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docx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Word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 案情简介 张某在某工业公司担当电焊工,最终一份劳动合同至2022年6月20日到期。2022年1月15日,公司与张某达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张某在签订协商解除协议之前向公司提出支配其进行离职体检,公司承诺张某在签订协议后支配张某体检,但在协议签订其次天即反悔。张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公司才支配张某离职体检。2022年4月,张某被诊断为电焊工尘肺壹期,同年12月10日经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柒级。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自2022年1月15日起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 张某认为,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张某就要求公司支配自己进行离职体检,但公司实行哄骗手段让其签订了离职协议。 公司则辩称,张某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系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公司已支付了经济补偿。此外,双方的劳动合同已于2022年6月20日到期,张某的工伤鉴定结果亦不符合法定的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 裁审结果 二审最终判定张某与某工业公司自2022年1月15日起恢复劳动关系至2022年12月10日止。 律师点评 受职业病威逼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其次款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见,用人单位支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是其法定义务,该项义务并不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而当然免除。 因此,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协议也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认定无效。 张某的劳动合同原来应于2022年6月20日到期,但此时他职业病等级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达到到期终止的条件,直至12月10日,张某被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柒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符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范畴条件。 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双方 协商一致 解除 劳动合同 自愿 解除合同 协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