排水设施、伸缩缝、人行道、栏杆、护栏、支座、基础、墩台、翼墙、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缺损,以便进行保养。4 日常巡查时应观察桥梁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异常的竖向振动、横向摆动等情况,并检查各部件的技术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2.2.5 钢桁梁桥1 钢桁梁桥经常性检查分日常巡视和日常巡查,日常巡视应每日一次,日常巡查每月至少一次。2 日常巡视是对桥面车行道范围内各种病害、障碍物、飞扬物
8、和保护区域范围进行巡视,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3 日常巡查主要是对钢梁外观、构件表面以及桥面铺装、排水设施、伸缩装置和下部结构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病害,分析原因,及时维修。4 日常巡查时应观察梁跨结构有无产生异常变形,并检查连接部件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2.2.6 盾构法隧道盾构法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应按上海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2.2.7 沉管法隧道沉管法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应按上海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2.3 常规定期检查2.3.1 一般要求1 常规定期检查应至少每年一次,可根据设施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关键部位可设仪器监控测试。2 常规定
9、期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并具有五年检查经验的专业工程师负责。3 常规定期检查应对不同的设施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4 常规定期检查以近距离观测为主,并配备如照相机、裂缝观测仪、探查工具及现场的辅助器材与设备等必要的量测仪器,接近或进入各部件仔细检查其功能及材料的缺损状况。5 常规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对照设施资料卡和设备量年报表中的基础数据进行现场校核。2) 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3) 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作特殊检查的建议。4) 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越江桥隧,提出限载以至于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5) 根据设施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查的时间。6) 根据
10、检查情况编制常规定期检查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7) 对上一年度的维修养护工作质量进行评价。6 常规定期检查的情况记录、评分及对养护维修管理措施的建议,均应及时整理、归档;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及时纳入管理系统数据库。7 越江桥隧根据常规定期检查的结果,进行特殊检查或结构检查、修复。8 隧道进行常规定期检查时,应根据隧道安全检测的要求和预警报警指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达到报警限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3.2 斜拉桥1 常规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 桥跨结构:异常变形、振动或摆动。2) 墩台、基础、盖梁:检查结构空间形态变化,混凝土的裂缝、露筋,伸缩缝处的渗漏水现象。3)
11、支座:检查各组件的功能、完整性,及断裂、错位和脱空现象。4) 混凝土构件:检查裂缝、渗水、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等。5) 钢结构构件:检查构件的扭曲变形、局部损伤、螺栓松动、节点滑动、焊缝裂纹,与混凝土构件连接部位的渗水、锈蚀等。6) 主塔:检查沉降、倾斜,柱身开裂、渗水、锈蚀等。7) 主梁:检查叠合梁的桥面板与梁的结合部位及桥面板之间的接头处混凝土的裂缝、渗水等;边梁横移或向外倾斜;横系梁和锚固构造的渗水、锈蚀、开裂等。8) 斜拉索:检查拉索两端的锚固部位,包括索端及锚头,观察渗水、锈蚀、开裂等现象;拉索防护层的破损、老化和进水等现象,其减振措施是否有效。9) 桥面系:检查桥面铺装、伸缩装置、
