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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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河西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精品文档.河西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1 总 则 1.1主要内容与范围 1.1.1本规程规定了园林植物养护管理的原则和质量标准。包括树木养护管理;花卉、地被、草坪养护管理;古树名木养护管理;防止污染;病虫害和草害防治;河西区园林绿化各月养护管理要点(附1);河西区园林绿化各月病虫害防治要点(附2);常用药剂使用介绍(附3),共八个部分。 1.1.2本规程适用于河西区辖片内的公共绿地、居民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绿地。 1.2养护管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1.2.1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2、: (1) 符合园林植物的生物学栽培特性; (2) 符合园林绿地的功能要求; (3) 符合园林艺术景观的要求; (4) 符合河西区园林绿化的自然条件。 1.2.2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下总体标准 (1) 园林植物生长势强、发育良好; (2) 树干匀直、树冠丰满、灌丛匀称、结构合理、通风透光; (3) 无明显枯枝、人为损害和病虫危害等; (4) 绿地内和行道树下无堆积物、搭棚或其它侵占物和污染物等; (5) 补植树木应有树架、护栏等予以保护。 2 树木养护管理 2.1灌水与排水 2.1.1 灌水应先根据树木品种及其耐旱程度进行,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应勤灌、勤喷。 2.1.2新栽3年
3、内乔木每年灌水一般不少于四次即旱季三次,冻水一次。遇干旱、土质差、树木生长不良等情况,应增加灌水次数和延长灌水树龄。 2.1.3亚乔木和花灌木浇水不少于5次,即3、4、5、6、12每月一次。如遇土质差、干旱年份可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但养管后期10月份浇水不宜过多。 2.1.4对于喜湿和不耐粉尘污染的树种,如桧柏、云杉、大叶黄杨、大叶女贞等在干旱季节(4、5、6月)应每周喷水一次。 2.1.5灌水应使用自来水,如使用其它水源,必须经过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灌水时可掺薄肥一起浇灌。 2.1.6灌水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水土堰应开在树穴的边缘,土堰大小一般为树木胸径的810倍。培堰取土以不伤根
4、为限。堰高在以高于穴外地平15厘米以上,硬质围堰应留10cm高“水口”,堰埂应密实不漏水。 (2) 灌水完全渗入后即封坑,不封坑者土表干后及时中耕。 (3) 灌水时一并将倾斜树木扶直。 (4) 地面应无径流。 (5) 每次浇水必须浇足、浇满,以不发生跑、漏、外溢为准。 2.1.7雨季应注意排涝,对不耐水湿的植物在十二小时以内排除沥涝。 2.2中耕除草 2.2.1树坛(穴)内的杂草必须铲除,根部附近的土壤应疏松。 2.2.2树木应适时中耕除草,雨后树坛(穴)内表土干后及时中耕。 2.2.3松土的深度宜510cm,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 2.2.4清除的杂草砖瓦及石块,应随时运出。 2.3施
5、肥 2.3.1应根据植物不同品种、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定期对树木进行施肥,休眠期和栽植前宜施缓效的有机肥,生长期追肥以速效性化肥为宜。 2.3.2肥料种类,主要有有机肥和化肥。根据园林植物生态习性及不同生长阶段选择下列肥料。 (1)有机肥:堆肥、绿肥、厩肥、腐植酸、土杂肥等。 (2)化肥:磷酸二氢钾、硫铵、硝铵、尿素、过磷酸钙等。 (3)具体施肥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要求而定,早期为扩大树冠,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施磷钾肥。 2.3.3施肥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2.3.3.1树木落叶新梢停止生长后至土壤结冻前和早春土壤解冻后至树木萌芽前宜施有机肥。 2.3.3.2花灌木应在开花前、后进行施肥
6、,开花期不宜施肥。 2.3.3.3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无风雨天气进行。 2.3.4施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2.3.4.1根施法:环状施肥开沟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均为3035cm。或采取穴状施肥、放射状施肥;施棒肥棒顶低于地面5cm,施肥后即时灌水。 2.3.4.2绿篱墙施肥,在绿篱宽度以外开15cm深沟,施入肥料后覆土,覆土后灌水。 2.3.4.3根外追肥:微量元素、磷钾化肥、尿素可用于根外追肥。 2.3.4.4在没有条件沟施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面施法,面施有机肥必须粉碎、均匀撒布,中耕后灌水。 2.3.5施肥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2.3.5.1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土壤理化性状
7、等条件而定。一般乔木胸径在10cm以下的,每2cm胸径施有机肥1kg;10cm以上的,每2cm胸径施有机肥2kg。 2.3.5.2叶面喷肥,浓度宜控制在0.20.3%。 2.3.6施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化肥不得结块;化肥与有机肥应交替使用;酸性与碱性肥不得混用。 (2)肥料不得伤及树叶(除根外施肥)。 2.4整形修剪 2.4.1树木修剪应保持自然树型,对树木枝条进行疏剪、短截,达到匀衡树势、调节疏密、促进通风透光和养分合理分配等作用。因观赏要求,树木整形应以剪、锯、捆、扎等手段,使树冠形成特定形状。 2.4.2 剥芽(抹芽):在萌芽初期未木质化前,选朝向合理、分布适当
