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体伤残鉴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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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云南省人体伤残鉴定标准.精品文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的致残程度鉴定。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3鉴定原则:鉴定应当结合当时伤情,分析残疾同损伤之间的关系,依据人体损伤所致的后果或结局,实事求是进行鉴定。1.4鉴定时机:鉴定应当在损伤及其所致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
2、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稳定状态(包括医疗终结和医疗依赖)后进行。1.5残疾等级的划分:本标准根据伤者治疗后临床症状稳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能力的丧失程度及其对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将伤残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一至四级为严重残疾,五至七级为中度残疾,八至十级为轻度残疾。1.6残疾等级的划分依据:1.6.1一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b)存在医疗依赖;(c)意识丧失;(d)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级护理依赖;(e)各种活动严重受限而卧床;(f)社会交往能力完
3、全丧失。1.6.2二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b)存在医疗依赖;(c)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以上护理依赖;(d)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e)不能工作;(f)社会交往极度困难。1.6.3三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b)存在医疗依赖;(c)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以上护理依赖;(d)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e)明显职业受限;(f)社会交往困难。1.6.4四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b)存在医疗依赖;(c)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隙
4、需要帮助;(d)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e)职业种类受限;(f)社会交往严重受限。1.6.5五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的功能障碍或并发症;(b)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c)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d)需要明显减轻工作;(e)社会交往贫乏。1.6.6六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b)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c)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能力降低;(d)不能胜任原工作;(e)社会交往狭窄。1.6.7七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
5、功能障碍或有并发症;(b)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c)各种活动中度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d)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e)社会交往能力降低。1.6.8八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b)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c)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d)继续工作;(e)社会交往受约束。1.6.9九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b)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c)工作、学习能力下降;(d)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6.10十级残疾的划分依据(a)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微功能障碍;(b)日常生活有关的
6、活动能力轻度受限;(c)工作、学习能力有所下降;(d)社会交往能力受影响。1.7晋级原则 多处(种)残疾的鉴定,被鉴定人有二处(种)以上的残疾等级者,应分别进行评残,并以最重的残疾等级作为最终鉴定结论。相同的最重等级达二项以上的应晋升一级。1.8对原有残疾和疾病的处理:受伤器官原有残疾和疾病的,应以本次损伤后实际致残后果或结局为依据进行鉴定,但须说明原有残疾的等级或伤病(残)比。1.9鉴定人1.9.1鉴定人条件:鉴定人应具有法医学鉴定人资格。1.9.2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7、规定,保守案件秘密。1.10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浪萍、李正坚、钟泳、耿忠慧、周瑛。1.11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分则:见残疾等级划分表(表1表12)表1.残疾等级划分表残级智能减退精神病性症状癫痫运动障碍 肢体瘫(脑,脊髓及神经损伤)非肢体瘫特殊皮层功能障碍一级极重度(智商20以下)1. 颅脑损伤器质性精神症状不能治疗缓解2. 迁延性昏迷3. 植物性生存状态1 四肢瘫肌力3级2 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二级精神病性症状致使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1 三肢瘫肌力3级2 截瘫、偏瘫肌力2级 三级重度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1.截瘫、偏瘫
8、肌力3级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四级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重度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2.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五级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1.四肢瘫肌力4级2.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3.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4.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1. 完全运动性失语2. 完全运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六级中度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中度1 三肢肌瘫肌力4级2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3 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 单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不完全失语七级1. 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1 截瘫、偏瘫肌力4级2 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3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4 单手部分肌瘫肌力
9、3级5 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1. 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2. 第三对颅神经麻痹。1. 不完全性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2. 器质性失音八级轻度轻度1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2 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3 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4 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九级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人格改变单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第四、五、六对颅神经中的一对神经麻痹十级边缘智能边缘智能状态。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1.单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2.单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轻度失语表2.残疾等级划分表残级颅骨缺损脑叶切除术后或颅内异物脑脊液瘘尿崩症毁容一级面部疤痕90%以上同时伴有其他二级伤残
10、之一者二级面部疤痕90%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三级面部疤痕75%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四级面部明显瘢痕%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五级脑脊液漏不能修补重度1.面部明显瘢痕25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2.鼻部缺损以上或严重畸形六级1.面部瘢痕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以上2.鼻外部皮肤缺损以上(或严重畸形)3.全颜面植皮术后4.撕脱伤后眉毛完全缺损者七级中度1.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2.电烧伤颅骨切除3cm2 ,并行硬脑膜植皮术3.颏颈粘连畸形,影响颈部活动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麻痹八级颅骨缺损9cm2以上1.脑叶切除术后2.颅内异物存留1.面