12、人行道、栏杆、泄水管、交通标志、照明设施等。10) 引桥及挡土墙:参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执行。2 监测1) 监测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负责。2) 监测的主要项目及周期:主塔、桥墩、桥台的沉降,每年至少一次;主桥线型,每年一次;主塔倾斜,与沉降检测同时进行;主桥绕度,一年四次;拉索索力,一年一次;拉索探伤,每三年一次;拉索振动,注意观测风雨振情况;桥面平整度、抗滑指标,一年一次;钢结构焊缝探伤,高强螺栓检查,每三年一次。2.3.3 拱桥1 常规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 主拱肋:受压板件鼓起、加劲肋弯曲、构件扭曲与局部损伤、主拱肋及横向联结系焊缝开裂、钢构件表面
13、涂层状况、合龙段高强螺栓连接完整性。2) 吊杆:锚固端变形、吊杆护套破损、吊杆端部及减振器的防水情况和橡胶老化变质情况。3) 水平拉索:锚固端松动、拉索护套破损、支撑滚轮损坏。4) 尾端:端横梁表面油漆、接缝处渗水、端横梁预应力锚固区开裂和渗水、端部竖向限位拉杆变形以及防锈油脂老化。5) 三角区段:对立柱与中跨拱肋和边跨拱肋的连接处,中跨横梁与中跨拱肋的连接处,尾端拱梁结合段,下风撑与中跨拱肋和边跨拱肋的连接处,立柱、边跨拱肋以及下风撑等构件的局部板件等部位检查锈蚀、开裂与漆膜脱落状况。6) 主梁:钢桥面板焊缝开裂,顶板漏水,与吊杆下锚头连接处的箱梁顶板鼓起变形,箱梁内部的通风除湿设备运行状况
14、等。7) 支座:检查各组件的功能、完整性、及断裂、错位和脱落现象。检查横向限位装置变形。8) 焊缝:检查全部焊缝清洁度、锈蚀状况,有无开裂,漆膜脱落开裂等。9) 油漆与涂层:目视接近检查油漆与涂层退化程度,对照比色样本。检查对象为全部钢构件油漆表面及索体护套外表。10) 监测设备:每周应检查监测仪器是否蒙尘受潮,工作是否正常,测量数据是否异常。每天应检查桥梁监测局域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每月应检查测试数据储存状况。11) 墩台、基础:检查结构空间位形变化,混凝土的裂缝、露筋、剥落、渗漏水现。12) 桥面系:检查桥面铺装、伸缩装置、人行道、栏杆、泄水管、交通标志、照明设施等。2 监测1) 监测应由
15、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负责。2) 监测的主要项目及周期:沉降:对主拱(包括主拱座)、墩台(包括引桥的墩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沉降测量,并充分考虑大地沉降对主拱及墩台沉降的影响。主拱的空间形态:每年测量一次,同时还应测量两主拱肋的相对变位。水平拉索索力测定:每年一次。吊杆内力测定:吊杆内力每年测一次。主桥的绕度:分别在四季及暴风雨较大时(预报风力达到10级以上)各测一次,每次测24小时,绕度测量时,应记录每扫描一次时的气温、风向、风速及雨量。吊杆及水平拉索的探伤:每三年应对吊杆和拉索的防护层、钢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时锚具和钢索的连接部位。钢结构重要对接焊缝探伤和高强螺栓检查应每三年进行一次。
16、交通状况调查:每年应进行一,调查内容应包括流量、车型、车重及在各种车道上的分布情况。吊杆振动的调查:当风雨天时,吊杆会发生振动,应加强观测,并做好发生振动的风速、时间。吊杆的振幅和振动的描述,尽可能进行录像。桥面平整度、抗滑指标,一年一次。2.3.4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1 常规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 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梁内是否有积水,通风是否良好。2) 箱形梁混凝土有无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有无碱集料反应引起的整体龟裂现象。3) 预应力钢束锚固区段混凝土有无开裂,沿预应力筋的混凝土表面有无纵向裂缝。4) 箱梁跨中位置底板有无横向裂缝;桥墩位置附近箱梁顶板有无横向裂
17、缝、腹板有无斜裂缝;变截面处腹板有无竖向裂缝;桥台位置附近箱梁腹板有无斜裂缝。5) 桥墩混凝土有无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2 监测1) 监测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负责。2) 监测的主要项目及周期桥墩、桥台的沉降,每年一次;主桥线形,每年一次;连续梁各跨中绕度,每年二次(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时各一次);连续梁受拉区的裂缝开展情况,每年一次。2.3.5 钢桁梁桥1 常规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 钢构件(特别是受压构件)是否扭曲变形、局部损伤。2) 铆钉和螺栓有无松动、脱落或断裂,节点是否滑动、错裂。3) 焊缝边缘(热影响区)有无裂纹或脱开。4) 油漆层的完好程度,有无裂纹、
18、起皮、脱落,构件有无锈蚀。5) 混凝土桥面板有无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混凝土板与钢梁的连接是否完好。6) 桥墩混凝土有无裂缝、渗水、表面风化、剥落、露筋和钢筋锈蚀。2 监测1) 监测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负责。2) 监测的主要项目及周期:梁的绕度,主梁线形,每年一次;钢构件的锈蚀情况,对锈蚀严重的应量测钢板或构件的实际剩余厚度,每年一次;钢构件有无产生裂纹,应特别注意承受拉力或反复应力的杆件与节点板连接处有无疲劳裂纹产生;钢构件探伤,每三年一次;钢杆件变形,观测杆件的平直度,每年一次;铆钉头锈蚀情况,松紧及完好情况,每三年一次。2.3.6 盾构法隧道1 常规定期检查内
