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选择题精炼二及答案.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选择题精炼二及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选择题精炼二及答案.doc(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选择题精炼二及答案.精品文档.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选择题精炼(二)答案第41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4: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
2、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相互联系的几个民事权利中各权利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根据权利是否具有转移性,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第42题试题答案:CE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4: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如物权、知
3、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相互联系的几个民事权利中各权利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根据权利是否具有转移性,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第43题试题答案:CD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5: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1、公力救济,即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保护。2、自力救济,即权利人通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第44题试题答案:BCDE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6:民事义务的分类;以义务人行为的方式,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和
4、消极义务。需要义务人以作为来完成的义务为积极义务,如交货或付款义务;需要义务人以不作为来完成的义务为消极义务,如禁止义务。除了以上分类外,民事义务还可分为主要义务和附随义务,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等。第45题试题答案:CD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6:民事义务的分类;以义务人行为的方式,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需要义务人以作为来完成的义务为积极义务,如交货或付款义务;需要义务人以不作为来完成的义务为消极义务,如禁止义务。除了以上分类外,民事义务还可分为主要义务和附随义务,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等。第46题试题答案:ACDE知识点: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18:所有权;1、所有权的一
5、般原理完整的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2、共有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因共有关系消灭而分割共有财产时,在不损害财产的经济价值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3)作价补偿3、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47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考点1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出让条例规定了出让最高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
6、其他用地50年。第48题试题答案:ABD知识点: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考点11:出让计划的拟定和批准权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根据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定年度出让国有土地总面积方案,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面积、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49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32:建设监理工作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主要内容
7、;监理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是:工程进度控制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施工前准备各阶段)的进度控制。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目标的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承包商,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工程投资控制不是指投资越省越好,而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两管”是: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监理工作是围绕着动态目标控制展开的,而信息则是目标控制的基础
8、。“一协调”是: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第50题试题答案:BC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45: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的具体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51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9、 考点1: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护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第52题试题答案:AB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2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等从事招标业务代理的社会中介组织。国家对工程招标代理
10、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第53题试题答案:BC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2: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经审批后,即具有法规效力。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是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城市各项建设,实质上就是城市规划逐步实话的过程。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是报建审批管理和批后
11、管理两部分内容。报建审批管理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城市用地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管理主要是:按照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体系对违章占地和违章建设的查禁工作。第54题试题答案:BC知识点: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1:对质量不合格的房地产项目的处理方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55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12、 考点1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项目时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由受让方先补办上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2、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
13、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经济适用房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4)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5)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6)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第56题试题答案:ABC知识点: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2
14、9:房屋租金;房屋租金可分为成本租金、商品租金、市场租金。成本租金是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融资利息和税金五项组成的;商品租金是由成本租金加上保险费、地租和利润等八项因素构成的;市场租金是在商品租金的基础上,根据供求关系而形成的。目前,我国未售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是由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政治、经济的需要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的,仍具有较浓的福利色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征收
15、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缴。”第57题试题答案:ABCD知识点: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28: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方面可以较好地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减少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国家税费流失。1、申请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
16、;(2)房屋所有权证;(3)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件;(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5)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2、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包括着审查的含义。房屋租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如是否明确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5)审查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缴纳了税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经纪人 考试 选择题 精炼 答案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