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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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企业所得税税法.精品文档.企业所得税1、纳税义务人内容解释备注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企业,但不具备法人资格。【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2)
2、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解释1】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就是居民企业;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解释2】
3、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 【解释3】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标准2、征税对象纳税人 判定标准 注释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1)境内注册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全球所得(无限纳税义务) (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控制机构)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还包括非居民企业在境内的代理人 境内的所得(有限纳税义务)(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
4、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不是权益性投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4、税 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相关链接】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四是无机构、有联系,税率10%;五是无机构、无联系,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交税。其中前四种外国企业属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税收管辖权征税对象税率居民企业居民管辖权,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华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基本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权,就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取
6、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我国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征税低税率20% (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5、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内容重难点分析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特殊收入的确认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6、收入总额具体内容1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应税项目,含税的转为不含税)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的或营业税的劳务)3. 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
7、、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新增】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案例】如A企业为某上市公司股东,股权投资计税成本为1000万元。2009年1月
8、,该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将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A企业转增股本600万元。2009年7月,A企业将该项股权减持转让,获得收入2000万元【分析】企业所得税处理时,A企业2009年1月获得转增股本600万元不申报纳税。但应在2009年7月确认转让所得1000万元(20001000),而不是400万元(20001000600)。相当于在转让或处置股权时对这部分缴税。(税收递延了)5.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解释】新法更强调“合同利率法”而不是“实际利率法”注意:国债利息收入免税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
9、】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营业税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营业税 【解释】总共有三类收入是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指企业取得的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
10、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注意:不是其他业务收入,不能计提招待费和广告费基数【提示】注意三方面问题:1不同收入项目的区分;2受赠资产相关金额的确定;3收入实现的规定。受赠资产相关金额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受赠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案例】某企业接受一批材料捐赠,捐赠方无偿提供市场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受赠
11、方自行支付运费0.3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则: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但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的相关税费。该批材料入账时接受捐赠收入金额=10+1.7=11.7(万元)(营业外收入)受赠该批材料应纳的企业所得税=11.725%=2.93(万元)受赠方自行支付的运费,不属于所得额。该批材料可抵扣进项税=1.7+0.37%=1.72(万元)该批材料账面成本=10+0.3(1-7%)=10.28(万元)2特殊收入的确认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
12、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视同销售收入,是广告费、招待费的扣除基数)3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分类具体处置资产行为计量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将资产移至境外的除外)(1)将资产用于
13、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资产移送他人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外部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属于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7、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的概念只强调使用时间,不强调价值。1.不
14、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反向列举)(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解释】房屋不管是否投入使用,都要计提折旧(风吹雨淋);其他固定资产提折旧符合两条:一是符合12个月规定,二是强调必须实际使用。2、【解释】因为以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到租入方,就是说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基本上就是你的资产所以要计提折旧.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是转移了小部分时间
15、的使用权而已,最终的风险报酬还是在别人那里,所以不必计提折旧.3、【解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4、【解释】土地本身为何不能计提折旧的问题,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其不存在损耗问题,地价越来越高。因此无需计提折旧折耗。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解释1】固定资产强调了折旧方法,也就是说,除“直线法”以外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解释2】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提;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月
16、照提折旧,下月不提。【解释3】年折旧额原值(1残值比例)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相关链接】加速折旧,最低不能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1、【例题】某企业2009年2月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购入设备发生设备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生产设备采用10年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5%,则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该设备的月折旧额是多少?【答案及解析】该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数额=100+3(1-7%)=102.79(万元);该设备可提折旧金额=102.79(1-5%)=97.65(万元);该设备月折旧=97.65/(1
17、012)=0.81(万元)。2、【例题】某生产企业2010年3月为其管理部门购进1辆轿车,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共计15万元,增值税2.55万元,企业发生运杂费及上牌照税费2.45万元,该轿车于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5%,该轿车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最多是多少?【答案】注意轿车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其折旧年限最低为4年。该轿车账面成本=15+2.55+2.45=2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20(1-5%)(412)9个月=3.56(万元)资产类别 最短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生产设备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器具、工具、家具
18、等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8、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1. 生物资产的分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注意:可以税前扣除折旧的生物资产不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2.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3.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19、。4.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9、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反向列举):(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解释】研究阶段已经费用化的扣除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不能重复扣除。(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
20、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10、长期待摊费用税务处理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注意】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等同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则要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固定
21、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11、投资资产税务处理(一)投资资产的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购买价款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12、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熟悉)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
22、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2.清算所得: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3.(新增)政策性搬迁收入的税务处理(了解)(1)政策性搬迁收入的范围:是指因当地政府指具有独立财政的县(区)以上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2)搬迁的主要用途 :是指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
23、固定资产和土地;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而购置的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成本。(3)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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