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实习.doc
《地籍调查实习.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籍调查实习.doc(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地籍调查实习.精品文档.第一章 项目概述1.1 任务来源及项目概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安排和统一部署,为全面查清扶沟县境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通过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和满足扶沟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扶沟县国土资源局为配合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于2008年10月对扶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招投标工作。根据招投标结果,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投中了本项目二标
2、段:扶沟县辖区内约50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外业调查项目工作。1.2 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本次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主要工作是:一、县城地籍更新调查即在原有城区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二次调查的技术标准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技术要求为依据,进行县城外业补充和更新调查及地籍测绘工作。二、 县域内十三个镇、乡进行初始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其主要内容有:(1)权属调查:调查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利用状况。(2)地籍测量:测量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测绘地籍和地物要素,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量算面积。(3)开展城镇、乡所在村庄内部工业
3、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专项调查统计。(4)根据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综合分析,编制城镇土地利用图,评价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编写调查报告。1.3 调查区概况海拔50米左扶沟县位于河南省东部,贾鲁河下游,东与太康县相连,南与西华县为界,西与鄢陵县接壤,北与通许县、尉氏县毗邻,辖7乡、8镇、1个农牧场。扶沟县属豫东平原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北略洼,西北部为岗地海拔62米左右,其余为黄泛区冲积平原,右。主要河流有贾鲁河等12条,全长246.5公里。县域面积1128.5平方公里。神郸铁路、311国道、周郑公路、周开公路穿境
4、而过,公路网纵横交错,交通发达。扶沟县属暖温带半温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日照2361小时,年平均气温14.4,无霜期215天,年平均降水量661.4毫米,四季分明,春秋季适宜测绘作业 1.4 调查范围扶沟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的范围包括县城建成区及辖内的8个镇5个乡,分别是:崔桥镇、江村镇、白潭镇、韭园镇、练寺镇、大新镇、包屯镇、汴岗镇、曹里乡、柴岗乡、固城乡、吕潭乡、大李庄乡等镇、乡政府驻地,总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其中扶沟县城建成区面积约为28平方公里。第二章 调查区已有资料的分析及利用2.1 平面控制网资料调查区内有河南省C级网控制点5个,该五个点保存完好,均有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中央
5、子午线114)。可作为县城及十三个乡镇地籍测量控制网布设的起算点使用。2.2 地形、地籍图资料调查区内有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1:5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工作计划和安排生产作业使用。城区内有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1:500比例尺航摄图、进行外业调绘测量作为工作底图。十三个乡、镇初始地籍调查采用本次全野外数字化测绘的地籍图作为工作底图。2.3 权属调查资料调查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及集体土地已发证,原权属调查中所调查得到的调查表册、权源材料可作为本次调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权属调查按技术细则要求更新地籍调查表,原地调已经签字盖章且无变化部分,新调查表中可直接引用,不进行补签,原调查表复印件作
6、为附件入档。新调查的宗地按调查要求填表。第三章 作业技术依据1、城市测量规范 CJJ 899,以下简称“城市规范”;2、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3、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简称“GPS规程”;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5、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 171601997,以下简称“数字化规范”;6、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8、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9、河南省
7、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11、土地登记规则,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12.28修改;12、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3);13、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14、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资料(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1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18、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GB/T 18316;19、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2-95;20、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8、CH1003-95;21、扶沟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设计书。在使用中,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中未涉及的内容,以上述标准和规范为准;如各技术依据存在不一致时,以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为准,作业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及时反馈及请示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协助解决。第四章 调查技术路线和测量的数学基础4.1 地籍更新调查技术流程城区内采用全面更新和补充调查的技术思路,十三个乡、镇全部为初始地籍调查,查清确定每一宗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界址、数量、用途等情况;采用内业成图外业调绘与解析测量相结合的方法测绘1:500、1:1000 地籍图,掌握准确的城镇土地基础数据;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