19、容、周期如下:1) 路面(包括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每年一次,测定平整度、抗滑等指标。2) 圆形管片、矩形段、管廊:每半年一次,检查变形、缺损、裂缝、腐蚀、渗漏、 露筋情况。3) 应急通道:每半年一次,检查沉降变形、缺损、裂缝、渗漏现象情况。4) 牛腿与剪切键:每半年一次,检查结构支撑点的相对变位、裂缝、缺损、锈蚀、露筋。5) 风塔:每季度一次,检查混凝土缺损、裂缝、沉降变形、变形缝渗漏水现象等。6) 排水设施:每季度一次,检查沟槽、金属管道的畅通、完好状况,盖板的损坏情况。7) 敞开段(含光过渡断):每周一次,防水层、侧墙伸缩缝的漏水状况,遮阳板的缺损状况。每年一次,检查变形、缺损、裂缝
20、、渗漏、露筋状况。8) 装饰层:每年一次,检查表面完好状况、是否有缺损、变形、压条、结点的完好状况。2 沉降检测:1) 沉降检测的周期为每季一次,在遇到突变、沉降量变化大及保护区域有地基施工等应增加检测频率;2) 采用城市管网检测方法对隧道沉降进行检测;3) 水准检测基准表采用I等精密水准检测精度进行联测,每两年一次;4) 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检测成果评价及沉降曲线图等,如发现沉降量大和异常情况,达到和超过原设计允许的安全监测范围时,应及时报警,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处理建议;5) 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检测精度评定,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沉降曲线图,沉降异常情况的
21、综合分析,处理建议。3 变形检测:1) 对隧道管片区应定期进行横向、竖向形变监测;2) 通车前应进行全线测量以得到横(竖)向径向初始值,监测频率为第一年每二月一次,以后为每季一次。3) 横向形变检测采用激光仪测量隧道水平最大直径处的环片横向径向值,前后二次测量差值即为变形量。4) 竖向形变检测采用激光仪测量隧道垂直最大直径处的环片竖向径向值,前后二次测量差值即为变形量。5) 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检测成果评价及位移曲线图等,如发现变形变化大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处理建议;6) 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位移曲线图,变形异常情况的综合分析,处理建议。
22、2.3.7 沉管法隧道1 常规定期检查内容、周期与盾构法隧道相同,隧道通车初期以下项目检查周期应适当增加。1) 渗漏观察每月一次;2) 裂缝观察每周一次(对于裂缝大于0.1MM裂缝和渗水裂缝进行跟踪观测);3) GINH和橡胶止水带观测,每月一次。2 沉降观测1)检测周期 沉管法隧道建成早期沉降未稳定(一般为2年内),检测频率为每2周1次; 沉降基本稳定后(一般为2年),检测频率为每2月1次; 在发现结构沉降变化速率发生异常时,应增加检测频率。2)检测方法 沉降检测的等级为二级水准测量; 外业观测应使用S1级精度水准仪作业; 计算机以两个深式基准标为高程起算点,对水准网进行严密平差,严格控制各
23、水准环闭合差,各项参数合格后方可进行内业平差计算。3)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检测成果评价及沉降曲线图,如发现沉降量大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处理建议;4) 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检测精度评定,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沉降曲线图,沉降异常情况的综合分析,处理建议。3 变形检测1)检测周期 检测频率初期为(一般为2年)每月1次,以后为每季1次; 在发现结构沉降变化速率发生异常时,应增加检测频率。2)检测方法 靠近路面的检测点设置成仪器台形式,靠近顶板的检测点采用固定小棱镜的形式; 检测方法采用自由坐标系,X方向定义为隧道横向,Y方向定义为里程方向,在隧道二道口处各设
24、置一座固定仪器台,作为水平变形检测基准点,隧道内变形监测控制网采用单孔网状布置,并在隧道中部进行联测。3)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检测成果及位移曲线图等,如发现变形变化大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处理建议。4)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位移曲线图,变形异常情况的综合分析,处理建议。4 垂直剪力键检测1) 检测周期。垂直剪力键的检测周期为每月1次。2) 检测方法。垂直剪力键检测方法可采用在剪力键上、中、下之间各键之间布置一根母线,并弹出初始母线痕迹,量测母线实际位置和初始痕迹的错位变化。3) 检测布点应在每节沉管接口及其与两端岸边段隧道的接口。4
