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上市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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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企业改制上市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精品文档.第十二讲企业改制上市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主讲老师:卢春泉讲座时间:二一年六月六日讲稿整理:黄运 袁勇刚主讲老师简介:卢春泉,男,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和同济大学技术经济与风险投资专业,分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兼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于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先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财务研究、注册会计师通讯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对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研究被收入财务理论与实践文集,中美财务管理的
2、比较研究被收入国际会计比较与发展论文集,出版专著、教材17部,其中编著的审计学一书被教育部列入1998年经济工商类专业部分主干课程推荐教材,并获财政部全国财政系统大中专优秀教材荣誉奖。 股份制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都曾先后强调要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按照这一思路,股份制改造在我国企业中已广泛推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去做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如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财务会计处理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在这里,我们拟就此做一些探讨。 一、企业改制上市的条件和要求股份制改造
3、前,企业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国有企业,也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个体企业、集体企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外商投资企业。无论是那种形态,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然会遇到如何融资以及如何改善经营机制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以进入资本市场,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因为一个公司的上市或者说股份制改造,对其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筹集到了资金,有利于企业财务结构的改善,另一方面是规范了公司治理,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正是由于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的证券市场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目前,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达到了1200多家,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GDP的
4、比重已经超过了50%,且这个比例还有很大的上行空间,整个证券市场的前景依然十分广阔。在这种情况下,做好企业改制上市的工作,将对资本市场的成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础在于上市公司的质量,而上市公司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资本市场的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而上市,那么这些上市公司就注定是先天不足,不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条件,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就难以改善,这势必会危及证券市场的基础。1 企业改制上市的条件对于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第73条有明确的条件规定,主要包括: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
5、低限额;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合法;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企业改制后,若拟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的规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3)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本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4)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1994年7月1日公司法颁布执行以后重组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5)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15%。 (6)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 发行前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8) 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9) 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2 企业改制上市的核心要求以上条件是企业改制上市起码应该具备的,也就是说是企业上市的门槛。但是,在我国,有许多准备上市的企业往往达不到这些要求,于是就出现了将整个企业划为两块的情况,一块为非上市部分,另一块为上市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
7、的资产剥离,即将企业的非生产性的、非经营性的资产剥离掉,将盈利能力比较差的部分作为非生产部分剥离掉,留下生产性盈利能力比较强的部分用来上市。这样做固然能够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剥离改制后的公司与原企业之间是否能够真正做到相互独立,二者在财务、人事、资产方面能否严格分开,界定清楚。如果不能独立或不能实现“三分开”,那么,至少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形:第一,改制后上市的企业还是被其前身的大股东所控制,其经营行为、管理方式、组织运行就难以完全达到市场化要求。第二,改制上市公司的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将受制于非上市部分,二者之间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现象就难以避免。上述两种情
8、形的存在,无论是对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对规范上市公司自身行为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保持其独立性是市场化运作对其最本质、最核心的要求。这就意味着公司改制上市后必须与原企业(大股东)严格实行“三分开”,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3 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财务要求客观的讲,在我国一千多家上市公司中, “一年盈,两年平,三年四年以后PT、ST”的现象屡有发生。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财务运作的不规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有些公司由于并不能达到上市所应有的要求,就想方设法通过资产重组的办法来编制一套“精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所谓的“报表上市”。
9、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报表,看到的只是一个完美的故事,而一旦企业上市募集到了所需的资金后,却可能并没有拿资金去投资,而是用这些资金去还债,还完了上市公司的债务,再去还集团公司的债务,甚至集团还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把资金都抽走,市场里面的资金就以“失血”的形式跑到了大股东那里。集团抽走了资金,必然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待到其效益低下难以为继时,再一次进行“重组”筹资,从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由此可见,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财务运作是否规范将对企业以后经营的走向以及整个市场秩序的建设产生较大的影响,因而对其加以严格的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这一核心要求外,
10、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第一,在剥离掉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把优良资产作为上市主体时一定要合理合规,而不能人为拼凑。第二,对经营业务要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一个主营业务突出的,供产销体系完整的产品结构 ;第三,要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资产负债率要达到上市要求的指标;第四,要着眼于优化资产质量来考虑筹资数量。筹资数量必须与投资需求相适应,而不能盲目追大求多。否则,过多的现金沉淀不能带来利润的相应增加,而净资产和股本的膨胀却可以导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利润率迅速下降。第五,在改制过程中,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必须非常清楚,例如对于土地资产,其所有权的确认必须要有相应的土地证; 第六,资产
