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作物分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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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作物分册.精品文档.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上 卷)国家气象局 编定气 象 出 版 社ISBN 7-5029-1383-1/P.06001993年6月第一版 1993年6月第一次印刷国家气象局 编定 责任编辑:黄建 成秀虎前 言农业气象观测是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和科研的基础,农业气象观测规范,是气象台站取得具有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的农业气象观测资料的技术规定。农业气象观测包括对农作物生长环境中物理要素和生物要素的观测和记载。物理要素包括气象要素和有关的土壤要素。气象要素的大气候观测方法在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有详细的规定,本规范规定了
2、土壤水分、农业小气候观测和生物要素观测的内容。本规范以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农业气象观测方法和气象台站观测试验资料为基础,吸收了国内外的经验,参考了有关书籍、文献,进行了编写,初稿经台站试点并广泛征求气象系统业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后修改定稿。规范采用系列版本,分上下两卷。上卷有:作物分册、土壤水分分册、自然物候分册、畜牧分册。下卷有:果树分册、林木分册、蔬菜分册、养殖渔业分册和补充篇农业小气候观测。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全书由许维娜同志主持编写,余万明同志参加了全书编写校对工作,各分册编写情况如下:作物分册:参考了农业部门的苗情调查方法、原苏联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南京气象学院姚克敏同志主持进行的小麦、水稻
3、、玉米等观测方法业务试验的部分研究成果及安徽阜阳地区气象局李国师同志提供的农业气象灾害调查方法编写而成。四川省气象局钟国长同志参加了编写工作。土壤水分分册:参考了世界气象组织有关技术资料和书籍文献,由吴义华同志提供初稿编写而成。自然物候:参考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写的中国物候观测方法编写而成。畜牧分册: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组织业务试验并提出初稿。后参考了原苏联农业气象观测规范、中国牧区畜牧气候修改编写而成。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马秀华同志参加了编写工作。果树分册: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孔令凯同志提供初稿。后吸取了广东、河北省气象局编写的果树观测方法的部分内容。林木分册: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冯国清同志提供
4、的苗木和用材林的生育状况观测方法初稿,参考了东北林学院、黑龙江省林业总局编写的东北森林物候气象观测技术标准,亚热带东部丘陵山区农业气候资源及其合理利用协作组编写的亚热带主要经济林用材林物候观测方法,福建天宝热作气象试验站橡胶树观测方法,云南省凤庆县气象站茶树观测方法,浙江省嘉兴市气象局桑树观测方法和有关书籍文献编写而成。蔬菜分册:参考河北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北京市丰台气象站提供的蔬菜观测方法和有关书籍文献编写而成,食用菌的观测方法由北京农业大学张理、顾桂芬先生提供。养殖渔业分册:由湖北省气象局杨柏松同志编写。农业小气候观测:由北京农业大学张理、钟阳和、陈端生、施生锦先生编写。国家气象局气候