9、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专项信息,制作城镇数字地籍图,建立和完善城镇、村庄地籍信息系统。调查的作业流程为地籍测量流程:4.2 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调查区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4,3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3 图幅规格地籍图分幅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图幅编号采用本图幅图廓西南角X、Y坐标编号法进行,取其图角坐标(单位千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图幅号为X-Y。地籍图均加注图名,图名一般采用本图幅内较大地名或沿用原地籍图图名。4.4 比例尺地籍图测绘比例尺:县城为1:500,乡、镇为1:1000。第五章 权属调查5.1 组织准备
10、第二次土地更新调查工作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根据相应的调查、测量工作内容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的生产、技术管理小组。 5.2 调查资料的搜集和踏勘5.2.1 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整理2008年以前扶沟县城镇地籍调查的权属资料,包括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土地征用、征收、划拨、出让、转让以及土地登记等有关资料;搜集城镇规划资料、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资料、土地定级估价资料、房屋普查资料等。5.2.2 地籍测量资料收集从首级到图根的平面控制、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等。主要有控制网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控制网网图、
11、点之记、控制点成果等。地籍图、地形图、宗地图、各类面积计算表和统计资料。5.2.3 其他相关资料与技术设计在充分搜集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调查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利用分析报告),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资料;民政局的行政界线、规划局的图件资料;铁路、公路、河流等相关部门的资料及踏勘测区的情况下,根据实地情况和省厅技术要求认真编制本项目技术设技书,并报上级厅局审批后执行。5.3 权属调查的内容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对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界址、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调查和记录的过程。权属调
12、查的基本步骤是: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设置界址标志、填写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5.4 调查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在进行调查之前,除搜集必要的资料,准备调查表册及人员、仪器设备,技术培训外,还要具体确定此次各调查区地籍调查的范围和制作工作底图。地籍调查根据扶沟县国土资源局确定的范围,城区采用航摄方法成图,首先内业进行地籍图采集,采集结束后外业实地调绘,编绘成图后做为调查工作底图。乡、镇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方法成图,以新测图做为调查工作底图。5.5 划分地籍调查街道、街坊、宗地5.5.1 划分街道、街坊、宗地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工作,参照扶沟县原有地
13、籍街道、街坊划分情况,可将整个调查区采用: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三级划分方法,逐级细化分成若干个小区域。作业中应注意由于调查作业涉及扶沟县各乡镇,地籍编码应根据扶沟县整体编码情况进行划分,做到不重不漏。街道是行政区域内行政界线、主干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的地块,是城镇地籍调查首级划分的区域。划分时应尽量与城镇行政管理的街道界线一致,即利用街道办事处的管辖界线作为地籍调查的街道界线。在准备好的调查工作底图上勾绘出街道的界线,再进行街坊的划分。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当自然街坊面积较小时,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若一个自然街坊面积较大、宗地数
14、较多时,也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划成多个地籍街坊。街坊划分后应统一进行街坊编号。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宗地的划分应以方便地籍管理为原则。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现将一般情况下的宗地划分说明如下: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按共用宗处理。对只有一个法人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用途,面积较大时,应按地类划分为若干宗地。对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如被公共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以及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街巷用地、河流、坑塘、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及零星空闲地)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只调查地类。5.5.2 地籍号、宗地编号(1)地
15、籍编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行政区街道(乡、镇) 街坊(村) 宗地四级进行编号。按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地籍号命名规则19位编码设定,即地籍号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街道号3位+街坊号3位+基本宗地号4 位+宗地支号3位”,见下图。外业调查时,地籍调查表上地籍编号的填写按街道(乡、镇) 街坊(村) 宗地三级编号填写即可。 基本宗地号4位 街坊号3位街道号3位行政区划代码6位XXXXXX XXX XXX XXXX XXX 支宗地号3位(2)宗地编号及预编宗地号参考和根据已有宗地编号,以街坊为单位,按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则,由“1”开始顺序编号。将新接受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及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按地籍调查
