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
《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精品文档.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现予以颁发,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给我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
2、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
3、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部 未成年 特殊 保护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