5、司 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卷目录作物分册土壤水分分册自然物候分册畜牧分册作物分册作物分册目录第一章 观测的组织- 4 -1.1总则- 4 -1.2 观测地段- 4 -第二章 发育期观测- 7 -2.1 发育期观测的一般规定- 7 -2.2 观测的发育期- 9 -2.3 稻类发育期标准- 10 -2.4 麦类发育期标准- 11 -2.5 玉米发育期标准- 12 -2.6 高粱发育期标准- 12 -2.7 谷子发育期标准- 12 -2.8 甘薯发育期标准- 13 -2.9 马铃薯发育期标准- 13 -2.10 棉花发育期标准- 13 -2.11 大豆发育期标准- 14 -2.12 花生发育期标准
6、- 14 -2.13 油菜发育期标准- 14 -2.14 芝麻发育期标准- 15 -2.15 向日葵- 15 -2.16 甘蔗发育期标准- 15 -2.17 甜菜发育期标准- 16 -2.18 烟草发育期标准- 16 -2.19 苎麻发育期标准- 17 -2.20 黄麻发育期标准- 17 -2.21 红麻(洋麻)发育期标准- 17 -2.22 亚麻(胡麻)发育期标准- 18 -第三章 生长状况测定- 19 -3.1 测定时期和项目- 19 -3.2 生长高度的测量- 21 -3.3 植株密度测定- 21 -3.4 生长状况评定- 23 -3.5 主要作物有关产量因素测定- 24 -3.6大田生
7、育状况观测调查- 25 -第四章 生长量的测定- 27 -4.1 测定时期- 27 -4.2 仪器和用具- 27 -4.3 取样- 28 -4.4 叶面积测定- 28 -4.5 干物质重量测定- 30 -第五章 产量结构分析- 32 -5.1 产量结构分析的一般规定- 32 -5.2 水稻产量结构分析- 33 -5.3 麦类产量结构分析- 34 -5.4 玉米产量结构分析- 35 -5.5 高粱产量结构分析- 35 -5.6 谷子产量结构分析- 36 -5.7 甘薯、马铃薯产量结构分析- 36 -5.8 棉花产量结构分析- 37 -5.9 大豆产量结构分析- 38 -5.10 油菜产量结构分析
8、- 39 -5.11 花生产量结构分析- 39 -5.12 芝麻产量结构分析- 40 -5.13 向日葵产量结构分析- 40 -5.14 甘蔗产量结构分析- 41 -5.15 甜菜产量结构分析- 41 -5.16 烟草产量结构分析- 41 -5.17 苎麻、黄麻、红麻、纤维用 亚麻产量结构分析- 42 -5.18 亚麻产量结构分析- 42 -第六章 农业气象灾害、病虫害的观测和调查- 43 -6.1 主要农业气象灾害观测- 43 -6.2 主要病虫害观测- 48 -6.3 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调查- 49 -第七章 主要田间工作记载- 50 -7.1观测时间- 50 -7.2记载项目和内容-
9、50 -7.3质量和效果评定- 52 -第八章 观测记录簿、表的填写- 53 -8.1 农气簿11的填写- 53 -8.2 农气簿12的填写- 56 -8.3 农气表1的填写- 57 -附录:农业气象观测簿、表格式60第一章 观测的组织1.1总则1.1.1观测的目的和意义作物观测是农业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作物的观测,鉴定农业气象条件对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及品质的影响,为农业气象情报、预报、以及作物的气候评价等提供依据,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服务。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农业服务的需要,选择气候、土壤、作物以及生产水平有代表性的站组成农业气象基本观测网,常规的农业气象观测在农业气
10、象基本观测站上进行。为当地农业生产服务和科研需要所进行的观测,各地可自行确定观测内容和观测方法。1.1.2观测的基本要求1.必须遵循平行观测的原则。一方面观测作物环境的物理要素(包括气象要素、田间土壤湿度等);另一方面观测作物的发育期进程、生长状况、产量的形成。气象台站的基本气候观测,一般可作为平行观测的气象部分(必要时可进行农业小气候观测)。因此,作物观测地段的气象条件与大气候观测场应保持基本一致。2.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既要有相对固定的观测地段进行系统的观测,又要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作物生育的关键时期和气象灾害、病虫害发生时进行较大范围的农业气象调查,以增强观测的代表性。3.建立健全观测
