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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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精品文档.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城建集团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和规范总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第三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
2、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设安全部,安全部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第六条 工程各分包项目经理部经理是分包工程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过程控制工作,并接受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合同、契约的方式实施的控制管理;第七条 分包项目经理部应设立专职安全员、环保员,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第八条 外埠施工队伍根据本队伍人数,每50人设立一名专职
3、或兼职安全员、环保员,负责本队伍作业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章 培训教育第九条 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项目经理安全资质证书;第十条 安全员应经培训教育考核,取得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上岗证应定期审核,保证有效性;第十一条 外埠施工队伍上岗前,应进行入场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自带队伍的项目经理部外施人员的入场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方外施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由分包方负责组织,考试结果报项目经理部备案;第十二条 外部施工队伍换季或分包工程任务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安全教育;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操
4、作规程、事故预防及急救措施、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佩戴、使用方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部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检查内容是:1 、检查总包方是否与工程分包方签订了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同时对分包内容和分包方式的表述是否明确,是否明确了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 、检查总包方是否与工程分包方签订了安全生产、文明名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发生事故、事件所应承担的责任;3 、检查总包方是否与机械、车辆、设备出租方签订了租
5、赁协议,协议书中是否明确了租赁方式及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审查了出租方的企业资质;4 、检查总包项目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责任制、检查制度和奖罚制度,检查和奖罚是否有记录;是否对地下管线情况组织了详细调查,并向分包方进行了交底;5 、自带队伍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施人员是否组织了教育培训和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 、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实施具体检查,做好记录和整改情况反馈的收集工作;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及乌海市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文明四
6、区要求,每月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对总包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如实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汇总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月报表,并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月报表报安全部备案; 第十六条 分包方应每旬组织一次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填写乌海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考核表报项目经理部备案;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环保员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日检纪录,及时向主管项目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将人员撤离危险作业区并下达停工指令;对分包方存在的隐患和人员违章行为,根据集团北京城建集团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城建工程发2002173号文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第五章 事故事件报告第十八条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执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文件规定。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前,应针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严格遵守作业时间,防止扰民曝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扰民事件、民扰事件或曝光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报告安全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应联系相关部门,对施工区域所有地下管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分包方进行详细交底;一旦发生挖断地下管线等情况,目击者应立即报告项目有关领导,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乌海
8、市相关部门。第六章 奖惩办法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对现场安全生产作以下罚规定。一、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严重,接到隐患通知书凡愈期不改的,每未整改一条罚款100元,罚负责人50元。二、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罚款20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同时违反两条以上者加倍处罚)。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2、在无可靠防护的高空作业时,不用安全带者。3、不按规定宽穿戴防护用品者。4、未经领导技术人员同意,擅自拆改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者。5、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者。6、酒后上岗操作者。7、擅自从高处(
9、空)向下投掷物体者。8、对施工中违章者,不听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劝阻和智慧的。9、其它违章作业者。三、凡有下列行为这一者将加重处罚:1、施工预留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2、电梯井口、楼梯口无防护或防护不合格的,每处罚100元。3、电梯井内无首层网或随层网的,每缺少一层罚款100元。4、电梯井道作垃圾通道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吊篮架子、外挂架子下方未设首层接网的,每处罚款1000元。6、现场的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每处罚款500元。7、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未采取自上而下的顺序或未按方案拆除而冒险蛮干,罚款1000元。8、塔吊司机、信号工、电焊
10、工、电工无证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并加罚该单位负责人200元。9、蛙工打夯机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鞋、未戴绝缘手套的,每人罚款200元。10、碘钨灯灯罩与金属灯架间无绝缘措施,未设保护零线、电源线有严重磨损的,每盏罚款100元.11、电焊机一、二次线破损,未安装使用防触电装置,装置损坏未及时送修的,每台罚款1000元。12、严格执行架子审批制度,凡未经审批就支搭工具式、落地式、井字架、烟囱架等架子,处以5001000地罚款,罚该队队长100地,罚安全员50元。四、凡因管理或发生事故而受到上级罚款时,被罚单位承担上级全部受罚款金额和有关费用,并且项目部加罚:1、发生因工重伤的每人处以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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