16、人员预编的文件顺序号,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底图上,并在图上用铅笔注明编号。当一个街道或地籍街坊全部勾绘结束后,对街道或地籍街坊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预编宗地号,并将预编的宗地号标注到地籍调查表上。预编宗地号可简写至为:09-08-12表示第9街道第8街坊第12宗地,预编宗地号基本与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宗地号一致。预编宗地号后,将申请书分别发至权属调查小组,作业小组按照调查流程通知土地使用者、进行调查前的作业准备。5.6 土地分类土地分类按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调查,采用一、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 个,二级类 57 个。原有地籍调查资料采用土地分
17、类(试行)分类,调查时注意其与新土地分类的联系和区别。5.7 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宗地权属调查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确权要求确定土地权属和边界。调查人员在接受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申请文件后现场调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情况、他项权利状况、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上的土地使用者和申请书上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性、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及申请书上填写用途一致性等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填写地籍调查表,并收集相应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权属调查结束后,审核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核实结果无误后,审核人在地调表的意见栏填写合格,否则
18、填写不合格,并指出错误所在及处理意见,审核者签字盖章。宗地权属确权的一般原则:(1)临街单位代征道路占地作为公共用地,其使用权不确定给征用地单位。(2)城区内道路、街道、胡同原则上不确权给单位和个人,属公共用地。(3)使用土地的两个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伙墙归属,首先以原有确权资料为准;双方均无确权资料的归双方使用,双方当事人现场指界,原则上以伙墙中心为界。(4)县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及院落占地,土地使用权确权给房管部门。(5)在一宗地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法使用者,无法确定各自界址的,按共用宗确定使用权。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和分摊的共用面积,共用面积一般按各自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分摊。共用宗
19、地内的土地面积可按如下方法分摊:a有分摊协议书的按协议分摊。b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c按建筑面积分摊。d先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的面积,再按建筑面积或建筑占地面积分摊公用面积。(6)住宅区内,单位征地盖的住宅楼,按征地资料,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单位或个人。(7)凡有批准用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才能确定土地使用权,无批准用地手续的,暂按现状调查,待补办手续后,再确定土地使用权。(8)土地使用权证件不全或丢失的。应写出用地经过,经其主管上级或原发证件单位证明,并征得四邻同意,无争议后再予确权,违法占地或临时占地不予确权。(9)用地相邻双方发生边界纠纷时,暂按未定界处理,按现状调查,待纠纷解决后,再行确权
20、。(10)对调查区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工作,依不同用地性质进行权属调查工作。(11)在调查区内遇到无权属资料或权属资料无法使用时,在用地双方没有权属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以现状为准进行确权;如有争议时需国土资源局进行协调,最终解释权归县国土资源局。5.8 土地权属来源及使用权类型5.8.1.土地权属来源及证明资料(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个人使用的土地、单位使用的土地,在没有其他权属来源及证明资料的情况下,应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确权规定确定权属。(5)其它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5.
21、8.2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1)划拨;(2)出让;(3)国家作价出资(入股);(4)租赁;(5)国家授权经营。5.8.3 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1)批准拨用宅基地;(2)批准拨用企业用地;(3)“四荒”拍卖;(4)集体土地入股;(5)其它。5.9 他项权利调查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其他土地使用者在本宗地拥有的权利。他项权利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主要包括:通行权、地上权、地下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定限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项权利的调查指调查其申请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将调查情况填写到
22、地籍调查表上。5.10 界址调查及界标设置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的程序有发放指界通知书;本宗地、相邻宗地使用者及调查人员共同到现场,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及界址线。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同时到现场指界,有困难(有纠纷的除外)的,可分别到现场指界,认定后送达另一方确认;界址认定后,调查人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对认定的界址点现场设置界标,绘制宗地草图,勘丈界址边长,并将界标种类、现场界址调查勘丈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并签字盖章。5.10.1 界址调查(1)本次调查对已有和无变化界址,需现场确认和核实,并设置标志,不需权利人双方重新指界和签字确认。新增和变化宗地,相邻宗地
23、界址线间距小于0.5m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宗地界址临街、临巷、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大于0.5m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用地图上的界线与实地界线吻合时,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2)宗地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临街、临巷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且用地图件上的界线与实地一致时,或涉及道路、街巷、公共绿地、水利工程等市政设施的单侧与实地一致时,或涉及道路、街巷、公共绿地、水利工程等市政设施的单侧界址线,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3)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时应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调查 实习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