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博士商榷:“新型城镇化”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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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与李博士商榷:“新型城镇化”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品文档.“新型城镇化”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于建嵘摘要:李博士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着眼于推动经济发展,缺乏相关制度创新,与以往的城镇化战略无本质区别,仍然是一种权力驱动下的城镇化,它的施行可能产生或加剧许多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选择以权利主导的城市化,应该注重相关制度革新以确保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避免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城镇化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个举足轻重的问题。李克强博士近年来在多个重要场合就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发表了过许多文章和讲话,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其重要的施政目标。
2、李克强有关新型城镇化的论述初看起来颇让人动心,但实际上存在许多值得商榷的问题。本文将从学术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缘起李克强早在求学期间就认为工业化、城市化是中国经济结构转换的必经道路。他曾指出,“结构转换的最根本问题还在于占中国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现代化。城市化的实现可以看作是三元结构转换成为一元结构的最终标志”,“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发动及其所导致的三元结构的生成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性阶段,是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必然选择。”李克强在河南、辽宁担任主要领导期间,也大力主张城镇化。例如,他在河南期间,“坚持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
3、头并举的方针”。李克强在辽宁期间,强调“县域经济”、“县域城市化”,“要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城镇化为支撑,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升县域经济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鉴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内需不足、资源环境消耗巨大的背景下,李克强在2009年前后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顺应产业聚集、重点地带开发等区域发展的趋势,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形成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增长面,拓展扩大内需的新空间。”2013年1月,李克强在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时指出,“城镇化是中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城镇化的核心是
4、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其目的,是造福百姓、富裕农民”,“要做到产城融合,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镇化。”2013年3月,李克强进一步阐述其新型城镇化战略,“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现在大约有2.6亿农民工,使他们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有就业支撑,有服务保障。而且城镇化也不能靠摊大饼,还是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推进。还要注意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改造一千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这既是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尤为重要的是,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
5、相成,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纵观李克强的城镇化思想,我们可以发现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其求学和主政河南期间有关城镇化和工业化主张的继承和发展,虽然加入了“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人的城镇化”、“产城结合”等内容,但实质性的变化并不大。他始终关注的是让更多的农民变成市民,其主要途径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正如有人总结的那样,李克强“在不同场合反复阐述自己的思想: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农业的基础要巩固、要提升,就必须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而要做到这一切,只有靠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李克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注意到了以往城镇化过程中
6、的一些问题,有许多值得肯定之处,但它在发展思路和相关制度设计上仍缺乏重大创举,以往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李克强治国的着眼点似乎主要是通过城镇化促进内需和经济发展,而非顶层制度革新。二、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我们应该首先思考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要回答,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还是经济发展的手段?笼统地说,二者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全世界的城市化历程可以分为1760至1851年的兴起阶段,1851至1950的加速发展阶段,1950年至1990年的基本实现城市化阶段;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化呈现出“S曲线”运动轨迹,具有阶段性的规律,造成这种阶段性的一个最重要原因是“城市文明
7、普及率加速定律”。11人类历史上重要的城市化阶段与三次科技革命、政治发展相伴随。总体来说,世界城市化的普遍趋势是农民为了获得更高收入而向城市的主动转移,城市化是一种科技、经济与政治发展的共同结果,而非政府为了发展经济而采取的一种战略或手段。近十几年来,中国加大了推进城市化的力度,数千万农民失去土地被动成为市民,城镇化对许多农民而言是一种被动城镇化。12李克强所倡导的新型城镇化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政府是城镇化背后的最大推手。李克强反复强调城镇化对于扩大内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展望未来,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13,“城镇化是现代化应有之义
8、和基本之策”,“城镇化是我国最大内需潜力之所在”。14他的城镇化战略是希望通过政府投资带动民间资本投资,从而促进内需、刺激经济增长,“ 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不仅可以扩大投资,而且能够促进消费,对扩大内需具有重要推动作用。”15李克强认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它不仅可以带动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其直接作用还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不少人用一句简洁的话来表达,说是希望过上和城里人一样好的日子。”16我们不能简单将农民希望过上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理解为农民接受城镇化战略,农民过上好生活不止城镇化一条道路,如果农
9、业收入大幅提高,农民享有和市民同等的社会福利,那么很多农民会愿意留在农村。相反,如果违背农民的主观意志而将城镇化强加于他们身上,可能会引发极大的社会风险。李克强历来主张通过中国城镇化、工业化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把工业视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忽视了服务业在现代经济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应有地位,或者说他未将服务业置于与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李克强在早年研究城市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转型时就不够重视第三产业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当时存在三元经济结构(城市工业、农业、农村工业),他追求的目标是工农业高度融合的“一元(经济)结构”。近年来,李克强虽然提及了培育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但仍将工业化与城镇化置于优先位置,