25、) 每次检测后,应提高检测成果评价,检测成果包括各方向本次位移量,累计位移量,并整理成图表形式,作为位移分析评价的依据;每次完成检测后应作分析小结。5) 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处理意见。5 管段接缝检测1) 检测周期:管段接缝的检测周期为每2月1次。2) 检测方法。应定期进行观察记录,确定是否开裂、渗漏,并记录外观和水质情况。3) 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检测成果评价,检测成果包括本次开裂情况,裂缝值及历次裂缝值,并整理成图表形式,作为分析评价的依据;每次完成检测后应检测终值。4) 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检测精度评定,检测成果评价
26、,异常情况说明,处理建议。6 渗漏检测1)检测周期 隧道渗漏水量的检测为每2月1次; 渗漏水点的检测为每月1次; 在发现结构有变形、沉降或有较大漏水点的情况应增加检测频率。2)检测方法 采用检测集水井在每2小时进入的渗漏水容积数来测定,具体检测方法见上海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附录B; 检测仪器可用感应式水位仪,读数精度应为1MM;检测仪器采用测探水尺时,读数精度应为2MM; 检测应在夜间进行; 对隧道渗漏水点的检测应做好普查记录汇总表,内容包括漏水类别、漏水点具体位置、点漏水量、初始发现时间、是否是复漏点等。3)每次检测后,应提交普查记录汇总表,如发现有漏水量超过防水等级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堵漏处理
27、;4)年度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情况介绍、漏水类别、漏水点位置、是否是复漏点、检测成果评价、异常情况说明、初步结论等,根据检测的成果和资料对渗漏的异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2.4 结构定期检查2.4.1 一般要求1 结构定期检查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并应由具有越江桥隧养护、管理、设计、施工经验的人员参加。2 结构定期检查应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包含设施结构的所有构件,并明确所采用的测试技术与组织方案,提交主管部门批准。3 结构定期检查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确定检查的间隔年限。4 越江桥隧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结构定期检查:1) 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2) 常规定期检查中设施技术
28、状况被评定为不合格级的设施;3) 有加速退化的设施构件需要补充检测和测试;4) 为达到结构等级而需要进行修复、强或加固的设施;5) 需要进行结构承载能力评定的设施。5 结构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阅历次检查报告和常规定期检查中提出的建议;2) 根据常规定期检查中设施状况评定标准,进行结构构件的检测;3) 通过材料取样试验确认材料特性、退化的程度和性质,分析确定退化原因及对结构性能和耐久性的影响;4) 对可能影响结构正常工作的构件,评价其在下一次检查之前的退化情况;5) 通过综合检查评定,确定具有潜在退化可能的构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6) 结构定期检查应有现场记录,填写状态评定表、结构
29、缺陷记录表、特殊构件信息表和照片记录表,并存档。6 检查人员应根据设施养护维修的有关规定,对评定为不合格级的设施,应提出处理措施,并组织修复,必要情况下应限制交通。7 应编制结构定期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设施进行结构定期检查的原因;2) 结构定期检查的方法和评价结论;3) 结构使用限制,包括荷载、速度、机动车通行或车道数限制;4) 养护维修加固措施;5) 进一步监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及建议。2.4.2 斜拉桥1 斜拉桥应每8-10年进行一次结构定期检查。2斜拉桥的结构定期检查应包括对常规定期检查中监测积累的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以及进行拉索索力测试与拉索探伤等,必要时进行静、动力荷载试
30、验,并应结合历年的各项检查结果进行结构力学性能变化综合分析。2.4.3 拱桥1 拱桥结构定期检查频率一般为8-10年,但部分重要构件和部位应缩短。2 结构定期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1) 拱肋与主梁结构整体的异常变形、振动或摆动以及结构受力状态。必要时在主管单位认可同意下进行荷载试验与分析。2) 吊杆及水平拉索系统的破损与锈蚀状况,当锚头发现裂缝或破损或者钢丝锈断,应立即上报。3) 拉索振动与索力变化情况。如发现索力损失超过设计容许值或各束松紧不均匀,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提出相应措施方案。4) 钢构件局部变形情况。应注意检查吊杆与横梁连接部位处的局部板件是否有扭曲变形,叉耳及销轴是否有存在较大变形;
