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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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汇编.精品文档.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目 录1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SH/P20-2005 2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 SH/P21-20053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 SH/P22-2005 4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 SH/P23-2005 5保温、防腐及涂色设计技术规定 6管道应力分析设计技术规定 SH/P25-20057管道支吊架设计技术规定 SH/P26-2005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1 总则1.1 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1.2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
2、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2 设计2.1 概述 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2.2 设计条件和准则2.2.1 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最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程图上加以说明。2.2.2 操作介质温度70DN50DN802.10.5 用单阀的放空和导淋管道,一般应在阀后装设板法兰盖或堵头,下列情况除外: (1) 输送不挥发介质的泵壳的放空导淋,应以管子沿泵的底板引至明沟或下水道。 (2) 输送接近闪点介质的泵壳的放空,应以管道接至冷却器,并由冷却器引至地沟
3、,或接至操作管道,或接至驰放和泄压管道等其他安全的地方。2.10.6 在燃气供给管道和具有在40时压力0.441MPa(4.5kgf/cm2)气压的管道,在操作期间用的放空和导淋管应接至一个密闭系统或通过密封接入下水道。2.10.7 用于热介质的管道或设备的取样接口,要设置冷却器,一个冷却器可供一个或一组取样口使用。2.10.8 对于在常温下是高粘度的介质,或一组取样口共用一个冷却器的情况下,取样口应设置蒸汽或其他介质的清洗措施,以清洗取样接口和冷却器。2.11 排放、置换和清洗2.11.1 应采取措施从容器和热交换器连接管道排放全部的操作液体,尽可能利用工艺管道和泵或其他有压蒸汽和气体介质来
4、实现,否则应设置其他辅助的排出系统。2.11.2 在热交换器上放空和导淋管的尺寸最小应是DN32。2.11.3 当工艺设备需要置换时,以蒸汽或惰性气体为介质,除对蒸汽和惰性气体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可按下面提供的方法进行设置: (1) 当容器设计温度在0以上,容器容积在3140m3应设有DN25接口和蒸汽软管相连接,当容器容积大于140m3应以DN32管道接至蒸汽源。 (2) 当容器设计温度0,对于所有容积的容器都设有DN25接口,可以接惰性气体的气源。 (3) 对于液体或液体蒸汽炉管,应在炉子给料泵出口管道装设DN32蒸汽软管接口。2.11.4 当有清洗的使用要求时,工艺设备应有清洗和注水接口
5、。 (1) 不需经常维修的容器,应在给水管出口和容器导淋接口备有软管连接。 (2) 需经常维修的容器,应备有永久性的、连接水源的接管。2.12 消防、公用、灭火和防护加热用蒸汽2.12.1 炉子的燃烧室、集管箱和炉顶空间宜备有消防蒸汽接管,并以远离炉子区域的阀门来控制。2.12.2 输送易燃液体和可燃性气体的泵和压缩机的密闭厂房内,宜设有蒸汽消防管,并应在建筑物外控制。2.12.3 对于排放烃类气体到大气中去的驰放阀出口管道宜设置灭火用的蒸汽管道,并由地面上控制。2.12.4 对于灭火、消防、吹熄、公用软管和防护性加热用蒸汽,应由一个单独的系统与工厂界区的蒸汽总管相接。如果工厂蒸汽系统,在正常