11、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观测质量的不断提高。4.农业气象观测应由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观测人员要严格执行观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严禁推测、伪造和涂改记录;不得缺测、漏测、迟测和擅自中断、停止观测;记录字迹要工整。1.2 观测地段观测地段是定期进行作物生育状况观测的主要基点。为增强观测的代表性,应在所在的县内增加观测调查点。1.2.1观测地段选择的原则和要求1.观测地段必须具有代表性。代表当地一般地形、地势、气候、土壤和产量水平及主要耕作制度。地段要保持相对稳定。为使观测资料具有连续性,可根据当地的耕作制度选定若干观测地段并进行编号,每年规定观测的作物在这些地段上进行。2.观
12、测地段面积,一般为1公顷,不小于0.1公顷。确有困难可选择在同一种作物成片种植的较小地块上。3.地段距林缘、建筑物、道路(公路和铁路)、水塘等应在20米以上,应远离河流、水库等大型水体,尽量减少小气候的影响(秧田、苗床和农林间作不受此限,但应在地段说明中说明)。4.作物大田生育状况调查地点,要选择能反映全县观测作物生长状况和产量水平的不同类型的田块,也可与农业部门苗情调查点相结合。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的调查应在能反映不同受灾程度的田块上进行,不限于观测的作物种类和品种。5.选择观测地段应与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明确要求。生育状况调查点也应相对稳定,调查结果才便于比较。虽然调查多采用目测,
13、对作物损坏不大,也应与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1.2.2观测地段分区将观测地段按其田块形状分成相等的4个区,作为4个重复,按顺序编号,各项观测在4个区内进行。为便于观测工作的进行,要绘制观测地段分区和各类观测点的分布示意图。1.2.3观测地段资料1.观测地段综合平面示意图。包括该站所有作物地段总的分布情况,是一项重要的观测技术档案。标明地段分布和距周围景物的距离。示意图内容有:(1)所有观测地段的位置、编号。(2)气象站的位置。(3)观测场和观测地段的环境条件。如村庄、树林、果园、山坡、河流、渠道、湖泊、水库及铁路、公路和田间大道的位置。(4)其它建筑物和障碍物。2.观测地段说明。对所选定
14、的观测地段逐一编制地段情况说明,内容包括:(1)地段编号。(2)地段土地使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3)地段所在地的地形(山地、丘陵、平原、盆地)、地势(坡地的坡向、坡度等)及面积(公顷)。(4)地段距气候观测场的直线距离、方位和海拔高度差。(5)地段环境条件。如房屋、树林、水体、道路等的方位和距离。(6)地段的种植制度及前茬作物。包括熟制、轮作作物和前茬名称。(7)地段灌溉条件。包括有无灌溉条件、保证程度及水源和灌溉设施。(8)地段地下水位深度。记“大于2米”或“小于2米”。(9)地段土壤状况。包括土壤质地(砂土、壤土、粘土、砂壤土等)、土壤酸碱度(酸、中、碱)和肥力(上、中、下)情况。(10
15、)地段的产量水平。分上、中上、中、中下、下五级记载。约高于当地近几年平均产量的20%为上,高于平均产量10-20%为中上,相当于平均产量为中,低于平均产量10-20%为中下,低于平均产量20%为下。观测地段综合平面示意图和地段情况说明,按照台站基本档案的有关规定存档。观测地段如重新选定,应编制相应的地段资料。第二章 发育期观测作物发育期的观测,是根据作物外部形态变化,记载作物从播种到成熟的整个生育过程中发育期出现的日期。以了解发育速度和进程,分析各时期与气象条件的关系,鉴定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农业气象条件。2.1 发育期观测的一般规定2.1.1观测作物和品种1.观测作物要能代表当地主要种植制度的作
16、物组合。观测作物确定后,既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也要适应当地耕作制度改革的变化。2.观测作物的品种应是当地普遍推广或即将推广的优良品种,品种更新换代,观测作物的品种也应更换。3.观测作物应在当地适宜或普遍播种、移栽的时期播种、移栽。如因气候原因或耕作改制,当年播种普遍提早或推迟,观测作物的播种也应随之提早或推迟。4.观测作物应记载作物的品种类型和大田栽培方式等(见表1)。 表1 主要作物品种类型、熟性和栽培方式作物名称品 种 类 型熟性大田栽培方式水稻常规稻、杂交稻,籼稻、粳稻、糯稻,双季早稻、双季晚稻、一季稻早熟、中熟、晚熟直播、 移栽小麦冬小麦(冬性、半冬性、春性);春小麦条播、撒播;平作、