31、应检查立柱、边跨拱肋、中跨横梁和尾端横梁以及下风撑的局部板件是否存在鼓起或翘曲变形。应检查箱梁的顶板和加劲肋是否存在较大变形。5) 重要受力焊缝的裂纹情况。重要受力焊缝即疲劳或断裂敏感焊缝。应使用无损检测手段,主要采用超声波方法。在发现缺陷后,应用X光拍片,保证检测结果正确并可朔源。宜5年进行一次。应对重要受力焊缝编号,建立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存入信息管理系统中。6) 防锈涂层的退化程度和钢构件局部锈蚀情况。应接近检查油漆与涂层退化状态,除目视检查外,对油漆还应做划格试验。检查时应重点注意积尘部位与焊缝。宜每5年一次。2.4.4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1 应每8-10年进行一次结构定期检查。2
3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的结构定期检查应包括对常规定期检查和长期监测二者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安排静力荷载试验,最后提出桥梁的承载能力和安全运行技术评价报告。2.4.5 钢梁桥1 应每3-5年安排一次结构定期检查。2 钢梁桥的结构定期检查应在对常规定期检查和长期监测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3 结构定期检测的内容包括:1) 钢构件变形、损伤情况及力学性能。2) 钢材材质、强度性能恶化程度,油漆失效面积。3) 连接铆钉、螺栓损坏情况。4)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评价结论。2.4.6 盾构法隧道1 盾构法隧道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结构定期检查,一般为8-10年。2 盾
33、构法隧道的结构定期检查应在常规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历年积累数据进行分析。3 盾构法隧道结构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空间形态变化,尤其是沉降、变形(包括横向形变、竖向形变)等。2) 隧道渗漏水状况的变化,尤其是圆管管片段、圆管与沉井连接处。3) 易损部位的详细检查。4) 结构技术状态综合评估与分析。2.4.7 沉管法隧道1 沉管法隧道结构定期检测周期为3-5年。2 沉管法隧道的结构定期检查应在常规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历年积累数据进行分析。2.5 特殊检查2.5.1 一般要求1 特殊检查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2 特殊检查应采用专门技术手段,并辅以现场和试验测试等特殊手段进行详细检测、检
34、算和综合分析,检测结果应提交书面报告。3 越江桥隧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检查:1) 设施遭受车船撞击、地震、台风、火灾、化学剂腐蚀、超限车辆通过等造成结构损伤;2) 常规定期检查和结构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是否安全的设施;3) 为提高或达到设计承载等级而需要进行修复加固以及改建,扩建的设施;4) 超过设计年限还需延长使用的设施;5) 常规定期检查中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为不合格级的设施。4 实施特殊检查前,检查单位应搜集下列资料:1) 竣工资料;2) 设施结构的主要材料以及材料强度;3) 特殊检查的原因,影响设施承载能力的因素;4) 历次检查报告;5) 历次维修资料;6) 交通量统计资料。5 特殊检查应
35、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缺损状况分析;2) 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6 特殊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概述、设施基本情况、检查组织、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2) 描述目前设施技术状况、试验与检查项目及方法、检查数据与分析结果、设施技术状况评价;3) 阐述检查部分的损坏原因及程度,评定设施继续使用的安全性;4) 提出结构及局部构件的维修、加固或改造的建议方案,提出维护管理措施。7 经特殊检查,结论为不满足运行要求的越江桥隧,在维修加固之前,应采取限载、限速或封闭交通措施,并应连续监测结构变化。8 特殊检查分为应急检测和专门检测。1) 应急检测:当越江桥隧遇到撞击、地震、超限车辆擅自通过之
36、后应立即对结构作详细检查.2) 专门检测:对难以判明的损坏原因、缺损程度和需要确保承载能力的桥梁,应针对病害专门的现场试验检测、检算与分析等签定工作。3 设施安全运营技术综合报告3.1 一般规定3.1.1 越江桥隧养护管理部门每年应编制上一年度每座设施的年度设施安全运营技术综合报告。3.1.2 年度设施安全运营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交通运行状况对设施运营影响综述:1) 交通流量;2) 车辆轴重分布;3) 牵引量。2 年度应急事件处置情况汇总;3 年度设施各项运营技术指标;4 年度设施完好状况;5 设施是否安全的结论;6 年度养护工程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7 设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7、,与解决措施。3.2 斜拉桥3.2.1 斜拉桥的年度设施安全运营状况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当年斜拉索索力测量结果,及与历年索力测量值的比较、分析;2 桥梁主桥轴线线形测量结果,及与历年线形对比情况;3 主塔沉降情况,及主塔塔顶水平变位情况,并应考虑大地沉降影响因素;4 每三年一次对斜拉索的全面检查情况,包括锚具、护套、钢丝等;5 斜拉桥年度养护工作情况汇总;6 斜拉桥常规定期检查情况汇总;7 斜拉桥局部构件的特殊检查情况汇总;8 其他涉及斜拉桥结构安全的隐患及其相应处理对策。3.3 拱桥3.3.1 拱桥的年度设施安全运营状况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当年吊杆与水平拉索索力测量结