6、情况下保持有0.3430.883MPa(3.59kgf/cm2)之间压力时,可不设置单独的蒸汽系统。2.13 蒸汽疏水器和分离器2.13.1 来自蒸汽系统收集器的冷凝液的排放,应设置疏水器。2.13.2 直接排放蒸汽的疏水器,其上游应设切断阀,排至冷凝液收集器的疏水器,应设上、下游切断阀。2.13.3 来自真空蒸汽系统的冷凝液,可借助闪蒸返回蒸发系统或被喷射泵移走。2.13.4 每组采用饱和蒸汽操作的透平和每组用蒸汽驱动的往复式压缩机的蒸汽管道上,应设置蒸汽分离器。2.14 粗滤器和过滤器2.14.1 为保护下述设备应在管道上装设永久性的粗滤器: (1) 在所有泵的吸入管道上。 (2) 蒸汽透
7、平和蒸汽的入口管道上。 (3) 泵和压缩机密封、填函、冲洗油和冷却水供给管道上。 (4) 从工艺设备吸入的所有压缩机的入口。 (5) 在燃咀的燃料油供给主管道上。 (6) 在液压设备的液压油供给管道上。 (7) 在气动设备的空气供给管道上。 (8) 在排放气体或空气用限流孔板的气体或空气管道上。2.14.2 在开车前,在泵吸入管道的永久性粗滤器网上,应在现场盖以临时性的较细的滤网材料,当开车全部完成后再拆去。2.14.3 在空气干燥器的空气管道上游,应设置过滤器以除去空气中凝结的水雾。2.14.4 空气压缩机和鼓风机的入口应装设吸滤器。2.15 在有毒、酸碱介质的各种管道和设备附近应设有事故淋
8、浴洗眼器。2.16 剧毒介质管道2.16.1 剧毒(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管道应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确定管道阀门、法兰等密封面的压力等级并提高一档,且不得低于PN1.6MPa。2.16.2 剧毒(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管道应根据压力等级、操作情况确定管道阀门、法兰等密封面形式,如突面(RF)、凹凸面(MFM)、榫槽面(TG)等,并选用相应的垫片。3. 管道材料3.1 管道材料应根据所输送的流体的设计温度和压力进行选择,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3.2 选择材料时应考虑由于设备(如热交换器、疏水器)、阀门(调节阀、节流阀)等而出现的压力、温度的变化,上游切断阀、旁通阀应符合上游条件;下游切断
9、阀应根据下游条件和短时期的上游条件来确定。3.3 公称直径DN80的饮用水和仪表空气的管道应采用镀锌的管子和管件(或采用非金属材料)以保证管道的清洁。3.4 除有特殊要求,一般不允许使用铜和铜合金材料。4. 管道焊接、检验和试验4.1管道焊接、检验和试验应执行HG20225-95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4.2 石化行业项目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可执行SH3501200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3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相应的管
10、道焊接、检验和试验规定,但其规定不得低于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要求。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H/P21-2005 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1、总则本规定包括工艺装置布置的一般要求、确定标高、操作平台和道路或通道的最小宽度及净空、进出通道、通向大气的排放口高度、管道、管沟和窨井、地沟和下水道、铺砌和坡度以及工艺装置内其它的有关项目等内容。2、设计2.1 工艺装置布置的一般要求2.1.1 主导风向 工艺装置布置设计应考虑主导风向。主导风向将直接影响加热炉、压缩机室及控制室等的位置。从设备上泄漏的
11、可燃气体或蒸汽不应吹向加热炉,故加热炉应位于上风向或侧风向。加热炉烟囱排出的烟气不应吹向压缩机室或控制室。2.1.2 工艺要求 设备的物料流动顺序由工艺流程图确定,凡是真空、重力流及固体卸料等要求抬高设备时,工艺专业应在工艺流程图中明确注明,设备布置专业一律按照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的标高要求布置设备。工艺流程图除提供温度、压力、流体介质和流量外,并应提示关键管道和合金管道的配管要求,以利于集中组合布置,从而缩短管道。 (1) 应按照GB50160-1992(99修订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GBJ16-1987(2001年局部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生产装置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
