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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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山东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精品文档.山东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1. 总 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2.组织体系及职责2.1卫生应急指挥机构2.2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2.3卫生监督机构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医疗机构3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3.2接报3.3报告时限3.4报告内容3.5 其他报告4应急响应与现场处置4.1应急响应4.2现场处置4.3应急响应的终止4.4结果评估与善后处理4.5信息发布5保 障5.1技术保障5.2物资保障5.3资金保障5.4预案保
2、障5.5宣传与培训5.6责任与奖惩6附 则6.1名词术语6.2预案的制定与修订6.3预案解释部门6.4预案实施时间1. 总 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和规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达到有效预防、科学处置、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山东
3、省行政区域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1.4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将食物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个级别:1.4.1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级)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家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1.4.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1.4.3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1.4.4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4、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2.组织体系及职责2.1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行使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2.2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修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组建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开展队伍培训与演练,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家核定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和级别,提出启动预案相应级别响应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等。2.3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的
5、日常监督,参与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并依法查处食物中毒事件中的违法行为。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食物中毒信息的网络直报质量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食物中毒样品(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确定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开展健康教育等。2.5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对接诊食物中毒患者的监测报告,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3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3.1.1责任报告单位 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收治中毒病人的医疗卫生单位和机构。3.1.2责任报
6、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单位法人。3.2接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当地食物中毒接报机构。接报后,按照谁接报谁负责的原则,要详细询问和登记食物中毒情况,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同时要根据报告者提供的信息,对事件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直报。3.3报告时限3.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3
7、.2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报后,应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指示,组织会同其他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如果明确不是食物中毒事件,应在核实后24小时内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文字材料备案;如不能排除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3.3.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应组织专家对事件定性、定级,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3.4报告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3.4.1初次报告。包括发生食物
8、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3.4.2进程报告。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时将事件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进程报告,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进行网络直报。3.4.3结案报告。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2小时内,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汇总和评价,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将书面报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厅备案。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
9、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归档保存。3.5 其他报告3.5.1接到影响范围跨越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5.2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中毒事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3.5.3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中毒事件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通报。4应急响应与现场处置4.1应急响应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4.1.1一
10、般食物中毒事件(级)由县(市、区)卫生局应急响应。县(市、区)卫生局接到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并核实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相应级别的响应,组织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处置工作,按照规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卫生局应当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技术指导。省卫生厅应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4.1.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级)由设区的市卫生局应急响应。设区的市卫生局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并核实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相应级别的响应,组织市级专家迅速与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共同进行现场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省卫生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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