38、果,及与历年索力测量值的比较、分析;2 主拱肋与加劲梁轴线线形测量结果,及与历年线形对比情况;3 拱脚沉降情况,应考虑大地沉降影响因素;4 吊杆与水平拉索的全面检查情况,包括锚具、护套、钢丝等;5 系杆拱桥年度养护工作情况汇总;6 系杆拱桥常规定期检查情况汇总;7 系杆拱桥局部构件的特殊检查情况汇总;8 其他涉及系杆拱桥结构安全的隐患及其相应处理对策。3.4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3.4.1 连续梁桥的年度安全运行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混凝土裂缝和其他缺陷的情况,并与历次检测结果相比较,分析产生原因及发展情况,以及对结果安全性的影响。2 桥梁变形,包括整体线型、标高的变化,跨中绕度
39、的变化,与历次检测情况的比较,分析原因。3 墩台基础沉降或位移情况,分析产生原因。4 年度养护维修工作情况汇总。5 常规定期检查情况汇总。6 特殊检查情况汇总。7 其他涉及桥梁结构安全的隐患及其相应处理对策。3.5 钢桁梁桥3.5.1 钢桁梁桥的年度安全运行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钢构件锈蚀情况,并与历次检测资料比较是否扩大,并影响道构件受力。2 铆钉松动,锈蚀完好情况,并与历次检测进行比较分析,是否扩大,并影响道构件的安全。3 构件是否产生变形、裂纹等损坏情况,并与历次资料比较,分析产生原因并影响。4 年度养护工作汇总。5 年度定期检查汇总。6 年度特殊检查汇总。7 其它涉及桥梁结构
40、安全的隐患及其相应处理对策。3.6 隧道3.6.1 本节所指隧道包括盾构法隧道和沉管法隧道。3.6.2 隧道的年度设施安全运营状况技术综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隧道主体结构的线型测量,及与上年度测量值的比较、分析;2 隧道结构渗漏水现象的变化情况,包括具体渗漏水的位置、裂缝开展情况、渗水量统计及其变化;3 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情况、烟尘含量情况、照明的照度情况;4 隧道的各系统运行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5 隧道的设施常规定期检查情况汇总;6 隧道局部构件的特殊检查情况汇总;7 其它涉及隧道结构安全的隐患及其相应处理对策。附录1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1) 中
41、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修正)2)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4)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5) 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上海市十届人大第36次会议决定修正)6) 上海市黄浦江大桥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2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规范1)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2)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3)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4)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5)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GJ08-92-2000)6) 上海市城市桥梁伸缩装置养护维修技术规程(SZ-03-98)7) 上海市斜拉桥养护技术规程(SZ-09-2000)8) 城市桥梁技术状况签定准则(SZ-19-2002)9) 城市桥梁钢结构防蚀技术指南(SZ-33-2003)10) 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规程(SZ-40-2005)11) 上海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SZ-43-2005)3 其他规范性文件1)上海市黄浦江越江设施招商项目监管暂行规定(2000年10月25日市政局发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