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应知应会制度汇编由省联社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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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应知应会制度汇编由省联社组织.精品文档.目 录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1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访管理规定15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2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试行)3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35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章程43关于变更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章程有关内容的通知46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社协理员管理工作指引47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暂行办法50山
2、东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5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60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处置定价管理暂行办法65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风险代理清收暂行办法70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推介管理暂行办法7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暂行办法7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职责管理规定82关于全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通知8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节选)87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大额财务开支管理暂行办法10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手续费支出管理指导意见11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强制休假暂行办法11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岗位轮换暂行办法116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
3、亲属回避暂行办法11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20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审计体系建设的意见125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130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切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15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15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57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资金融通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6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及时反映、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4、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包括:各办事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辖内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以及经营管理与其他突发性事项。(一)重大突发事件。1辖内出现支付风险或挤提苗头;2辖内发生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金融诈骗案件;盗窃现金10万元以上案件;抢劫营业网点或运钞车案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爆炸案件;绑架信用社、合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丢失、被窃枪支、弹药和涉枪案件;贷款1000万元以上、出现重大风险、预计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的;辖内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破产、改制等行为,可能危及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3因技术故障、网络攻击或遭
5、人为破坏,造成1个县域范围内营业机构发生网络故障,在1个营业日内(8小时)难以恢复,涉及1个市范围内中断4小时,严重影响正常营业和工作开展的;4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经济损失或账册、数据损害;5有可能到省、进京的信用社员工或客户群体上访事件;6.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1各办事处、市联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及其变更;2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3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4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造成岗位空缺1个月以上;
6、5辖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内部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6辖内因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限制营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事件;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三)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1.遗失重要空白凭证、账簿或印章,可能或已经造成资金风险;2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因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发生的经济案件和资金风险案件;3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诉和纠纷情况;4资产、负债或表外业务发生100万元以上大额经营损失;5新发生或新发现的100万元以上违规担保、违规贴现、违规拆借、违规吸储或放贷等违规经营行为;6辖内一个或多个营业网点中断营
7、业1个营业日以上的;7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财政、工商、税务等其他监管部门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检查的情况、监管意见及建议、处罚决定及结果;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一)报告对象及形式。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重大突发事件专报件(附件1)电传的形式,及时向省联社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监察保卫部;情况十分紧急的,也可先以电话形式报告,然后再补送书面正式报告。对特别重大的紧急情况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或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以重大事项报告书(附件2)的形式进行报告。辖内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在报告省联社的同时,按规定报告人民
8、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局派出机构。若发生的重大事项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二)报告内容。1挤提事件要报告说明挤提的原因、时间、地点、参加挤提的人数、被挤提机构及其资产负债和头寸情况、风险蔓延情况;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派出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和机构本身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事态发展的预测。2其他重大事项要报告说明发生的机构名称、起因、发生时间、地点、事态的发展情况、风险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事态发展预测及对策等。三、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要求(一)确保及时、全面、准确。重大事项发生后,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最快的方式向省联社报告,具体报告
9、方式根据事项紧急程度掌握。原则上,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事件要立即进行报告;其他重大突发事项,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事发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应在接到报告4小时、事发2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首次向省联社报告后,办事处、市联社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情况,处置情况与处置结果随时续报,直至处置完毕。报告要在基本弄清事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报告内容要尽可能全面和准确。(二)一事一报,要素齐全。要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报告,一事一文,主题突出。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并做到文字简练、内容充实、数据真实可靠。(三)严格遵循保密规定。要坚持保密原则,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和重大紧急情
10、况的保密规定报告各重大事项,严防因泄密而引起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四、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落实各办事处、市联社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主任(理事长)是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保证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的畅通,任何人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人员及时如实地向省联社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虚报、假报。对不按本制度要求及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影响问题妥善处置以及造成一定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有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要早分析、早预测、早发现,并及时启动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向省联社报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
