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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安全教育学习资料.精品文档.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第二粗炼厂安全基本知识学习资料编制:李志洪 电话:15060654182 Q Q: 171042344 2013年4月一、什么叫安全?传统的安全管理观念安全是:人员没有伤亡、财产没有受到损失、环境没有破坏就叫安全。现代的安全管理观念则: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没有不可承受的风险。二、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三、怎样才能搞好安全生产?新员工要搞好安全生产,首先必须时时处处遵守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意识,懂得有关的安全知识,每一个职工都应该做到四懂三会,四个过硬: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出故障。四个过硬:一要设备过硬:熟悉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的用途。二要操作过硬:动作熟练、不误操作。三要质量过硬:合乎规范,不留隐患。四要技术过硬:熟练过硬的技术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安全管理1、我国现阶段的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它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调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事第一做安全”的原则,明确了生产
3、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2、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事第一做安全的原则、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3、四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工人进厂的公司、厂级、车间(作业区)级、班组级安全教育。4、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含义1“安全第一”是安全的基础。其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时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在事。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要求组织者和直接参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的人们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保证劳动者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劳动。“预防为主”是
4、指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工作千千万万,必须将“预防”作为主要的任务予以统筹考虑,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外,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关键必须将工作立足点纳入“预防为主”的轨道,“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机理或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管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5、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 坚持事故可以预防 立足防患于未然 尽力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 坚持全面治理的原则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核心和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
5、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明确规定企业各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7、安全否决原则安全具有否决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室衡量企业经营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首先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的作用。8、三同时、三违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9、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
6、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210、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电气安全1、安全电压把可能加在人身上的电压限制在某一范围内,使得在这样的电压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不得超过允许的范围,叫做安全电压。2、如何进行触电急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发现有人触电,应用干燥不导电的物体,(如木棒、干衣服或绝缘手套等)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在解离触电者,只能一只手。如果高压电,一定要把电源切断。急
7、救高处的触电者时,在切断电源的同时,应做好防止坠落跌伤的措施。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已停止呼吸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打电话120通知医院前来抢救。六、机械及有关特种作业安全 1、常见机械伤害类型 1)卷绕和纹缠 2)卷入和碾压3)挤压和剪切 4)飞出物体打击5)重物坠落打击 6)切割和擦伤7)碰伤和刮伤 8)滑到和跌落2、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 工、夹具、刀具不牢固,导致物料飞出伤人; 设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操作现象航杂乱,同代畅通; 金属切屑飞溅等。3、对操作切削机械设备人员穿戴劳保用品的要求 工作服要做到三紧靠(袖口紧、领口紧、下摆紧); 不允许戴手套、围巾; 不允许穿凉鞋,高跟鞋 女工
8、或留长发的应戴安全帽。 34、高处作业及高处作业分级凡在坠落高度达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匀称为高处作业。其划分标准是:25m一级,515m 三级,30m以上为特级。5、高处作业“十防”一防梯架有晃动,二防平台无遮拦,三防身后有孔洞,四防脚踩活动瓦,五防撞击到仪表,六防煤气往外散,七防高处有电线,八防墙倒木板栏,九防上方物件落,十防绳断仰天翻。6、起重工作“十不吊” 超负荷不吊 斜拉不吊 团绑不牢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边沿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吃不准重量不吊七、消防安全1、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
9、,防消结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这是消防工作新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2、防火措施防火的一切措施是以防止燃烧的三个条件结合在一起为目的的,其基本措施是控制可燃物,隔离助燃物,消除着火源。3、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 窒息法 隔离法 化学中断法(也叫抑制法)4、常用的灭火器材(1)按充装的灭火器的类型划分: 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烟雾灭火器、7150灭火器。 (2)按加压方式划分: 4 化学反应式灭火器、储气瓶式灭火器。 (3)按充装灭火器的重量和移动方式划分: 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5、扑救火灾
10、的一般原则;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 报警早、损失小、便报警、便扑救,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 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 (1)选择上风或侧风方向。 (2)保持安全距离及影响喷射距离。 (3)使用灭火器时不能颠倒或过于倾斜。 (4)火未熄灭时,压把不能松开。 (5)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6、扑救火灾时,手提干粉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3-4米时,撕除灭火器封记,拔出保险栓,一手紧握喷嘴,对准火源,另一支手的大拇指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并迅速摇摆喷嘴,使粉物横扫整个火区,由近而远远向前移,很快将火扑灭。灭火要果断迅速,不要遗留残火,以防复燃。灭火
11、时不要冲击液面,以防液体溅出造成灭火困难。7、一旦发生火灾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一方面要组织人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和选用适当的灭火工具积极扑救在封闭的房间内起火,未准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时,不要打开门窗,防止空气流通扩大火势。另一方面赶快打电话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趁着冷静,讲清楚着火单位,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号码,报警完毕后,派人去街道口迎接消防车以便及时到达着火点。abc干粉灭火器指的是可以灭a类b类c类火及电火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b类c类及电火一、 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5 二、 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
12、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 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 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压力表: 有红区、 绿区 、 黄区 : 红区指无气压 , 绿区指合格气压, 黄区是给绿区缓冲用的 比如 夏天会热胀冷缩 如果灭火器罐内没有缓冲空间 那么罐体就会爆炸了,所以在黄区 是正常的;如果指在红区,表示没有压力,就不能使用必须去换药。灭火器的检验标准1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技术要求和灭火器报废条件。 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推车式
13、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2 引用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440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 灭火器的检查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
14、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3 外观检查发现有 5.1 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4 维修技术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6 4.2 灭火器筒体 4.2.1 维修单位必须按 3.2 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3.2 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灭火器4.2.2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2.3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4.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4.4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4.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6
1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 GB 4402 第 2.2.5 款的规定。 4.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9 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4.9.1 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4.9.2 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9.
17、3 没有按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贮气瓶必须更换。 4.10 器头 4.10.1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0.2 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11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2 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4.13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灭火器
18、生产厂的设计要求。 4.14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4.15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4.15.1 筒身上的铭牌 4.15.1.1 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4.15.1.2 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7 4.15.1.3 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4.15.1.4 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4.15.1.5 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4.15.2 贮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
19、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5 灭火器的报废 5.1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按 4.2.1 款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b.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c.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d. 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e. 筒体严重变形的。 f. 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
20、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g.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h.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i.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5.2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c.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d.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f. 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i. 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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