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麻疹及脊灰强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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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会理县2013年麻疹及脊灰强免方案.精品文档.会理县2013年麻疹及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6号)精神,按照凉山州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麻疹及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通知(凉卫办发201347号)的要求,为了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同时继续保持我县的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人群、时间安排及工作指标(一)目标人群在全县对8月龄至48月龄(2009年3月18日-2012年7月18日出生)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无论既往免疫史
2、及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均接种一剂含麻疹成份疫苗(一个月内已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的,本次不再接种);对2月龄至48月龄(2009年3月18日-2013年1月18日出生)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凡无脊灰疫苗接种禁忌证,均接种两剂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两剂次间隔至少28天)。(二)时间安排第一轮:2013年3月18日-3月23日第二轮:2013年4月18日-4月23日(三)工作指标:以乡为单位,目标人群含麻疹成份和脊灰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二、组织与实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县政府成立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活动工作。
3、县卫生局成立会理县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活动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由流行病、临床、实验室检验和应急处理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辖区内风险评估、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二)制定实施细则各乡要结合此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合理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三)人员培训、社会动员与宣传县级要对参加补充免疫活动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
4、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各乡在活动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乡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托幼机构等方式,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负责填写四川省2013年麻疹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集中查漏补
5、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摸底调查工作必须在2013年3月12日前完成。(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各乡要做好本次补充免疫活动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准备。要在3月18日前将补充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准备到位。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五)现场接种实施补充免疫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流动人口集中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
6、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入户接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接种。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含麻疹成份疫苗及脊灰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含麻疹成份疫苗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接种后应对受种儿童做好标记以便评估。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各乡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
7、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结合补充免疫特点及本地实际,制定麻疹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四、督导县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开展活动地区的监督指导,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乡级要派出专业人员指导矿区、大型
8、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山区农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地等重点地区的活动。补充免疫期间,要保证每个乡至少有一名县级的督导人员。五、评估(一)摸底阶段评估1、评估内容麻疹及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以对各乡补充免疫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整体评估。2、评估指标(1)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2)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3)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4)家长知晓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
9、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补充免疫时间、地点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可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二)接种率快速评估1、评估时间每轮补充免疫完成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乡级自评估在现场接种工作完成后的3天内开展。2、评估方法及要求抽查3个重点乡镇(街办)(指工作薄弱、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等)、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共计4个调查单位,每个调查单位随机抽查30名以上目标人群
10、;被抽查的每个乡镇(街办)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被抽查的农贸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共计12个调查点,各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120人以上。每个调查点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尽量查找未接种人员,查明未接种原因。3、结果判定与处置(1)结果判定结果判定以家长回忆、接种标记,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2)处置本次快评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服者,也要计算在内,以便更真实反映补充免疫疫苗覆盖率。但在上报和反馈结果时,注明快评时发现的未种/服者中有几名是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快速评估:每个调查单位的补充免疫对象中只要发
11、现1名未种/服者(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服者除外),即对未种/服者在补充免疫期间现住址所在地,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如有2名以上应种对象未种/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服者除外),应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如有2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缓未种/服者,则再扩大调查30名儿童(共调查60名以上),若共有3人因患病或禁忌症等原因未种/服,该调查单位评估通过;如有4人(含4人)以上,无论任何原因未种/服,该调查单位则需开展查漏补种/服。如有2个调查单位需查漏补种/服,则全乡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服。(三)效果评估对于补充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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