11、价值的确认要谨慎。在企业进行改制时,资产有可能要进行评估,导致公司整个财务会计核算采用一个全新的计价基础,不再是以原来的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而是以重新评估的新的现实成本作为基础建帐,建账之后一个新的企业开始运行。这中间就存在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资产评估如果增值,那么在进行原来资产帐面价值的调整时,企业净资产也随之增加,从而净资产收益率必定被摊薄,且评估增值越多,收益率被摊薄得也越多。如果企业上市又是溢价发行股票,公积金共享,那么净资产再度增值,将导致收益率进一步降低。因此,在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其价值的确认一定要科学、客观、谨慎,而不可盲目夸大其值。二、企业改制上市的核心会计问题正如前
12、面所言,企业改制前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等。它们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由于各自情况不同,因而所采取的改制形式也各异,有整体改制的、有部分改制的(单个改制,或者捆绑改制)、有整体变更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现金出资的等等,而且就算是同一种改制形式,也还存在着种种不同的方案,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先合并,然后再变更,也可以是先分立,一个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先分立成两个或更多,然后其中某一个再变更,还可以合并分立发生多次。在这些方案中,无论采取哪一种都会遇到许多复杂的财务会计处理问题,
13、如通过换股或者股权置换来吸收合并时,在会计上是按照购买法,还是按照股权联营法来进行处理;在编制连续三年的报表时,是从合并日之后,两家报表合并编制,还是从合并日之前,就编制合并报表等等。在一系列的问题中,最核心的就是对剥离调整的会计处理。因为,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都是通过资产剥离的途径来实现上市,这中间就涉及到上市公司与原企业在资产、债务、所有者权益上的划分。也就是说原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改制后变为两个会计主体,原有的帐务要变成两套帐务(分帐),财务报表也要随着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剥离相应进行剥离,变成两套报表。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在我国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规范来约束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
14、。但是,没有规定或规范并不能说明它就不重要,相反,正是由于其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它成为了企业改制上市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为了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们有必要在此弄清楚两组基本概念:申报财务报表与剥离财务报表;模拟会计报表与备考会计报表。关于申报财务报表,是指拟上市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的、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发行上市前连续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剥离调整财务报表是指经剥离调整后设立的、运行不足三年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设立前未按照设立时的公司架构和现时(披露时)的会计政策记录与反映的财务会计资料,从原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中分离出来,并按照设立后
15、的会计主体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能够连续、独立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并符合上市披露要求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按照上市公司首次信息披露“三年加一期”的规定,如果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没有发生剥离调整业务,那么它所需对外披露的报表就是一般的申报财务报表,如果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发生了剥离调整业务,那么它还要就剥离前的会计年度编制剥离调整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关于模拟财务报表,很多人认为这里的“模拟”就是指对剥离业务进行模拟,即假定实际剥离前的会计期间剥离业务就已经发生,此时模拟财务报表实际上也就是剥离调整的财务报表。虽然在剥离前发生真实剥离业务的主体并不存在,但作为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它仍然是以实际发生的经
16、济业务为依据,不仅没有改变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而且还有助于对公司连续经营的业绩进行评价。因此,模拟财务报表也就构成了申报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一般申报财务报表一样,它是可审且必须通过审计的。尽管对剥离进行了模拟,但是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出来的报表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得还是不够充分,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资产置换或价格变动等事项所带来的影响就不能较好地反映出来,这就涉及到备考财务报表的问题。所谓备考财务报表,一般是指提供补充信息的财务报表,它主要用于反映股份公司设立后实际发生的有关交易对设立前财务信息的影响。如假定企业发生上述资产置换业务和购销价格的重大变化,那么就要按照置换后的状况和价格变动后
17、的价格进行倒推,来反映企业以前一定年度的利润,这样就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充分的信息。不过,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备考财务信息的相关数据是根本不存在的,是测算出来的,也就是说它所披露的数据都是不可审、不可验证的,因此是一种未审财务资料。这在国内和国外都是一样的。关于模拟财务报表和备考财务报表,有人曾经提出过 “大模拟”和“小模拟”的概念。大模拟就是包括了备考的财务报表和剥离调整的财务报表,小模拟就是仅仅包括剥离调整出来的财务报表。对此,目前还存在着很多讨论和争议,但不管结果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从企业改制上市的角度而言,剥离调整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其中较为特殊也是最为核心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规范
18、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秩序。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是存在较大欠缺的。 三、企业改制上市中财务会计处理的步骤与原则第一,对原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会计差错调整企业改制后上市首先面临的就是对前三年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必然会发现以往年度的一些会计差错,对于这些差错就必须进行相关调整,且这种调整是实质性的,既要调表,也要调帐。差错的调整可能会带来企业的利润变化,利润的变化又势必会影响到纳税情况的变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会计师在对前三年的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以往年度存在着为了避税而未入帐的收入,在增加企业以往年度的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同时,漏缴的税款还要补交,否则被税务部门查处后将被认定为
19、隐瞒利润,偷税漏税,这在性质上是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就违反了“企业上市前三年不能有违法行为”的基本条件。所以,会计差错调整不仅是会计制度的需要,而且还关系到企业能否符合上市所必备的要求。第二,对原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会计政策调整对原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会计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体现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这就需要按照现实的最近一期会计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去追溯调整前三年的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调整都不能作为实质性的调整,一般只是调表不调帐,也就是说,企业在追溯期实际采用的是什么样的会计政策是既定的,这是一个历史事实,无法改变,现在为了披露出来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企业盈利能力具有可比性,必须采用与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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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改制 上市 中的 财务会计 问题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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