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流程.doc
《外贸业务流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贸业务流程.doc(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外贸业务流程.精品文档.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商品的国际交换是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出口货物业务。扩大出口,即是发展对外贸易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经济增长点一个重要因素。而出口退(免)税,则是扩大出口,避免重复课税和税负不平,增强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国际制度。有知斯有财!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现在,每个企业都必须拥有这方面的知识。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
2、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之所以能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而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一)有利于公平竞争(二)符合间接税消费地征收原则(三)避免双重征税(四)符合国际组织规定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一)国际惯例原则,也即公平税负的原则(二)属地管理原则(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四)宏观调控原则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特点(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二)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是间接税范畴的一项国际惯例四、出口货物口退(免)税政策的演进以及启示出口退税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通行做法,同样为我国
3、所采用。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回顾出口退税政策到演变,从大的角度有利于我们总结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经验教训,从企业层面也有利于我们更好认清改革方向。改革开放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进出口产品的退税,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系统的专项政策,而且由当时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和外贸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所决定,变动较为频繁,经历了1950年开始规定实行,1957年废止,1966年又实施,1973年又停止执行的过程,因而税收对进出口贸易发挥调节的功能受到限制。改制开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发展的需要,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第一次是1984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进口
4、征税、出口退税政策;第二次是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此次改革对出口退税政策中的退税率、退税货物范围等进行了调整,同时开始实行免抵退税方式和电子化管理方式;第三次是200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整体效益
5、。纵观出口退税政策50多年来变革,可有如下几方面的启示:(1) 经济制度决定出口退税政策(2) 间接税的消费地原则是出口退税的依据(3) 寓宏观调控于出口退税制度之中(4) 财政状况是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主要因素(5) 增强出口企业竞争力(6) 改变货物出口方式(7) 改变贸易方式(8) 鼓励到国外投资办厂(9) 政策的合理前提(10) 及时退税五、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免抵退”、“免退”以及“免”。(一) 国税函2004955号规定凡具有生产出口产品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照现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
6、税。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照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对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的货物,按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构成要素出口货物退(免)税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货物范围、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期限和地点、退(免)预算级次和违章处理等八项内容,其中:范围、退税率、计税依据是构成出口退(免)税的基本要素。(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按照国家新外贸法的规定,出口退税的主体可以是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国税发200551号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
7、,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它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
8、企业具体有下列八类:第一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外贸企业第二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外贸企业第三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第四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第五类是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第六类是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型企业第七类是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企业。这类企业有:(1)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3)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4)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
9、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的企业; (6)区外企业销售货物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 以上企业经营者类型为外贸或生产(7)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8)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9)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10)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以产顶进”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取消) 以上企业经营者类型为外贸(11)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12)国内航空供应公司向国外航空公司销售航空食品(13)出口加工区
10、、保税物流园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予以退还 以上企业经营者类型为生产第八类指定退税的企业。为了严防假冒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出口,杜绝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对一些的贵重货物的出口,国家指定了一些企业经营。(二)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确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是正确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政策的基本依据,我国出口货物在现阶段的退税是以海关报关出口的增值税、消费税应税货物为主要对象的,但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国际惯例接轨,对一些非海关报关出口的特定货物也实行了退(免)税。(1)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
11、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2)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货物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
12、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国税发(1994)031号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国税发(1994)031号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国税发(1994)031号4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国税发(1994)031号5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6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国税发(1994)031号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 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13、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0 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包括药品)等六大类国产品;(国税发1996182号、财税字2003201号)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 (国税发1999171号)1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类货物。(3)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对一些企业,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出口的货物如属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这类特案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
14、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4)特准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一些特定货物,虽然已经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但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办法规定,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原油(另有规定者除外)2、援外出口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4、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后,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作扣除或退税(三)出口
15、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根据国税发200551号文件的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率(1)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税率目前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主要分为17%,15%,14%,13%,11%,8%,5%,3%等。 部分特殊情况退税率请采用以下方法:1、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2、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国税发1999101号3、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出口,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
16、退税。国税函2005248号4、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出口企业在2007年4月15日之前已经中标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钢材,凡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持有效中标证明(正本和副本)或已经签订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正本和副本)及工程概算清单,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仍准予按原退税率执行完毕。对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办理出口退税。财税200764号最近一年关于退税率调整的最新文件:财税2008111号,财税2008138号,财税2008144号 (2)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税率 目前出口货物的消
17、费税退税主要分为税率形式以及单位税额两种方式,特殊商品存在同时采用两种方式计征、两种方式计算退税的情况。(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根据京税进1994162号文件的规定,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与内销货物的核算必须严格划分。出口货物的库存、销售、进项税金、出口退税等,于出口货物退税有关的核算内容要单独设立账簿记载。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库存出口商品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确定: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 从小规模纳
18、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退税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接下列公式确定:退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应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退税率确定。(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税额的依据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
19、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和地点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1)企业的申报期限根据国税函(2007)年1150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税务部门审核、退库的期限负责审核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申报的退税资料后,必须严格按照出口货物退
20、(免)税规定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逐级报请负责出口退税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填具收入退还书,交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企业提出的退税申报手续齐备,内容真实,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除另有规定者外,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完有关退(免)税手续。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退(免)税地点,是出口企业按规定申报退(免)税的所在地,按有关规定,出口退(免)税的地点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二是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报经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三是两
21、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货物,由报关单上列明的经营单位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四是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总支机构有出口权,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的企业,一律汇总到总支机构所在地办理退(免)税,经过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且有自营出口权,可以在分支机所在地申报办理退(免)税。五是其他特准予以退税的出口货物,如外轮供应公司等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由企业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七)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预算级次根据国发200525号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以审批退税日期为准,下同)起,各地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含出口货物“免、
22、抵”增值税税额,下同)中属于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继续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原按75:25比例分担改按92.5:7.5的比例分担。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维持经国务院批准核定的数额不变。(八)出口货退(免)税的违章处理(1)国税发200551号规定:1、出口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或注销认定手续的; 2)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帐簿、凭证、资料的。2、出口商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外贸 业务流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