8、的芽留下,剥走枝干多余萌芽,每枝应多选留12个备用芽等秋后或翌年春季再疏剪。 2.4.3去蘖:应剪去主干上萌发的无用枝条,但不得撕裂树皮和留下残橛;及时剪除根蘖。 2.4.4摘心与摘芽:树木生长季节,剪摘枝条顶端或侧枝和无用新芽,应适时及早进行,以免消耗养分。 2.4.5疏枝:将无用枝条从着生基部剪去或锯除,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不得留橛,以利愈合;丛生灌木的主枝修剪剪口应与地面平齐;针叶树疏枝可留小橛12cm;簇生或轮生枝应先留一部分,待剪口愈合后再剪另外部分,防止影响生长。 2.4.6短截:截去枝条一部分,其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选择剪口芽应保证新生枝条向所需方向生长,剪口位置应在剪口芽上
9、0.5cm处,与剪口芽呈平行斜面。 2.4.7截除枝锯面直径在2cm以上者应涂保护剂(防腐剂)。 2.4.8造型修剪:用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木修整成文字、几何图形、动物、建筑或其它特定图案形体,达到观赏或实用效果。外型轮廓应清晰、树冠表面应平整或圆滑,不得露出枝干和捆扎物。 2.4.9更新:树冠已衰弱或严重损伤的再生力强的树木,应将树冠主枝截留50-60cm;原分枝点较高者按要求高度截干,使重新发枝,更新树冠。 2.4.10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0.1剪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及枯死枝,保持树势均衡、姿态自然。 2.4.10.2有明显主干的树种(银杏、杨
10、树、雪松等)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树高不足8米而中央领导枝枯死折断,应择原枯、折处下部侧芽、侧枝或邻近的直生枝重新培养成新的领导枝。 2.4.10.3幼龄树及行道树应逐年修剪枝冠下部的侧枝以提高分枝点,达到规定的高度。对主干过低又不能培养主干的树木,应把较高位置上的侧枝选留培养成主干,并逐年提高分枝点。 2.4.10.4针叶树宜轻度疏剪,保护中央主干枝和塔式树型。油松、黑松等幼龄树,应逐年剪去主干上的下部枝条,培养成有明显主干的园式或伞式自然树型。孤植针叶树一般不剪侧枝,培养成自然塔型或圆柱形。 2.4.10.5观赏乔木修剪以短截为主,修剪时应对当年生枝进行全面短截,剪口应在拱形最高点前2 c
11、m左右,剪口芽留于外方向,嫁接树种应剪除砧木上萌生枝。 2.4.10.6四电修剪必须与整形修剪、病虫枝修剪相结合。 2.4.10.7修剪时期:对不耐寒树种,应在春季发芽前进行,耐寒树种冬、春季均可进行;休眠期修剪应在树液停止流动季节进行;生长期修剪宜在八月底前进行。 2.4.11花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1.1 花灌木修剪应使枝叶茂盛、匀称,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 2.4.11.2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的圆形灌丛,灌丛中间应疏去过密小枝,使大枝均衡生长,丛外围枝条应经常短截,使其多生开展枝条。 2.4.11.3对老枝过多下部空裸的花灌木,应分批短截或疏剪,促新枝发生,保持丰满树
12、形和立体开花效果。 2.4.11.4应经常短截有空间或需逐年更新的徒长枝,使灌木丛保持均衡整齐。 2.4.11.5对拱枝形、悬崖形、匍匐形灌木,应保持其特有树形(如连翘、迎春、平枝栒子等)一般宜疏剪。 2.4.11.6常绿灌木,宜轻度疏剪。为保持紧密树形(如朝鲜黄杨和小檗等)宜将小枝顶端剪除。 2.4.11.7花灌木修剪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春季开花类:在头一年夏季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如迎春、连翘、榆叶梅、碧桃等),应在冬季剪除秋梢,次年开花后再适度修剪,春梢一般只留23个芽促使发出中等花枝明年开花。 (2) 夏秋开花类:在当年新梢上开花(如木槿、紫薇、月季等),应于早春萌发前修
13、剪;已开花的枝条留35个芽并短截,促发新枝再开花。 (3) 对顶芽开花的灌木(如丁香等)一般不应短截。 (4) 多年生老枝上的短枝开花的花灌木(如紫荆等),应保护培养老枝,剪去过密的新枝和病枯枝。 (5) 非观果的灌木,花后要将残花剪掉(母株除外),(如丁香、木槿、月季等)。 (6) 观花兼观果花灌木,应在休眠期修剪(如金银木、石榴等。) 2.4.12藤本的修剪:对攀缘在棚架、篱栅、山石等上的藤本植物,应在树液停止流动季节进行疏枝,剪去过密枝、衰弱枝、病枯枝,应保留下部枝条,防止秃裸,必要时应分批强剪更新,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作用。 2.4.13绿篱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3.1规则式
14、绿篱两侧应剪平或保持特定树型,并要整齐划一。树墙修剪主要是控制高度,防止下部秃裸。 2.4.13.2修剪时间:生长慢的树种应在每年春季、夏季各修剪一次;生长快的树种视生长情况适时修剪以保持特定形状;早春开花的花篱,应在开花后做第一次修剪;常绿绿篱宜经常修剪,每年应整形一次。 2.4.14安全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4.1应选有实践经验人员,承担安全质量检查监督、技术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 2.4.14.2上树用的梯子应牢固稳妥。使用高架车应先检查好各部件,车放平稳后再进行工作。 2.4.14.3修剪行道树时,必须选派专人维护现场,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2.4.14.4在高压线和其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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