12、的防火间距。 (2) 对有火灾危险的厂房、框架、设备和管廊,在设备及管道漏出易着火物料的地方,可采用固定式、半固定式水蒸汽或惰性气体灭火,其操作阀门应放在事故发生时宜于操作的地方。 (3) 通向设备的所有道路出入口,也可作为消防设备的通道。装置内消防车通道的净空不应小于5.5m。 (4) 易燃、易爆的设备宜与其它的工艺设备分开布置或相隔一条道路。在特定的条件下,在危险设备的三边设置防爆墙,其敞开的一边,应面对工厂的空地。 (5) 明火设备要远离泄漏可燃气体的设备,有多台明火设备时,应将其集中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并位于上风向。 (6) 热的设备和管道应位于操作人员不能触及的地方,或采用切实的防烫措
13、施。 (7) 凡有腐蚀性质的设备,通常是集中布置并设围堰,地面作耐腐蚀铺砌及排水系统。必要时,在设备附近设事故淋浴、洗眼设施。 (8) 装置内要有安全通道,以便发生事故时疏散人员,安全通道上不得有障碍物及6m以上的一端封闭的狭长地带。 (9) 装置内应设安全直梯,每段的安全直梯应位于容易接近和相互之间易见的范围内。2.1.4 操作要求 装置布置要为操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操作条件,主要包括:操作和检修通道、合理的设备间距和净空高度、必要的平台、楼梯和安全出入口,尽可能地减少对操作人员的污染和噪音等。 控制室是操作的核心地带,故控制室的位置相当重要。有两种方案: (1) 控制室应位于操作的中心地,
14、而且尽可能靠近主要设备的操作地带。它不应靠近震动设备,因为对仪表有影响,也不要放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粉尘和水汽散发的场所。 (2) 控制室应位于装置主要操作区附近,装置边界线的内侧,受污染、噪声的影响较小的地方。2.1.5 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应尽量采用可移动式的起吊设备。在布置阶段要考虑以下几点: (1) 道路的出入口要方便吊车的出入; (2) 搬运及吊装所需的占地面积和空间; (3) 设备内构件及填充物(如催化剂、填料)等的搬运和装卸; (4) 在定期大修时,能对所有设备同时进行维修工作; (5) 对换热器、加热炉等的管束抽芯要考虑有足够的场地,应避免拉管束时延伸到相邻的通道
15、上。对压缩机等转动设备的部件更换及驱动机的检修、更换也要提供足够的拆卸区; (6) 设备的端头和侧面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根据便于拆卸部件和维修设备的需要而定,其所需间距的最小值如下:a相邻两泵的间距750mmb相邻两压缩机的间距1200mmc.两排泵的间距1800mmd.两排压缩机的间距2400mme.设备与建筑物墙壁、墙垛或柱的间距750mm2.1.6 外观 在满足上述2.1.1,2.1.2,2.1.3,2.1.4,2.1.5条五项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装置的外观则依靠设计人的精心布置。装置的外观往往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外观整齐还可减少操作人员的误操作。为了外观整齐,在“布置式样”上要注意如
16、下几点: (1) 成排布置的塔,人孔方位一致,最好朝向道路。人孔的标高尽可能取齐,以便设置联合平台; (2) 泵群要排列整齐,推荐以泵端出入口中心线取齐; (3) 换热器群要排列整齐,推荐以管箱接管中心线取齐; (4) 所有容器或贮罐,在基本符合物流顺序的前提下,尽量以直径大小分组排列。通常,容器上的配管应垂直上下,不应有歪斜、偏置。2.1.7在化工生产中,常见的设备主要有塔、容器、换热器、加热炉、贮槽、泵、压缩机等。这些设备的布置设计以及这些设备的运输吊装、固定设计,管廊、贮罐区的布置设计的要求见HG20546-92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2.2 标高表1 标高(包括灌浆
17、)注项 目距基准点的高度(室外)mm室外(注)m室内(封闭和开敞式建筑物)m室内外地坪高 点-200-0.2000.000注低 点-350-0.350-0.150柱脚的底板底面(基础顶面)00.0000.200离心泵的底板底面注00.0000.200卧式容器和换热器底 面4000.4000.600立式容器和底 面00.0000.200特殊设备设备环形底座或支腿的底面00.0000.200炉子底板的底面炉墙或燃烧室燃烧室底部。炉底需要操作通道的22502.250燃烧室底部。炉底10001.000不需要操作通道的装于滑动底板上的鼓风机、往复泵、卧式和立式的压缩机等按需要按需要按需要注: 所有标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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