11、与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子政务网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政务保密管理指南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指运行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内部网络之上,根据全省各级各单位应用需求设计、定制的办公自动化平台,其主要功能:实现全省各级各单位电子公文的审批流转与远程传输,知识管理,行政事务处理,电子邮件收发及其它信息资源的建立、管理与共享。第三条 全省各级各单位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各办事处、市联社及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地的管理办法。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12、 全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使用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省联社办公室及科技中心是全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一级管理与维护部门,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省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根据应用需求,组织软件开发;部署指导全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做好省联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工作。办事处、市联社综合部门及科技管理部门是全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二级管理与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搜集、整理本地办公自动化的应用需求;根据省联社部署安排,负责辖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做好辖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工作。县级联社综合部门和科技部门是全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
13、三级管理和维护部门,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应用推广及技术支持工作。第五条 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及县级联社综合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实行AB岗制,负责本单位和辖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应用推广与应用维护工作。第六条 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及县级联社科技部门至少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辖内办公自动化系统软硬件、网络的维护与技术支持工作。第七条 全省各级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各项功能,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八条 申请开通
1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应由本人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开通申请表(附件1)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第九条 已开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务必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至少8位,应由数字、字母或特殊字符混合组成,且不具有规律性,以防被冒名登陆。第十条 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供的服务,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将办公自动化系统内流转或存储的信息保存到系统外,不得干扰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或破坏系统服务。第十一条 用户每个工作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至少四次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处理工作流程、了解办公信息、收阅电子邮件。用户遇有长时间无法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务必使用外
15、出委托功能,避免延误工作流程处理。第十二条 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如密码遗忘、岗位变动、部门调整、权限变更、上下级关系变化和用户撤销等,应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信息变更表(附件2)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变更处理。第十三条 用户使用知识管理功能时,可将文档上传到具有权限的目录中。上载文档宜用txt、doc格式文件,上载图片的大小不得超过500K,严禁上传psd等格式的大型图片文件。知识管理的目录权限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与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信息的过滤与检查。第十四条 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内发布新闻或公告,发布人员务必遵循信息发布保密工作的部门主管审批制
16、,严格发布程序,防范泄密事件发生。第十五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增业务需求,申请部门应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增应用需求审批单(附件3)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实际办公规则和流程设定,使用部门应认真审查电子流程中的内容,若发现错误或处理过程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第十六条 电子公文或电子文档归档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要求,切实保证电子公文或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第四章 运行与维护第十七条 省联社、办事处或市联社运行维护部门应每日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程序及数据库、电子邮件数据进行备份,并建立异地备份和双机备份机制,确
17、保数据的安全与完整。第十八条 省联社、办事处或市联社进行系统备份、维护或调整务必在夜间二十二点之后,并确认无人在线,结束后立即启动应用。未经省联社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备份时间,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或调整,办事处、市联社应事先向省联社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九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应加强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控,确保除系统备份或维护时间外,其他任何时间(含节假日)系统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第二十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用户密码、应用管理控制台密码及超级用户密码设置均应严格按照密码设置规范,长度至少8位,且不应具有规律性,每季度至少
18、更新一次,更新要有详细记录。第二十一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务必须安装省联社规定的内网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并定期查杀病毒。接入移动存储设备时,务必对移动设备进行严格病毒检测。第二十二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问题提交单(附件4),详细描述问题,并附现场图片,报省联社集中处理。第五章 安全与保密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做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流转或传输。第二十四条 各级各单位要定期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保密意识,不得向无
19、关人员泄露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内容或让无关人员登录系统。第二十五条 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计算机,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确保办公网络与国际互联网的物理隔离。第二十六条 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计算机应安装省联社规定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并定期查杀病毒,各级科技部门要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第二十七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专用配套设备,如接收终端、公文打印机等,要专机专用,不得安装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无关的软件,公文专用打印机原则上不得打印公文外的文件资料。第二十八条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策略规则审核管理、软件安装控制管理、系统变更管理、文档资料的更新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保密的符合性检查,发现
20、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第二十九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所有用户,不得利用系统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安全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修改、解释亦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内网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确保电子邮件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
21、法。第二条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邮件系统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共用的电子邮件平台,为各级各单位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省农村信用社使用本系统的各级各单位、部门和个人。第四条 省联社办公室及各办事处、市联社综合部门是电子邮件系统的应用管理部门,省联社及各办事处、市联社科技管理部门是电子邮件系统的运行维护部门。第五条 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省联社邮箱域名后缀为:;各办事处或市联社邮箱域名后缀为:*,“*”代表各市名称汉语拼音缩写。由于“济南”与“济宁”拼音缩写相同,济南确定为, 济宁确定为。第二章 使用管理第六条 全省各级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可
22、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开通申请表(附件1),经审批后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开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同时分配一个电子邮件系统账户,不需单独申请。第七条 电子邮箱命名全省采用统一的命名规则。(一)机构邮箱命名规则:为便于机构间的联系与交流,可设立机构信箱,但要务必指定专人负责邮件收发和邮箱维护。省联社组成部门邮箱名称为部门规范全称汉语拼音缩写,例如省联社办公室邮箱为bgs;办事处、市联社组成部门邮箱名称为部门规范全称汉语拼音缩写,例如济南办事处综合科邮箱为zhk;县级联社组成部门邮箱名称为县级联社名称汉语拼音加上部门规范全称汉语拼音缩写,例如泰安市新泰联社业务
23、发展部邮箱为xintaiywfzb;基层信用社邮箱名称为县级联社名称汉语拼音缩写加上基层信用社规范全称的汉字拼音,如日照市莒县招贤农村信用社邮箱为jxzhaoxian。若邮箱命名相同时,按照邮箱建立的先后顺序,增加数字给予区分。(二)个人邮箱命名规则:姓名汉语拼音的全拼,若邮箱命名相同时,按照邮箱建立的先后顺序,增加数字给予区分。第八条 电子邮件系统提供两个登录入口,办公自动化系用户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内的单点登录或信息门户网站链接两种方式进入电子邮件系统,非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只可通过信息门户网站链接进入电子邮件系统。第九条 开通电子邮件系统的用户务必及时更改初始密码,长度至少8位,且应不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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