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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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精品文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目 录1、安全事故报告12、事故处理的要求13、各类事故的划分34、事故报告的内容45、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内容与要求46、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47、公司(分公司、工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8、爆炸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9、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10、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11、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12、应急培训和定期检查记录1613、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的工作16附:公司机关应急义务队名单16附图:公司应急预案与响应组织机构图17生产
2、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要求1、 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的姓名、电话等;2、 报告迅速。应使用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3、 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二)、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
3、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企业发生职工伤亡,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三)、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1989年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该行政
4、法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市建管局、市政府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以上所列部门。二、事故处理的要求(一)事故调查1、 事故调查的目的事故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查清事故发生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最终目的。3、调查组的组成(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
5、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二)、事故调查的程序1、 伤员抢救与现场保护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等。确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死亡事故现场还须经过
6、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2、 搜集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1)、物证搜集。 事故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事故现场留下的各种物证,如遭破坏的部件、碎片,各种残留及致害物所处的位置等。现场所收集到的各种物证均应贴上注有时间、地点、使用者及管理者等内容的标签。所有物证均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擦试印迹。需要对有害健康的危险物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也应在不损坏原始证据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各种现场物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现场物证后,应对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及有利签别和分析事故的各种材料进行搜集。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包括:事故发生前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性能、质量及运行状态,使用的
7、材料(必要时进行理化性能分析和实验),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必要时可取样分析),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及出事前受害者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等。有利于事故鉴别和分析的材料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工龄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等,受害者及肇事者接受安全教育(如三级教育)的情况,受害者及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事故当天受害者及肇事者的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和动作以及作业时间的情绪和精神状态等。(3)、证人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物证及事实材料后,应尽快找到事故的目击者和有关人员搜集证明材
8、料。可以通过交谈、访问及询问等方式来获取证人材料,但在询问时应避免提一些具有诱导性的问题。此外,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应通过多方调查,前后对比等来对证人口述材料的真实程度,进行认真考证。(4)、事故现场摄影 对于一些不能较长时间保留、有可能被消除或被践踏的证据,如各种残骸、受害者原始存息地、各种痕迹、事故现场全貌等,应利用摄影或录相等手段记录下来,为随后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原始和真实的信息。(5)、事故图绘制为了直观的反映事故的情况,还应将事故的有关情况绘制出来,如事故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三)、事故原因分析首先,要认真整理和研究调查材料。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在经过
9、反复鉴别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即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确定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方面(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可以理解为管理上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四)、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分析,必须以严肃认真态度对待。要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10、者。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不同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最后,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就所调查的内容写出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六)、事故的处理 事故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没有采取防患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按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实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
11、罚,或既处行政处分又处经济罚款。三、各类事故的划分(一)、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GB5441-86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
12、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定为四级: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三)、按事故
13、类别分类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分为20类。建筑施工企业易发生的事故占10种:1、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2、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3、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14、。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5、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引起的坠落式跌倒。6、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
15、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7、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属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等缺氧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16、1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GB6441-86其他19种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括起重伤害)、坍塌等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此外,还有按受伤性质分类。受伤性质量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这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如下些名称: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四、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内容与要求 公司应建立安全
17、生产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保存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资料等有关资料,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六、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保险,支付保险弗,这是建筑法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率必须达到100%。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期限须在工程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确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职工的姓名、工种、危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开工时必须及时到有关保险公司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七、公司(分公司、工程处)生产安
18、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对可能出现的灾害、事故进行应急准备与响应,保证公司(分公司、工程处)办公区域和整个施工现场人员及物资的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一)、公司机关应急领导组组 长:陈新华组 员:胡 臣 陶国祥 张宏金 李红军 陈 建 姜建玲 浦 循分公司、工程处必须成立以分公司经理、工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的付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二)、应急领导组职责1、 应急领导组组长的职责(1)、 组织按照本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19、;(2)、按本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在整个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三)、应急领导组组员的职责(1)、熟悉本预案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2)、当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组长报告。(3)、当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小组成员应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不得借口推诿。(四)、 应急指挥中心地点与公司电话的联系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在安全设备科,分公司、工程处设在各自办公地点。1、组长及公司有关科室的电话:张连平:13906287038 总经理室:0513-6111248
20、 安全设备科:0513-6111160行政办公室:0513-6514549 公司传真:0513-65225002、相关救援电话:火警:119 医疗救护:120 盗警:110 环保110:12369(五)、 报警、联络步骤1、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运行,消除或控制事故扩大。2、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现场抢救或送往就近医院),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进行善后处理等,防止事态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发生较严重的火情或已形成的火灾,一方面迅速疏散人群并立即组织人员分别燃烧物的种类采取适应的方法积极扑救;同时
21、迅速向“119”报火警,请求消防队扑灭。4、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必须以最快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设备科,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安全设备科。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5)、事故的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六)、应急预案的响应范围爆炸与火灾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七)、可能发生事故所需要的组织和设备公司应急领导组及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消防器
22、材、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八)、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易燃易爆液(气)体、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可燃物体、仓库、施工现场的配电室、食堂、现场电气焊作业、高空作业八、爆炸与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防火防爆应急技术培训或应急演习,加强法制意识和技术技能教育,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电工、电弧(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仓库保管员和化学品物质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掌握相关知识规定。(二)、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应急人力和物力,明确联络方式,实行统一管理。(三)、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按防火防爆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
23、筑)搭设位置,施工用火用电和易爆可燃物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并满足包括工棚、临时宿舍的间距。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1、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4、一切架空电线必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或硬塑料管内通过。5、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6、施工现场仓库、可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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