10、“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城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能够一举托两头,有利于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与工业化,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城镇化需要产业发展来充实,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同时城镇化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推进城镇化,应当坚持城市发展与产业成长两手抓,把城镇化与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创业结合起来。”17在世界发达国家,服务业的比重早已超过工业,服务业在解决就业上的贡献也远大于工业。当前中国服务业比重较低,工业大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
11、术,不少企业高耗能、高污染,我国生态环境和资源能源已难以支撑这种依靠高能耗、廉价劳动力和低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国内许多发达地区的工业尚且面临生存困境,新的城镇不仅难以肩负起经济结构升级和转型的重任,恐怕还将使落后产业获得不该有的喘气之机并加重环境污染。李克强认为中国城镇化水平过低,“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一般达到80%,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也在60%以上。”18他追求较高的城市化比例,却可能高估了城市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李克强认为,“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1倍左右,人均消费也是农村居民的3.1倍左右。如果一个农民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至少将扩大到
12、3倍以上。”19他过于乐观地估计农民转变为市民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实际上并非农民变为市民之后其收入和消费水平就会自然增加。我们不应盲目追求城市化率,城市化水平未必与人民生活质量成正比关系,日本、意大利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不到70%,而利比亚、古巴、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率在75%以上。早有学者通过对日本各地区的城市化过程的研究,指出各地区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无正相关关系。20总之,李克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很大程度上是将城镇化当做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和途径,仍未走出片面追求GDP高增长的老思路,高估了城镇化对经济和社会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认识到李克强新型城镇化战略所可能带来的诸多问题,这种城镇
13、化可能在短期内能促进经济增长,但长期来看可能增加中国经济运行的风险。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亟需转型升级的当下,发展城镇化可能会产生重复建设和保护落后产能的客观效果,贻误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的良机。在不进行相关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强调城镇化可能将加剧社会矛盾,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三、城镇化战略下的土地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农民对土地的产权非常模糊,农地归集体所有这一制度使得农民难以对农地行使合法权利。法律对土地的转让权的界定不利于农民,政府垄断了土地征用权和城镇土地市场,政府征用土地时常常绕开“为了公共利益才可征地”这一限制性规定。21当前的土地及其相关制度饱受诟病,但李克强在大力推进
14、城镇化战略的同时却未及时对土地制度等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如何规范运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农民被动上楼、耕地占优补劣等现象,需要在实践中切实把握好。还有征地制度改革,怎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行合理的有差别的政策等问题,不少地方都有些实践。如何总结经验、更好顺利推进,也需要认真研究。”22李克强认为,“推进城镇化的过程是资源和要素在空间上优化的过程。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高效配置,一定要坚持集约发展、有序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完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强化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挖掘存量用地潜力。”23他提出的城镇化措施往往比较笼统
15、,缺乏明确性和针对性,这给地方政府留下许多不法操作的空间。中国的征地制度是“权力的租金替代权利租金”,实际效果通常是“两不经济”,大都市土地供给不足,小地方却因工业化和城镇化滥用土地,农民的权益受损。24在城镇化的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往往采取压榨农民权益的方式攫取巨额卖地收入。不少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打着“公共利益”之名侵犯农民的土地和房屋,许多地方官商勾结,暴力征地与拆迁屡见不鲜。城镇化会加快土地的流转,但我们不能为了农地流转而开展运动式的城镇化。遗憾的是,农民权益受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在城乡二元生化结构和农民土地产权不明确的背景下所发生的中国城市化,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并靠行
16、政权力强制推行的”。25不少地方城镇化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强行圈地现象,充斥着政府权力对农民合法权利的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有调查显示,超过66%的农村群体性事件、73%的进京上访农民与土地纠纷有关,“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便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由于土地问题往往涉及巨额经济利益,因此,也就决定了土地争议更具对抗性和持久性。”26我们要警惕地方政府和官员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名义下为了财政和私利的原因而加剧这种悲剧。为了防止新型城镇化在实践中异化为对农民的新一轮掠夺,中国的城镇化应首先确认农民对土地和房屋等相关财产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明确规定土地
17、的所有权、使用权、产权行使方式和转让程序。政府应该确定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关系,村民自己的地自主经营、出售、租赁等,应将农民的土地资产变为活资产,使其在流通过程中发现其应有的自然价值,允许农民在国家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和经营房地产,这对于抑制城市畸高的房价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土地确权不仅会给农村引入巨量资金,还会根本上促进整个社会改革。政府应该从维护农民的权利方面着手,保障农民讨价还价的权利,必须明确农民的农村耕地、山林、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否则土地流转会成为侵害农民财产的机会。27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有序登记和遵循“主体平等”等原则进行。28现实
18、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其一,政府不将征地的款项及时足额支付给村集体;其二,村集体不能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农民;后者比前者更严重,一些村集体的领导人经常将村民应得的征地补偿据为己有。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合理的补偿标准决定机制,如果农民在土地被征收时无谈判权,强征强拆还会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讲,李克强只看到了每年千万农民变为市民这一“政绩”,却未解决许多农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被迫变为市民这一惨剧。四、城镇化需要综合性的配套制度改革李克强认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努力为农民工及其家属提供基本公共
19、服务,使农民能够转为市民”29;“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带来经济和社会深刻的变化,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还会遇到并且必须解决各种问题。”30他的这一认识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其目前尚未提出有关农民转变为市民的配套改革措施。已经有许多学者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研究,指出了失地农民被动变为市民之后的诸多问题,农民变为市民之后就业和收入难有实质性改善,大部分失地农民难以实现自我认同的转变、难以融入城市。31他似乎低估了农民转变为市民的难度,忽视了农民的心理和文化与城市存在明显的差异。农村和农业生活模式、文化不同于城市,农民向市民的转化需要漫长的过程,“一切机构、社会机制和心理机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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