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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精品文档.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1 总则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2.2 指挥机构职责2.3 领导小组的组成2.4 成员单位职责 2.4.1宣传组2.4.2警戒保卫组 2.4.3抢险救灾组2.4.4技术保障组2.4.5环境监测组2.4.6医疗救护组2.4.7善后工作组2.4.8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2.4.9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2.5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控与报告3.2
2、 预警预防行动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响应程序4.3 指挥和协调4.4 现场紧急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4.4.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4.4.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4.4.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4.4.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6 群众的安全防护4.7应急结束5 应急保障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2 技术、信息保障5.3 宣传、培训和演习6 附则6.1 名词术语定义6.2 响应分级标准6.3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网络图1 总则1.1目的为增
3、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宁夏回
4、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安监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合、指导、协助和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灾难救援工作。(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5、。依靠科技进步,建设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实战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到一队多能,积极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1)重大、特别
6、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市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4)自治区安监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具体承办相关工作。自治区安委会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2.2指挥机构职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维持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为受伤人员提供救治,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检测和事故善后处理。2.3领导小组的组
7、成:组 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席副 组 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党委宣传部、总工会、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厅、卫生厅、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气象局、宁夏消防总队、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2.4 成员单位的职责2.4.1 宣传组 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2.4.2 警戒保卫组 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根据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或者现场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
8、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4.3 抢险救灾组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牵头,与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和应急方案的实施。2.4.4 技术保障组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自治区专家组、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质监局、石化行业办、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自治区气象局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2.4.5 环境监测组 由自治区环保局牵头,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
9、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2.4.6 医疗救护组 由自治区卫生厅牵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和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等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2.4.7 善后工作组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自治区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等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2.4.8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负责与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后勤保障和相关工作。2.4.9 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负责建立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2.5 事故
10、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灾难等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当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
11、组决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控与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由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可能造成级以上事故的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同时向自
12、治区安监局报告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2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及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应立即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时,自治区安监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必要时出动自治区应急救援队伍。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13、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发生级(含级)以上事故及险情时,启动本预案。发生级以下事故及险情时,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区、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2响应程序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
14、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有关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派有关人员、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实施救援;4.3 指挥和协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协调事故发
15、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4.4 现场紧急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等。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及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4.4.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
16、散。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宜采取就地保护措施。(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引发事故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无论采取何种应急救援方案、方法,都必须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5)非抢险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以防止扩大人员伤亡。4.4.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火灾发
17、生位置;(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4.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18、(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4.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19、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9)气象信息;(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工程抢险、消
20、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4.6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4.7 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
21、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5 应急保障5.1 通信与信息保障自治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自治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各有关部门、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建立全区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5.2 技术、信息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
22、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保障。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普查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保障。5.3 宣传、培训和演习(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2)培训。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应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应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
23、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演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自治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汇报。6 附则6.1 名词术语定义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6.2 响应分级标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级(重大事故)响应、级(较大事故)响应、级(一般事故
24、)响应。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
25、、或5000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6.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成员单位联系电话备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3995310108 自治区公安厅6136110 自治区财政厅5069363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5046534 自治区交通厅5032956-204 自治区卫生厅5014674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6038056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79256 自治区总工会6035310 自治区民政厅5915525 自治区气象局5029826 自治区环保局6083364 宁夏消防总队505760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