11、部广泛植皮术后2.面部瘢痕cm2以上,影响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碍;面部单条增生性疤痕cm以上或累计cm以上,影响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碍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以上,影响容貌4.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累计10cm2的增生性瘢痕5.双侧眼睑明显缺损或睑外翻6.鼻尖鼻翼一侧缺失,影响容貌九级颅骨凹陷性骨折cm2,深度.cm以上轻度1.面部瘢痕8cm2以上,影响容貌或器官功能障碍2.面部条状增生性疤痕cm以上,或累计12cm以上,影响容貌或器官功能障碍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4.睑外翻、唇外翻矫治术后5.鼻再造术后6.鼻或面颊部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7.颈部瘢痕畸形8.发
12、际边缘瘢痕性头发或其它部位秃发以上9.一侧眼睑明显缺损或睑外翻十级1.颅骨凹陷性骨折2.颅骨缺损1 cm2以上脑 脊液 漏修 补1.面部瘢痕5cm2以上,影响容貌2.面部条索状增生性疤痕5cm以上, 或累计8cm以上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5cm2以上,影响容貌4.鼻和面颊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cm以上,影响容貌6.头皮损伤致瘢痕形成,或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7.颜面部骨折影响容貌表3.残疾等级划分表残级颈部上肢一级二级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三级1. 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2. 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1 双
13、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2 利手缺失及另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四级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2 双手十指完全缺失五级1 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1 双手掌缺失70以上2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完全丧失功能3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丧失功能六级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1 双手掌缺失50以上2 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双手丧失功能90以上3 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4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 功能七级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影响体形1 手掌缺失30以上2 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
14、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70 以上3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八级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1 双手掌缺失20以上2 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 以上3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 以上九级1.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影响体形2. 严重声音嘶哑1 双手掌缺失5以上2 双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30 以上3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 以上4 双上肢长度相差6cm以上5 前臂旋转功能丧失以上6.上肢骨折内固定术后7.双手感觉50%以上十级1.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2.轻度影响
15、呼吸或吞咽功能3.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15以上,影响体形4.明显声音嘶哑1.双手掌缺失2.5以上2.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3双手掌、手背植皮术后(植皮面积15%并有明显的瘢痕)4.上肢肱骨、尺骨、桡骨之一完全性骨折5.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6.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7.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8.双手感觉25%以上表4.残疾等级划分表残级下肢上肢及下肢一级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二级1.双膝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功能完全丧失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3.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 肢体损伤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
16、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2 二肢完全丧失功能3 四肢大关节(肩、肘、髋、膝)中四个功能完全丧失三级1.双踝以上缺失2.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 一上肢一下肢踝上缺失2 一上肢及一下肢功能完全丧失3 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八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四级双足缺失或双足功能完全丧失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六个以上功能完全丧失五级1.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2.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丧失功能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六级1.双足十趾完全缺失2.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 失功能4.
17、一下肢缩短10cm以上5.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三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七级1.双足弓结构完全破坏2.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3.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4.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5.一下肢缩短8cm以上6.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反复积液7.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1 骨盆环多处骨折,遗有髋臼向盆腔内突2 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二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八级1.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2.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3.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
18、75以上4.一下肢缩短6cm以上5.股骨头缺血性坏死1四肢长管骨之一骨折长期不愈合2四肢长管骨之一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九级1.双足十趾缺失25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50以上2.一足弓结构破坏2/3以上3.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4.一下肢缩短4cm以上5.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6.下肢大关节(髋、膝)人工关节置换7.下肢骨折内固定术后1.创伤性关节炎2.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二个关节以上大部分功能丧失十级1.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2.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3.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4.一
19、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5.足背植皮术后(面积100cm2)6.下肢股骨、劲骨、腓骨之一骨折并错位,畸形愈合1.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2.外伤后半月采择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3.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4.肢体三处以上骨折表5.残疾等级划分表残级眼损伤与视功能障碍听功能障碍耳廓缺损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O) 2.双眼盲目5级3.双眼视野%,(或半径)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0)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l00)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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