17、套作玉米常规玉米、杂交玉米,马齿型、半马齿型、硬粒型、甜质型、爆裂型早熟、中熟、晚熟平作、间作、套作;直播、 移栽、穴播、地膜覆盖棉花陆地棉(普遍棉)、海岛棉(长绒棉)早熟、中熟、晚熟平作、套作;直播、移栽、地膜覆盖大豆蔓生型、半直立型、直立型早熟、中熟、晚熟平作、套作、间作;穴播、条播油菜白菜型、芥菜型、甘篮型早熟、中熟、晚熟平作、套作;穴播、移栽、撒播其它作物品种类型可不记。熟性和大田栽培方式可参照上表记载。表中各项内容可请农业部门协助鉴定。2.1.2观测次数和时间1.发育期一般两天观测一次,隔日或双日进行,但旬末应进行巡视观测。2.禾本科作物抽穗、开花期每日观测。3.规定观测的相邻两个发
18、育期间隔时间很长,在不漏测发育期的前提下,可逢5和旬末巡视观测,临近发育期即恢复隔日观测。具体时段由台站根据历史资料和当年作物生长情况确定。4.冬小麦冬季停止生长的地区,越冬开始期后到春季日平均气温达到0之前这段时间,每月末巡视一次,以后恢复隔日观测。5.观测时间一般定为下午,有的作物开花时间在上午,开花期则应在上午观测。2.1.3观测地点的选定1.测点位置:在观测地段4个区内,各选有代表性的一个点,作上标记,并按区顺序编号,发育期观测在此进行。测点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为增强代表性,各区测点位置交错排列,使之纵横都不在同一个行上,测点距田地边缘的最近距离不能小于2米,面积大的地段应更远些,以避
19、免边际影响。切勿将测点选在田头、道路旁和入、排水口处。2.选定时间:一般在作物出苗后,下一发育期出现前进行;育苗移栽的作物可在大田植株成活(返青)期进行。3.测点面积(1)条播密植作物宽为23行,长为12米。(2)穴播或稀植作物宽为23行,每行长可包括1520穴(株)。(3)撒播作物为1平方米。秧田、苗床为0.25平方米。(4)间套种作物可酌情加大。4.观测植株选择:分蘖作物分蘖前以株为单位观测,分蘖后以茎为单位观测。(1)条播密植作物:观测植株一般不固定,分蘖作物分蘖期固定植株观测。观测时在观测点连续取25株(茎),分蘖作物拔节期取10个大茎。(2)稀植作物:定苗前植株不固定,定苗后固定植株
20、观测。每个测点连续选取10株。(3)穴播(栽)作物:每个测点连续固定5穴(丛),分蘖作物拔节期每穴取2个大茎。(4)撒播作物:观测植株不固定,每次观测各点取25个株(茎)。(5)间套作作物:观测植株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栽培方式按上述规定进行。如果两种作物均为规定观测作物,则分别观测记载,若只观测一种,则应在备注栏内记载另一种作物的主要发育期(目测),不作正式记录。(6)保护地栽培作物:如薄膜育苗、温室育秧、地膜栽培等,植株选择根据不同栽培方式而定。观测在保护地内进行,要在备注栏内注明。2.1.4发育期的确定1.当观测植株上或茎上出现某一发育期特征时,即为该个体进入了某一发育期。地段作物群体进入发育
21、期,是以观测的总株(茎)数中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所占的百分率确定的。第一次大于或等于10%为发育始期,大于或等于50%为发育普遍期,大于或等于80%为末期。一般发育期观测到50%为止(本章有明确规定的发育期除外),分枝作物有的发育期还应观测盛期。2.发育期百分率计算。首先统计观测总株数,再观测其中进入发育期的株(茎)数,求出百分率,记载时取整数,小数四舍五入。穴播作物每一发育期第一次观测时先要统计各区观测穴内的总株(茎)数。分蘖作物分蘖最早的是一次分蘖,因此可用分蘖百分率的统计结果作为分蘖期百分率。即秧田的分蘖移栽本田后,分蘖作为基本苗统计。有的发育期不便统计百分率,则以整个地段作物为对象,
22、目测判断50%的植株进入发育期的日期。3.特殊情况处理(1)有的作物因品种等原因,进入发育期的植株达不到10%或50%时,观测进行到进入该发育期的植株数连续观测3次总增长量不超过5%为止,因气候原因所造成的上述情况,仍应观测记载。(2)观测植株不固定的作物,如某次观测结果出现发育期百分率有倒退现象,应立即重新观测,检查观测是否有误或观测植株是否缺乏代表性,以后一次观测结果为准。(3)因品种、栽培措施等原因,有的发育期未出现或发育期出现异常现象,应予记载。(4)固定观测植株如失去代表性,应在测点内重新固定植株观测,当测点内观测植株有3株或以上失去代表性时,应另选测点。(5)在规定观测时间遇到有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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